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青海省司法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青海睿澳竞磋(服务)-号
青海睿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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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 录
青海睿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
竞争性磋商公告 ........................................................................................................... 3
(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 9
第四章 货物服务技术规格、商务条件说明 ......................................................... 10
第五章 磋商程序 ..................................................................................................... 15
第六章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 20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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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青海睿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青海睿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司法
厅(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青
海睿澳竞磋(服务)-号)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
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睿澳竞磋(服务)-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一个包
各包要求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
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阅读)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竞争性磋商投标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条
的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年月日 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节假日
除外)。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睿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
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号新华联国际中心一号楼九楼
室)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标书购买联系人:巨颖璞
电话:-
:@.m
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
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材料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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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联系人及,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
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西宁市西川南路号文博大厦)
多功能(西侧)开标室
采购人:青海省司法厅
联系人:王女士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联系地址:西宁市南山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睿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巨玉英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电话邮箱地址:@.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号新华联国际
中心一号楼九楼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睿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其他事项无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青海省财政厅
:-
青海睿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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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章 磋商须知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定义
.“采购单位”系青海省司法厅。
. “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自然人。
.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单位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
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青海睿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第一章“供应商资格条件”所述的资格条件。
、竞争性磋商采购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
关的全部费用。
、竞争性磋商文件
.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采购单位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
程序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的文件。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须知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磋商程序
()服务及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过程中形成的书面变更通知
.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要求。
.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异议的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天
前向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认同本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
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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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文件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包括响应函、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商务要求
响应/偏离表、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服务计划及承诺、报价组成因素(参
与响应的货物或服务清单)等文件。
、报价
.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服务/工程所应包
括内容的所有价格。
.本次磋商采购采用现场报价,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
进行报价。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密封
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技术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磋商
小组磋商。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一份最终
报价确定表,同时递交与投标文件正本格式一致的不可编辑电子版文档一份(单
独密封)。响应文件统一使用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
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
应商名称以及 “正本”、“副本”字样。
.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按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供应商应提交一笔不少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磋商保
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
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者的磋商保证金转账退还。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单位
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
金。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提交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元(壹万元整);
