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抵押车买卖合同

更新时间:2024-11-06 13:43:13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2日发(作者:口语老师)

最高院关于抵押车买卖合同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须要资金周转,愿用名下财产车牌号借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

一、借款期限为 ,即从 止。

二、借款利率为 ,总计人民币

三、违约责任:

l、例如甲方借款期已至,少于叁天不交还借款的,甲方所抵押的车辆由乙方任一处

置,甲方必须为乙方办理过户相关手续。严重不足明还的,乙方仍有权追缴甲方其它合法

财产,以清偿借款本息直到清偿回去本息年才。

2、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提前归还借款,乙方须在甲方还款当日把抵押车辆归还给甲

方,如有拖延,乙方应每日支付本金所产生利息的两倍给甲方。如借款期限已到,经乙方

同意甲方可把抵押车辆作价出让;若要办理抵押延期手续:则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3、甲方必须确保抵押车辆的来源抗拒,相关手续齐全合法,并无任何经济纠纷,并

无任何债权债务,否则乙方有权随时中止合约内容,并根据情况建议甲方交还本息,乙方

有权追缴甲方的其他财产,以明还借款本息直到清偿回去本息年才。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借款人: 债权人:

抵押人:_____,以下缩写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不值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借款借款人,经与乙方

协商一致,特签定本抵押合约。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日起至,至________日终了。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同

列出来目录,经核实有误后双方在目录上亲笔签名,盖章公章,当众普遍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

担。

3、保险:在合约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当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

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遇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轻易获得

全部赔偿金做为交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管理,甲方应当非政府人员积极主动兜售,并将所

销售的货款轻易交入乙方选定的帐户,做为偿还债务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

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

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当向乙方提供更多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

料,乙方指出必要时,有权展开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

料,甲方应当给与帮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确保就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例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于

问题出现纠纷,并因此而引发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当负责管理索赔。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当得当看管抵押物,严禁遗失、损毁,甲方例如因故意或过错导致抵押物

损毁,应当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更多代莱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甲方

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

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 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

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例如违背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犯罪行为违宪,乙方因

此难以承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索赔。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届满,甲方尚无法偿还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处分

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缴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债务不值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

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

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建议缩短抵押期限

者,经甲方明确提出书面提出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定补充协议和做为本合同书的附件,

可以缩短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

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备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

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盖章) 代表人:

______(盖章)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贷款人(抵押权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保证人 身份证号

借款人 系则 夫妻 关系。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

为明确责任、秉持信用,经充份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严格遵守继续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 贷款金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二条 贷款用途。贷款用于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

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

贷款利率上浮 %计收违约金。

第三条 贷款利率。月利率为 2 %,利息从贷款之日起已经开始排序并按月还本付息。

第四条 贷款期限为 月。自 日起至 日止。实际以借款借据或银行交易

凭据为准。

贷款除现金交货借款人 元外,借款人不容撤消地许可贷款人在抵押备案后,余款以

转账形式划归贷款人选定的银行帐户(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上述犯罪行为均视作借款人

rimoncourt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采用。

第六条 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提用借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给付贷款利息,

付息日为每月 日。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本息。

第七条 例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签订合同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

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签订合同的利率下浮 50 %计缴纳追缴债权的费用(差旅费、误工费

)

第八条 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部分,不满15

日的按半个月计收利息,超过15日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利息。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

出现时,提早向借款人、确保人收到《提早借款人函》,建议借款人在《提早借款人函》

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含违约金)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

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

()借款人本人因失去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遇难、丧生而并无继承人、监护人、财

产代管人或受到遗赠人;

()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

息的义务;

()借款人已连续两个还本付息期或在本合同期内总计三个还本付息期未按时偿还债

务贷款利息;

()根据本合同借款条款签订合同,因确保人违背借款条款的签订合同,以致确保人

须要提早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早处分抵押物的;

()借款人未向保险公司办理指定保险的;

()借款人侵吞借款的;

()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

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条 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须要更改合约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同时请示确保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更改。Seiches

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一条 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抵押条款

第十二条 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车辆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

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汽车

;品牌型号 ;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号 ;号牌号码 A

第十三条 抵押借款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含逾期、侵吞违约金)

因交还贷款本息而引发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同时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仲裁费、律师代

理费、交通费等)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全部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五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当得当看管抵押物,并负责管理修理、维修保养,确

保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拒绝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拒绝接受贷款人在抵押车辆上加装、

掌控GPS装置,加装费用由借款人分担)。但抵押车辆缴贷款人看管情形除外。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

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十七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租赁或以卖掉、抵偿债务、受赠等方式处分抵押

物所有权的,须请示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发贷款人的损失,由抵押人承

担责任。

第十八条 设定抵押物需要到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

作。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登记证书)

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九条 因出现本合同第九条所述情况,贷款人提早归还贷款而未受到清偿的,贷

