一、一般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
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
(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
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就是说 30人以上
包含30人。
事故等级划分
二、事故等级分哪4个等级
事故等级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个等级,在道路上发生交通
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
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三、我国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一、一般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二、严重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三、重大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1、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
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
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
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
四、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
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
级;
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
100万元为三级;
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
四级。
五、特别重大事故
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
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
别重大事故。
六、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一个工程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施工工人的生命安全,这不仅考验着施工方的良心,也关
系到施工方的信誉和是否具有匠心精神,更涉及到人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FF01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7:44: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78/9555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