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法产假工资奖金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5-02-26 20:21:39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2日发(作者:领域王国)

劳动保护法产假⼯资奖⾦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对产假期间⼯资的规定是,产假期间的⼯资跟正常上班的⼯资是⼀样的,不过,产假期间

都是由⽣育保险机构发放⽣育津贴的,对产假期间的奖⾦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因为奖⾦本⾝就是⽤⼈单位⾃⾏安排的。

⼀、劳动保护法奖⾦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保护法》中没有产假⼯资奖⾦的规定,《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期间的跟上班期间的⼯资是⼀样的。

《⼥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单位不得因⼥职⼯怀孕、⽣育、哺乳降低其⼯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

第六条 ⼥职⼯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

劳动。

对怀孕7个⽉以上的⼥职⼯,⽤⼈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职⼯在劳动时间内进⾏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劳动时间。

第七条 ⼥职⼯⽣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难产的,增加产假15;⽣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

加产假15天。

⼥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条 期间的⽣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的,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平均⼯资的标准由⽣育保险基⾦⽀付;对未参加⽣育

保险的,按照⼥职⼯产假前⼯资的标准由⽤⼈单位⽀付。

⼥职⼯⽣育或者流产的,按照⽣育保险规定的项⽬和标准,对已经参加⽣育保险的,由⽣育保险基⾦⽀付;对未参加⽣育

保险的,由⽤⼈单位⽀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的⼥职⼯,⽤⼈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职⼯安排1⼩时哺乳时间;⼥职⼯⽣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每天增加1

⼩时哺乳时间。

第⼗条 ⼥职⼯⽐较多的⽤⼈单位应当根据⼥职⼯的需要,建⽴⼥职⼯卫⽣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

职⼯在⽣理卫⽣、哺乳⽅⾯的困难。

⼆、产假期间领取⽣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1、参保职⼯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出⽣证和独⼦证复印件;

3、⽣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简单来说,产假期间⼀定有⼯资,但不⼀定有奖⾦,即使没有休产假,法律也没有规定公司必须要发奖⾦。如果⽣育津贴

低于上班期间的⼯资,不⾜的部分应该由⽤⼈单位补⾜。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5:42: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78/9503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