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总则
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
同。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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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 体经济组 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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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 订立劳
动合同。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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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 动关
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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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周岁,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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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 外)、
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己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 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 者约定
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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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 出终止
劳动关系,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 未签订书面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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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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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招用口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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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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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 订立劳动 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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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 有关法 律、法
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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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 职工代
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匚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
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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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劳动 合同
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用工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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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大事项,口动适用于新招用的员工, 但用人
单位必须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在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若新招用的员工 认为不适当
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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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 法律、
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己向职工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 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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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或告知”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决定可以采取劳动者人手一册、学 习培训
等法律认可的方式完整送达或传达劳动者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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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中的“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 假、劳
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 劳动者切身利益 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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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或职工认为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不适当的,提出意见,用人单 位应
在日内书面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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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8 H,
年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 合同法 的决
定。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将于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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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中不能规定对违纪职工给丫的内容。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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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名册应当包含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号码、户口地址、工作岗位等。用人 单位应 当将
职工名册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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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中的“其他证件”是指学历证明、技能证书、资格证等与劳动者 就业相
关的各类证件。
“担保”即指物的担保,也指人的担保。
“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是指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的财物,如服装费、驾驶员风险 金、保
证金等。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口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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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是指同一用人单位内部实行全日制的劳动者,在相同、相近、相似的工作岗 位上,付
出相同的劳动量取得相同业绩的,应执行同等的工资分配制度。(另外,同工同酬是否 包括补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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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福利待遇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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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九条、第八十二条中的“一个月”是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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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第个月到第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匸资。从第 十二个月开始,视 为与劳动者订
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
位提供劳动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 机制,
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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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可以提
出终止劳动关系,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 个月内未签订
IL
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工超过一个月后双方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即使每用支付了二倍工资,也不能 随意终
止劳动关系,应按照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如用人 单位违法解
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则须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劳 动者可以随时通知
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补签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期限应白用 工之日起 计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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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约定终止条件,劳动者符合法定解除、终止条件的,用人单位 可以解
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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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连续工作满十年”是从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开始劳动时 计算。
劳动者因组织原因在不同用人单位流动,或者因业务划转而由一个用人单位到另一个用人单 位的,其工作
年限连续合并计算为最后一个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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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职工,其在原 国有
企业的工作年限不合并计算为改制后非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重新 与改制后非
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在原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国有企业的工 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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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长、经理是由上级部门皓任(委任)的,应与上级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 行公
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党委书记、工会主席
等党专职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与上级部门聘任机关签订劳动合同。对由国 家有关
组织行政部门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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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5:07: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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