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前。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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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收款单位:青海睿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应视为非响应性响应
予以拒绝。
.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后
无息退还供应商(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
签订采购合同后,将采购合同全数返还招标代理机构,我公司鉴证、盖章以后留
存两份合同原件,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不退现金)。
.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 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 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 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 成交供应商未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确定成交候选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单位确认。
. 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
人中,按照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将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
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款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将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
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
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本款第(三)项放弃成交的,应当说明理由,但其磋商保
证金将被没收。
、成交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
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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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磋
商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终报价、供应商承
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
成交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规定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
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按《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
知》(发改价格〔〕号)”已与招标人约定金额。计算方法为:以中标金额作为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费额,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按下表方法计算:
服务类型
费率 货物招标
中标金额(万元)
以下 .%
- .%
- .%
- .%
- .%
- .%
-以上 .%
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
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4、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个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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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
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的提供新证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
资金证明,不能提供的应提供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
代表人参与磋商时不需要提供)。
()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说明:
)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
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公章。
)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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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四章 货物服务技术规格、商务条件说明
序
号
品目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采用先进的融合通信多媒体软交换平台
、外线接入:可支持数字、模拟、种接入方式,
可以混合接入;
、座席接入:可支持模拟座席、座席;
、容量:单机最大支持个接入,个道,支持/
光电/种中继接入方式; 多媒体软交换平
、:≥(交换机忙时最大处理能力); 台系统
、高度集成:要求交换机可内置录音、而无需
外挂第三方板卡等设备,基于-内置录音、会
议资源,具有较好的开放性和兼容性。
、需要与省厅平台无缝对接,实现并网运行、
互联互通,统一数据上报
、作系统,数据库采用 、平台采用模块化设
计,包括录音,大屏幕监控,统计分析
、支持分布式部署和集中式管理,支持本地座
席、远端座席、移动座席、电话座席,支持集呼叫平台系统软
中式和分布式接入,部署方式要灵活多样 件开发
、支持全媒体接入,与语音统一队
、需要与省厅平台无缝对接,互联互通,统一
数据上报
台
套
外部中继授权协议e 个
座席许可协议e 个
录音许可协议e 个
(数据处理服务)
-
(数据处理服务)
-
(数据处理服务)
-
座席管理系统集
成服务
座席管理系统(座席框架组件、软电话控制组
件) 公共业务管理:来电弹屏、质检管理、语 套
音留言信箱、未接来电、电话黑名单
实现全文检索,知识搜索、查询,提供知识库
编写、审核、发布的管理和应用,知识推荐/ 法规知识库管理 套
收藏
实现短信的单发,发
实现短信的接收 短消息管理 套
短信要求能与呼叫中心的相关数据进行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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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关联
记、工单分派、工单流转、改派、工单跟踪、套
软件开发服务工
单管理
实现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投诉举报等工单登
处理结果反馈管理、回访管理
基于实现互联网+司法,实现
的会话接入,会话统一排队管理、人工座
席,并与呼叫中心座席实现在统一程序界面进
行管理操作。
与司法对接
与系统对接
实现与省厅平台整合,要求在数据层、逻辑层、 系统对接 套
表现层无缝对接,实现并网运行、互联互通、
统一管理规范、统一数据上报
省厅法律援助服务大厅门厅改造(此项控制价其他维修改造
为.元,大写:陆万元整;报价时不可下浮) 项目
系统 套
项
..技术需求
...术语和缩略语
缩写、术语 解 释
I
R
S
D
M
计算机电话集成技术
即互动式语音应答
呼叫管理系统
自动分配话务
客户管理管理系统
商务智能
...全省运行模式
全省“”法律援助热线系统采用两级部署三级应用方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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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
序号 功能需求 备注
质检功能)
功能(自助服务,人工服务,排队功能)
知识内容)
自动语音导航功能(可视化二次开发功能)
呼叫平台软件(间件软件,助服务功能,能排队功能,录音
短信功能(实现短信的收发管理,可以向人民众发送法律
座席管理功能,具体包括如下: 各投标人应根
1、自动报工号功能 据此功能清单
2、注册,注销功能 功能点进行详
3、暂停、恢复功能 细的方案设
4、摘挂机功能 计,不应直接
5、保持释放功能 复制表格内容
6、状态显示功能 作为技术方
7、黑名单管理功能 案。
8、座席间转接功能
9、电脑拨号功能
10、三方通话功能
11、来话转接
12、未接来电管理功能
13、座席监听功能
14、强插功能
15、功能
16、拦截功能
12
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17、值班律师移动值守功能
工单业务应用系统,具体包括:
✓ 来电弹屏功能
✓ 服务单受理
✓ 服务单调度
✓ 服务单处理
✓ 服务单转派
✓ 服务单查询
✓ 服务单催办
✓ 服务单监控
✓ 业务统计分析
法规知识库管理,具体包括:
✓ 知识库的创建
✓ 知识库发布管理
✓ 知识点浏览和检索
✓ 支持多文档格式
✓ 推荐阅读和热点收藏
✓ 短识库的维护和管理
公告通知
语音留言
待办提醒
录音管理
系统管理
权限管理
系统监控
系统接口开发
与司法对接
与对接
★集成服务,本次建设的各市级平台必须要保持与省厅平台
统一技术规范,全省互联互通,各市数据自动上报省厅,要
求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确保可以与省厅集成,各投标人必须要
取得省厅法律服务呼叫指挥系统软件厂家的集成授权,确保
全省法律服务呼叫系统项目有序的推进。
...性能要求
性能分
类
平台
整体
性能指标 性能要求
单机支持最大座席数量(扩展可以叠加) 个
忙时完成最大呼叫数()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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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 呼叫并发数 路以上
(含软
硬件)
系统忙时接通率 ≥.%
系统平均响应时间 ≤秒
均响应时间 ≤秒
出局呼叫呼损率(正常负荷) ≤.%
入局呼叫呼损率(正常负荷) ≤.%
系统可靠性 .
