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未婚生子的政策有哪些
超出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像韦珊这
样,哪怕是第一胎,未婚生育也要被收费。未婚生育究竟有哪些
新的政策。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未婚生育政策,希望你
们喜欢!
2017年未婚生子的政策
2017广东社会抚养费最新规定:未婚生一胎免缴
有学者直言“未婚妈妈别开心得太早”,如果其中一方生
育过一个或多个孩子,另一方不可能被免除社会抚养费
去年夏天,女星“冻卵”事件曾引起公众对女性生育
权的一番讨论。上周,广东省率先完成了计划生育条例修订,
其中一项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需要
缴纳社会抚养费。这使得未婚生育权议题又重回了公众视野。
有单身白领看到新规后随即向小编表示,似乎看到了不结
婚就能生育孩子的希望,感到十分兴奋。小编近日调查了解
到,新政为未婚生育一胎免去了一笔不菲的“罚金”,但按照
该条例,未婚生子仍属违规行为。另外,当前法规禁止未婚人
士通过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怀孕,单身女性想要“借精”生子需
要掂量掂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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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未婚生育第一胎不再征社会抚养费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
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此,延续了36年的独生
子女政策正式宣告终结。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
生育法》修改前后,都有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
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另外,《婚姻法》第25条也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
害和歧视。”上述法律,一方面没有否定未婚人士的生育权,
另一方面保护着非婚生子女的平等权。
但是,对未婚人士生育权的规定较为宽泛、模糊,忽略甚
至明显限制未婚人士生育权的法规和行政行为时有出现。比
如,根据2014年3月27日通过并开始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
上子女及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超生处理。”同时第五十
三条又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
办结婚登记的,按照上一年当地城镇居民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
收入额为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也就是说,即使是未
婚生育第一个子女,也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对此,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
生育条例》做出了调整。2015年12月30日上午,广东省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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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人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了新
修正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规减轻对未办理结婚
登记生育子女的法律责任,明确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
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
生育权是基本人权的一个方面,未婚人士也拥有生育权
利。“把‘超生’和未婚生育两件不相关的事情扯在一起,本
不合理。条例的修改体现出法律更加人性化。广东国鼎律师事
务所律师郭晓颖认为,新规实际上是对比较突出的未婚生育问
题的一种回应,进行了适当的利益平衡,客观上也确实有利于
维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但总体上,法规对未婚生育的行为并
不提倡。
13地未婚生育的规定
广东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
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
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
抚养费。
四川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
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
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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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
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
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
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甘肃
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而生育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
费。
辽宁
未依法确立夫妻关系生育,已满法定婚龄,但在规定的期
限内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的,按照计征标准1倍至2倍的标准
缴纳,未满法定婚龄的,按照计征标准3倍至4倍的标准缴
纳。
浙江
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
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
一倍征收;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
收。
福建
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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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征收。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
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予征收。
广西
非婚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
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河北
因非婚姻关系生育子女的,按双方子女总数计算子女数,
比照第四十三条第(一)项标准征收。
宁夏
非婚生育子女,按照五十三条(一)项、(二)项规定加倍征
收社会抚养费。
江苏
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
纳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
至1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海南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按所在地市、县(区)、
自治县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常住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征收。
湖北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由卫生计生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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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当事人双方各处
500元。
社会抚养费的缴费标准,一般按照所在地上年度城镇或农
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数或比例来确定,具体请参考各地的计
生条例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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