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要约有哪些构成要件
⼀个合同在签订之前有⼀些⼈为了保险会先进⾏⼀定的要约的,⼀般⽽⾔双⽅对邀约达成⼀致就是直接合同就⽣效
了。⼤家知道这种买卖合同的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吗?什么是要约呢?今天店铺⼩编就给⼤家详细介绍下相关问
题。
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
(⼀)要约必须是特定⼈的意思表⽰。
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订⽴合同,并唤起相对⼈的承诺,所以要约⼈必须是订⽴合同的⼀⽅当事⼈。
例如对订⽴买卖合同来说,他既可以是买受⼈也可以是出卖⼈,但必须是准备订⽴买卖合同的当事⼈或者是订约
当事⼈的代理⼈。如果是代理⼈,需要有本⼈的授权。任何⼈在没有经过他⼈授权的情况下擅⾃代替他⼈发出要约,
对他⼈不能发⽣拘束⼒。需要指出的是,准备订⽴合同的⼈并不是合同当事⼈,因为合同毕竟在要约阶段还没有订
⽴。
要约⼈是否应当具备⼀定的民事⾏为能⼒,则涉及到对当事⼈的缔约能⼒的确定总是。我国法律要求当事⼈在订
⽴合同时要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因此要约⼈欲以订⽴某种合同为⽬的⽽发出某项要约,应当具有订⽴该合同的
⾏为能⼒,这样才能使其要约产⽣效⼒。
(⼆)要约必须具有订⽴合同的意图。
要约⼈发出要约的⽬的在于订⽴合同,⽽这种订约的意图⼀定要由要约⼈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
在受要约⼈承诺的情况下产⽣合同。如何判定要约⼈所发出的要约具有订约意图并且成⼀项有效的要约呢?这就要根
据要约所实际使⽤的语⾔、⽂字及其他情况来确定要约⼈是否已经决定订⽴合同。决定订约意味着要约⼈并不是打
算“准备”和“正在考虑”订约,⽽是已经决定订约。正是因为要约应该具有订⽴合同的⽬的,所以“要约不包括要约邀请
或仅是初步蹉商的⾏为,或很显然是开玩笑的⾏为,或并⽆产⽣当律关系的⽬的⾏为。”
由于要约具有订约的意图,因此⼀经承诺就可以产⽣合同,只要要约⼈表明了订约的意图,并不定要表明要约已
经承诺即拘束的意旨。有⼀种观点认为,要约的要件应当包括要约必须表明⼀经诺即受拘束的意旨,也就是说要约⼈
必须向受要约⼈表明,该要约⼀旦由受要约⼈承诺,合同即告成⽴,要约⼈就要受到拘束。我们认为,如果要约⼈表
明了订约意图,已经意味着他要接受承诺的后果,未免过于苛刻。当然,如果要给⼈已经表明他要接受承诺的后果,
就意味着要约具有明确的订约⽬的。
(三)要约必须向要约⼈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
要约⼈向谁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合同,要约只有向要约⼈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发出才能够唤起受要
约⼈的承诺,要约必须向特定⼈发出,向不特定⼈发出的的建议即为要约邀请,只有向特定⼈发出要约,⼀旦受要约
⼈发出承诺,即能够成⽴合同。
要约原则上应向特定的⼈发出,特定⼈可以是⼀个⼈,也可以是数个⼈。要约的相对⼈原则上应当特定的主要原
因在于:
⼀⽅⾯,相对⼈的特定意味着要约⼈对谁有资格作为承诺⼈的问题作出了选择,也只有特定才能明确确定承诺
⼈。从法律上看,承诺⼈是由要约⼈确定的,⼀旦要约⼈确定了要约的相对⼈,这样⼀经对⽅的承诺就不需要约⼈再
作任何⾏为,合同就可以成⽴,反之,如果相对⼈不能特定,则意味着要发出提议的⼈并未选择真正的相对⼈,该提
议不过是为了唤起他⼈发出要约,本⾝不是要约;
另⼀⽅⾯,如果要约的对象不能确定时,仍可以称为要约,那么向不特定的许多⼈同时发出以某⼀特定物的出让
为内容的要约是有效的,这就分造成⼀物数卖,影响交易安全的后果。因此,如果不是向特定⼈发也的提议,原则上
视为要约邀请。实践证明,原则上要求要约的相对⼈必须特定,有助于减少因向不特定的⼈发出要约所产⽣的⼀些必
要的纠纷,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
以上就是⼩编给⼤家介绍的有关买卖合同的要约有哪些构成要件的问题的回答了。其实真正来说买卖合同的有关
要约的构成要件还是⽐较多的,⼤家在订⽴合同的时候注意下。⼤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店铺进⾏法律咨询。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11:24:0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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