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相关流程及提交材料
一、单位注册
1、单位条件: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
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
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2、操作程序:
申请单位需在北京市人事局网站主页面进入“人才引进信
息管理系统”,在聘用单位注册申请里填写单位信息软盘。软
盘生成后(压缩文件格式),携带相关材料到区人事局进行单
位注册。
3、提交材料:
单位信息软盘(U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申报
1、个人条件: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
人才;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的人才;
(3)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
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本条解释权归市人事局所有)
2、操作程序:
注册单位通过区人事局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人才引
进信息管理系统,在系统里填报个人资料,正确填写无误后保
存提交,携带个人相关材料到区人事局进行初审,区人事局审
核无误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2、提交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个人近
半年的个税缴纳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
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
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定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
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房子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
证;
(3)聘用合同;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单位盖章);
(5)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照片一张;
(6)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
在京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明,
若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证明即可)等;
(7)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聘用单位变更
1、操作程序:
持证人在聘用单位进行变更后,需在60个工作日内及时
在新单位系统内做变更申请,逾期将视同居住证自然失效,变
更申请提交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新单位所在区人事局进行变更
初审,区人事局审核无误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2、提交材料:
(1)与原单位的离职证明、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身份
证、居住证;
(2)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随往人员变更
1、操作程序:
持证人在增加随往人员时,需在单位系统内进行随往人员
变更申请,变更申请提交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区人事局进行初
审,区人事局审核无误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2、提交材料:
(1)居住证、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在京聘用合同、
独生子女证(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明,若双胞胎、多
胞胎提供出生证明即可)等;
(2)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五、居住地址变更
1、操作程序:
持证人在变更居住地址时,需在单位系统内进行居住地址
变更申请,变更申请提交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区人事局进行初
审,区人事局审核无误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2、提交材料:
(1)居住证、新的住址证明;
(2)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六、工作居住证资料变更
1、操作程序:
工作居住证资料变更是指除以上三种变更之外的其他情
况变更,持证人需在单位系统内进行工作居住证资料变更申
请,变更申请提交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区人事局进行初审,区
人事局审核无误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2、提交材料:
提交变更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续签申请
1、操作程序:
持证人需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在单位系统内办理续签申
请,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居住证视同自然
失效,续签申请提交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区人事局进行初审,
区人事局审核无误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2、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
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
(2)《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报表》(一式两份),聘
用合同、在京持证期间缴纳的个税证明及社保证明、居住证;
(3)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八、补办申请
1、操作程序:
当居住证丢失、审批资料无法在居住证上打印等情况出现
时,持证人需在单位系统内进行工作居住证补办申请,补办申
请提交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区人事局进行初审,区人事局审核
无误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2、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一张照片、补办居住证的情况说明。
九、注销申请
1、操作程序:
当居住证出现过期、取消等需要注销的情况时,持证人需
在单位系统内进行工作居住证注销申请,注销申请提交后,携
带相关材料到区人事局进行初审,区人事局审核无误后报市人
事局审批。
2、提交材料:
居住证、申请注销的情况说明。
十、领取居住证
1、操作程序:
市人事局对个人申报材料审批通过后,将合格人员数据反
馈到区人事局系统,区人事局对合格人员数据进行下载、做证
并加盖市人事局公章后方可发证。
2、领取手续:
申请人在单位系统内查询居住证是否审批及未通过原因,
审批通过人员在审批日期起一周后,与区人事局联系取证事
宜,并携带持证人本人身份证到区人事局领取。
十一、申报单位信息变更
1、操作程序:
申报单位自身名称、注册资金等信息变更的,要及时到所
在区人事局进行变更备案。单位注册地变更的要及时到新注册
地所在区人事局办理变更手续。
2、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申请、工商局单
位变更的相关备案资料;
(2)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本文发布于:2023-05-22 08:32: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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