恢复时间目标( 小时
恢复点目标( 分
重要服务器主备倒换时间 秒
汉语语音合成合成准确度 ≥%
理差错率 ≤十万分之一
忙时呼叫完成量() 个
路 单台服务器最大并发路数(无限叠加)
等于小于.秒
(格式)
个/s 监控 响应最大连接数
人次/s 客户端 登录最大并发数
录音
录音文件平均大小
...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全部建设内容
..产品交付
投标人所交付的硬件产品,其所有部件必须都是原厂原装部件,而且产品应
是交付前最新生产且未被使用过的全新产品,同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
用权。
..产品验收
开箱检验。投标人中标后,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货地点完成所有产品的
供货和产品初始验收及最终验收工作。初始验收将由中标供应商、产品提供商(如
果需要)、采购人共同完成。产品开箱后,初步检查产品外观应无损伤;核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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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清单,检查交付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相关配件。产品外观受损、附件与
合同产品清单或装箱单不符的视为检验不合格。
..安装、调试
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和服务,在配送方案
设计、产品供货、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运行维护等方面,采购人有权裁决中标
供应商的责任范围,各中标供应商必须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如果
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时解决问题,采购人有权退货、索赔或拒付款项。
中标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要求,在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不超过
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地)进行产品安装调试。对于有特殊安装场地要求的产品,
中标供应商应在安装前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以便进行场地准备。所提供
的所有产品必须在安装后,进行加电测试运行正常,并经有关检测部门检测取得
相关合格证。
..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
自最终采购人验收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免费保修期,免费保修期参照国家
及产品参数中的规定。
在免费保修期内,所有服务不能包含任何费用,包括备件费、差旅费等。
投标人在保修期内更换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原产品厂家生产的或是经其
认可的。
紧急故障处理:接报后分钟内响应,个小时到现场,小时内解决故障。
每台产品均设专门的维修档案,维修的时间、内容、质量及服务态度、技术
水平等需用户在维保卡上签署意见,以确保售后服务工作的高质量与可靠性。每
季度与用户进行一次书面意见交换,实行用户意见调查表制度,直接接受用户监
督。
组织人员负责提供对使用人员的免费培训工作,直至使用人员能独立管理、
操作、维护。免费培训包括:免费提供相应的培训教室、教师授课等费用。
保证×小时正常运行,如产品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
后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提供免费服务。
投标产品选用的基础软件必须是正版软件。
所有产品的配送、培训、安装、调试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格中。
其他事项见项目具体要求。
第五章 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及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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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的代
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和评审工作。
、磋商组织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磋商程序
. 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对递
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
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
明原因。
.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小组出具的资格审查报告后,当场向所有递交响应
文件的供应商宣布通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
.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按磋商文件规定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
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磋商小组经采购
单位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及合同草案条款,并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变动通知为本次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
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 磋商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磋商
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
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 磋商小组经过三轮及以上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磋商文件
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
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 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磋商室外独立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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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理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采购代理
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表
评分标准:
项目 评价要点 评分说明 分值
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价格分
投标报价
(分)
×(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
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提供投标人实施过的近三年同类型法律服务呼叫中心系统
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有一个得分,最高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对
业绩 合同有保密要求的,可遮盖需要保密的部分内容,但需要体
(分) 现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如果提交的证明文件不
能体现项目名称,签约时间,双方盖章的核心内容或模糊不
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则该业绩将不被确认,如
果发现为虚假业绩将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具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且呼叫中心
系统产品被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的
(有效期内),得分,否则不得分。
商务部分
分
资质
投标人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
(分)
集成及服务资质三级或以上(有效期内)得分,否则不得
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履盖范
围: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和服务(有效
期内),得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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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投标人提供与本项目呼叫中心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
软件
权证书证明材料,每提供项得分,最高得分。
著作权
注:同一项软件著作权只是版本号不同的,按一项计
(分)
算。
软件
投标人呼叫中心核心的其实现方法获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权
授予发明专利证书(有效期内)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分)
对系统项目的背景、招标人现有业务现状、流程、功
项目理解
能需求、性能需求及实施要求理解全面、准确,对项目建
和总体方
设目标与建设内容理解深刻,系统总体设计方案完整,设
案
计思路清晰,针对性强。
(分)
优-分;良-分;差-分。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
技术参数
求的,得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分,以不超过三项为限;
(分)
有四项以上(含四项)负偏离的,该项为零分。
系统兼容呼叫中心的间件、航系统、队系统、录音系统为同一
性 厂家研发的产品(需检查是否具有这些模块的软件著作权
(分) 证书),满足得分,否则不得分。
呼叫中心
投标人可提供呼叫中心形化流程定制二次开发工具软
系统的可
技术部分
件(可定制流程)、且为免费或已含在投标总价中的,得分,
维护性
分
否则不得分。
(分)
与省厅法
律服务呼
本次建设市级的法律服务平台必须要保证可以与省厅
叫指挥系
统集成能
的法律服务呼叫指挥系统进行无缝集成,取得省厅法律服
务呼叫指挥系统软件厂商的集成服务授权函的得分。
力
(分)
、项目经理(分)
具有国家认证的项目经理资格且有实施过同行业项目
业绩案例,得分。
、系统分析师(分)
项目团队里有系统分析师资格的,得分,无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投标人公司任职期
间的社保证明材料。
项目实队
团队能力
和资质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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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进度安排合理,能充分保证项目工期和质量;包括详
实的本项目实施的项目组织管理、进度计划、项目风险管
理、质量保证措施等,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得分;
进度安排不尽合理,质量控制措施基本可行,未能包
项目管理
含或部分包含本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进度计划、项目风
及实施方
险管理、质量保证措施等,得分;
案(分)
进度安排不合理,质量控制措施不可行,很难保证项
目工期和质量。针对本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进度计划、
项目风险管理、质量保证措施等严重缺失或过于简单,得
分。
验收方案
及服务承
诺
(分)
对招标文
件规范性
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编排要求的得分;编排混
响应程度
乱的不得分。
(分)
. 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被淘汰,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三)其他无法继续开展磋商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
. 本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
针对该项目须有详尽的验收方案、服务承诺以及培训
等方面的能力。所述内容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的得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
.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
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评审报告。
. 对于违反磋商纪律的将可能被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视为无效响应。
19
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六章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服务类)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单位(甲方): (盖章)
成交人(乙方): (盖章)
采购日期:
20
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
成 交 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青海睿澳竞
磋(服务)-号的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人响应文件内容及承诺和采购代理机构出
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成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二、合同组成
.分项报价表;
.技术条款偏离表;
.其他相关承诺;
.成交通知书(交采购人);
.履约保证金证明材料;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三、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元
序号 采购内容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总价 备注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服务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
费、保险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四、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乙方提供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
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
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
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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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
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
方及时予以解决。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五、付款方式
1、 第一期付款:双方签约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人开据的正式发票,于个工作日
内将本次第一笔合同款的%支付给成交人。
2、第二期付款: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如成交人诚信履行年度目标半数的,支
付合同款的%
六、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
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七、违约责任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
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
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
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
款%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
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
合同合计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
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不足另补。
.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天内达成进
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 无 情况亦视为不可抗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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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知识产权:
十、其他约定: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
.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
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
通用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 账号: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
负责人或经办人:
合同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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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
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
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 “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
给乙方的价款。
. “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 “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
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 “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
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 “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 “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 “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 “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
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
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
原厂商。
. 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
.技术规格要求
. 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响应文件技术规
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
的相应正式标准。
.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
. 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合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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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
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
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
. 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
.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
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
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
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合同文件和资料
.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
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
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