款人有权提早处分抵押物。

抵押人只能在合肥市区范围内使用、停放抵押车辆,并不得毁损、影响GPS装置的正

常功能,否则视为违约,贷款人有权随时主张全部债权。

第二十条 借款人须向保险公司办理 保险,并需以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抵押

期内,借款人严禁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为避免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替代借款人

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分担,保险权益属于贷款人。抵押期间,例如汽车出现索赔事故,

贷款人有权根据事故性质及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同意与否将保险赔款交纳借款人。汽车例如

出现部分损失的情况,保险赔偿金和侵害赔偿金应当全部用作修理汽车,借款人应当负责

管理将汽车复原至全然正常状态;例如出现车辆全损或判定全损或全车被盗抢夺等保险事

故。

保险索赔应当首先用作一次性清偿贷款本息和缴付有关费用。例如保险索赔尚无法清

偿贷款本息,借款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并且该项借款人义务应当

于保险赔款赢得之日起七日内履行职责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

“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确保条款

第二十二条 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条款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十三条 确保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欠交、侵吞欠交)

因交还贷款本息而引发的、赔偿金以及同时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诉讼仲裁费、

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

第二十四条 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

年。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通知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

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五条 若确保人不按合约履行职责确保责任,贷款人有权向确保人追缴。

第二十六条 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

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与借款人、确保人商定,在贷款人指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仅

须要通告借款人,即可将债权受让给确保人或第三人。确保人同意拒绝接受受让的债权,

受让的价格不高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欠交、违约金等之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

“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

同意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合肥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确保人盖章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

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完抵押备案之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

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借款人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

权属证明文件退还借款人。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抵押人、确保人所定本合同签订合同偿还债务本合同项下债务,

贷款人拥有追索权。贷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权而开支的合理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诉讼仲

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均由借款人分担。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

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

第三十四条 其他签订合同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表示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保证 字第 号合约(以下表示主合同)的履行职责,甲方愿以自建财产并作抵押。

乙方经审查,同意拒绝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签定本

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万元T5800,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额为

万元T5800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 等待甲、乙双方销毁后,由甲方自行看管。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自

行看管。甲方应当得当看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应负修理、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无损的

责任,并随时拒绝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 %的保管

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缴乙方留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

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不幸损毁的风险分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

别、备案、运输及看管等费用由甲方分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例如出现统合、分拆,由更改后的机构分担或分别

分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正式宣布退出或宣告破产,抵押财产不列为宣告破产结算范

围,乙方并有权提早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签订合同的借款人期限已至,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债务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

至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退出、宣告破产;处置抵押财产税金价款,无法偿还债务贷款本息和

费用的,乙方有权自行追缴;价款偿还债务贷款本息除了余的,乙方应当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

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严禁擅自更改或解除合同,须要更改或解

除合同时,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一致前,本合同各条款

仍然有效率。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签订合同,由甲方看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看管疏于,

导致损毁,乙方有权建议甲方恢复正常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更多经乙方普遍认可的抵押

财产。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

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

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背第五条签订合同,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犯罪行为违宪。乙方对齐情况

建议甲方恢复原状,提早归还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以建议甲方缴付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

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乙任何一方违背第十二条签订合同,应当向对方缴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 %

违约金,并应当索赔对方因此而遭遇的经济损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争议的化解方式: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盖章并盖章单位公章。独立

自主合约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编号:

甲方:(借款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须要,向乙方提出申请借款,并以自建车辆做为抵押物,经当

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放贷并签订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借款期限:自 日至 日终了,总计 天。月利息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缴付:借款及抵押相关手续办完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缴付给甲方或

转至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早借款人,但必须提早15天通告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无法全额偿还债务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债务部分缴

/ 的违约金,逾期少于十日的,视作甲方全盘偿付,乙方可以中止本借款合约,建

议甲方缴付合约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证实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相关手续合法、有效率,该资产在抵

押前并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分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 发动机号: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看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拨用采用该车辆,确保该车辆并无任何交

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毁,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车辆损失,免

去乙方索赔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

Z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Z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Z均无效。

2.甲方例如无法按时借款人,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卖掉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

方同时签订《逾期卖掉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Z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遇难,而其财产代管人婉拒履行职责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生或宣告丧生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婉拒履行职责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进或将卷进关键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不足以影响其偿还

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无法按期借款人,在谋求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谓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见证人: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

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共计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的缴付及偿还债务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

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债务: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偿还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

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

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

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看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

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

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联同与抵押车辆有关的钥匙、机动车备案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

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看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作出的任何处理均违宪。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

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早处理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失去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婉拒履行职责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职责借款人义务或存有其他缺少偿还底气的犯罪行为; 5.借款人卷进

或将卷进关键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不足以影响其偿还能力; 6.借款人更

改住所,通信地址,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告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分担 1.如果甲方无法按期借款人,在谋求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谓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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