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6张表搞懂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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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伴们,2022年度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了, 你知道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哪些吗?今天,为⼤
家梳理了6张表格,分别对应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简单明了⼀⽂讲清楚,快来对表了解吧~
01
⼦⼥教育⽀出如何扣除
扣除
学前教育⽀出
范围
学历 教
育⽀出
满3周岁⾄⼩学⼊学前义务教育(⼩学、初中教育)、 ⾼中阶段教育(普通⾼中、中等职业、技⼯教育)、
(不包括0-3岁阶段)⾼等教育(⼤学专科、⼤学本科、硕⼠研究⽣、博⼠研究⽣教育)
扣除
定额扣除
⽅式
定额扣
除
扣除
1000元/⽉/每个⼦⼥
标准
扣除
⽗母(法定监护⼈)各扣除50%
主体
⽗母(法定监护⼈)选
择⼀⽅全额扣除
1.⼦⼥在境内学校或学校接受教育,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均可享受。
2.⼦⼥已经不再接受全⽇制学历教育的不可以填报⼦⼥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具体扣除⽅式在⼀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 纳税⼈⼦⼥在中国接受教育的,纳税⼈应当留存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
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注意
事项
02
继续教育⽀出如何扣除
专业技术⼈
扣除
学历继续 教育⽀出业资格继续
范围
专业技术⼈
技能⼈员职
员职业资格
继续教育⽀
教育⽀出
出
境内学历(学位)教育期
取得证书的年度
间
扣除
定额扣除定额扣除
⽅式
扣除
标准最长不超过48个⽉
400/⽉
3600元
扣除
本⼈扣除本⼈扣除
主体
个⼈接受本科(含)以下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可以选择由其⽗母扣除。
注意
事项
1.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
的,只需填报其中⼀个即可。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
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类都要填写。
2. 纳税⼈接受技能⼈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员职业资格
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03
⼤病医疗⽀出如何扣除
扣除
基本医保相关医药费除去医保报销后发⽣的⽀出
范围
个⼈负担(医保⽬录范围内的⾃付部
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扣除
限额内据实扣除
⽅式
扣除
每年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标准
扣除
扣除
医药费⽤⽀出可以选择由本⼈或者其配偶扣除;
主体
未成年⼦⼥发⽣的医药费⽤⽀出可以
选择由其⽗母⼀⽅扣除。
注意
事项
1.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2.纳税⼈应当留存⼤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
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清单等资料备查。
温馨
提⽰
可通过⼿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注册、登录、激活医保电⼦凭证后,
通过⾸页的“年度费⽤汇总查询”模块查询⼤病医疗相关数额。
04
住房贷款利息⽀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纳税⼈本⼈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商业银⾏或
住房公积⾦个⼈住房贷款为本⼈或其配偶购买中
国境内住房,发⽣的⾸套住房贷款利息⽀出
实际发⽣贷款利息的年度
(不超过240个⽉)
扣除
定额扣除
⽅式
扣除
1000元/⽉
标准
扣除
主体
经夫妻双⽅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扣除,具
体扣除⽅式在⼀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的⾸套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选择其中
⼀套房,由购买⽅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对各⾃购买住房分别按
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式在⼀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意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事项
1.所称⾸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套住房
2.纳税⼈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出
凭证备查。
05
住房租⾦⽀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纳税⼈在主要⼯作城市没有⾃有住房⽽发⽣的住房租⾦
⽀出
直辖市、省会(⾸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
国务院确定城市
市辖区户籍⼈⼝
>100万
市辖区户
籍⼈⼝
≤100万
扣除
定额扣除
⽅式
扣除
1500元/⽉
标准
1100元/800
⽉元/⽉
扣除
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
主体
夫妻双⽅主要⼯作城市相同:只能由⼀⽅(即
承租⼈)扣除
夫妻双⽅主要⼯作城市不同,且各⾃在其主要
⼯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分别扣除
注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专项附加扣除。
事项
1.纳税⼈及其配偶在⼀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
2. 纳税⼈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
查。
06
赡养⽼⼈⽀出如何扣除
扣除
范围
纳税⼈赡养⼀位及以上被赡养
⼈的赡养⽀出
被赡养⼈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母,以及⼦⼥均已
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母、外祖⽗母。
独⽣⼦⼥⾮独⽣⼦⼥
扣除
定额扣除定额扣除
⽅式
扣除
2000元/⽉
标准
每⼈不超过1000元/⽉(分摊每
⽉2000元的扣除额度)
扣除
本⼈扣除平均分摊:赡养⼈平均分摊
主体
约定分摊:赡养⼈⾃⾏约定分摊⽐例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指定分摊⽐例
1.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必须签
订书⾯协议。
注意
2.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事项
3.具体分摊⽅式和额度在⼀个
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温 馨 提 ⽰
本⽂所称⽗母,是指⽣⽗母、继⽗母、养⽗母。所称⼦⼥,是指婚⽣⼦⼥、⾮婚⽣⼦⼥、继⼦⼥、养⼦⼥。⽗母之外的
其他⼈担任未成年⼈的监护⼈的,⽐照执⾏。
纳税⼈⾸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应当及时将相
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变化的,纳税⼈应
当及时向扣缴义务⼈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纳税⼈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法定汇算期结束后保存五年,扣缴义务⼈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预扣预
缴年度的次年起保存五年。
编辑:周宇兰
审核: 徐景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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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1:53: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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