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教案第五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更新时间:2024-11-06 19:23:24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2日发(作者:新年祝福话语)

第五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教学要求

1.掌握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法概念;

2.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

3.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及权利义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

更、解散和清算;

4.明确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责任。

课时安排

本章节共安排6课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独资企业是一种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它产生于商品经济初期,发达于自

由资本主义初期。即使在现代社会中,它也以设立简便、出资灵活、经营便利

等优点而具有重要作用。在我国,独资企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独资企

业,是指由单一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企业。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规定,广

义的独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狭义的独

资企业,即是指个人独资企业。本章介绍的就是狭义的独资企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在投资人方面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2.在产权关系和组织管理方面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是企业财产的唯一所有

者。

3.在责任形式方面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在法律地位方面

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5.在经营管理方面

个人独资企业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调整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个人独资

企业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

(一)立法宗旨

1)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

2)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适用范围

《个人独资企业法》只适用于一个自然人依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不适

用于具有独资特点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外

商独资企业。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1.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与登记成立

3.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

(一)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的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包括主体的变更和一般登记内容的变更。主体的变

更,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其投资人发生变化,企业经营规模

发生变化以及企业业务范围发生变化。一般登记内容的变更是指个人独资企业

的名称、住所、投资人的出资额或出资方式发生变化,以及分支机构发生变

化,等等。

(二)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的程序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如果有登记事项

发生变更的情形,都应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止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

的行为。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1.确定清算人和公告债权人

2.财产清偿顺序

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

4.注销登记

5.责任消灭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及权利和义务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方式

1.投资者有权自主选择企业事务的管理形式

2.委托或聘用其他人管理应签订书面合同

3.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员职权进行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的内容

1.会计事务管理

2.用工事务管理

3.社会保险事务管理

(三)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的义务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

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1.财产所有权

2. 管理权

3.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

4.拒绝摊派权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4)依法保障职工权益。

5)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节 法律责任

一、投资人发生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人员发生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企业登记机关及其上级部门有关人员发生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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