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
围。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
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
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
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
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
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
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
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
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
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
.保密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
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
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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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
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
手段、财务信息;
..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
量、数量、品牌等;
..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
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
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 质量保证
.货物质量保证
..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
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
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
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
更换。
..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
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
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
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
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中扣款,不足部分,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 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
外。
.辅助服务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
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
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
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
上述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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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
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
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包装要求
.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
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
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
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
损坏或变质。
.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
. 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
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 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
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 价格
. 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
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
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
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
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检验费用
.. 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
.. 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
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 而引起甲方人员
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
担。
.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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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检验和验收
.开箱验收
..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
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
.. 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
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
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 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
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
. 检验验收
.. 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
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
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
.. 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
(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
.. 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
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 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
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
担。
. 使用过程检验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
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
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
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
现分歧后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
协商解决。
.付款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中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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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磋商文件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项的约定提交履约
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
定的除外):
..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 支票。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
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
.索赔
.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
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
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
门承担的除外)。
.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
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
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
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
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
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
准。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
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
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
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
.迟延交货
.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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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
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不可抗力
..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
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
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
.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
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违约解除合同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
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
物的;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
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
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
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转让和分包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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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
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
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
责任和义务。
.合同修改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
合同的补充。
.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
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31
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响应代表: 签字:
日期 : 年 月 日
32
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响应代表姓名)为响应代表,
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活动,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响应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响应、磋商、签约等。
响应代表在响应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
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响应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 性别: 证件号:
响应代表: 性别: 证件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 电话:
1)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响应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被授权人(响应代表)身份证明文件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粘贴处
贴处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33
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致: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
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组织代
码证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
(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
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4
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热线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承诺函
致: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
名称)的磋商活动,现承诺:
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
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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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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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技术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
响 应 函
致:
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为 的磋商
邀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的名称),提交文件正本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 我们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
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 本报价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个日历日。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 同意按磋商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
()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供应商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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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产品生产厂家 交 货 期
(响应包号)及规格型号 (日历日)
响 应 报 价备注
大写:
小写:
优惠承诺及其他:
注:.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按所响应包号增加行)。
.“响应报价”为总价。包括服务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保险费、
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交货期”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日历日)。
.响应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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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家单价合计备注
…
规格数量及
型号单位
优惠承诺及其他:
响应总价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大写:
小写:
注:本表应依照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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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响应说明 响应/偏离
磋商文件
条目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
磋商文件所列技术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
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
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若磋商文件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条款应当在此表中列出并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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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磋商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
磋商响应文件商务
条款
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
文件中商务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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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致:
我方参与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的服务提供以下质量保证
和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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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服务计划及承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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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价组成因素(参与响应的货物清单)
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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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中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但不
作为评审依据。如没有说明事项,此项可忽略。(格式可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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