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详解,附收入与扣税金额对照表

更新时间:2024-11-06 11:31:50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1日发(作者:merry christmas 儿歌)

“从明年开始,除大病医疗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继续教育,职工均可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

加扣除政策。”

此前,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还

有几天即将跨入2019年,我们即将迎来个税专项扣除的政策。与此前的征

求意见稿相比,房租扣除标准最高涨25%,大病最高扣除限额涨了2万元,

子女上技校也能享受扣除,一系列新确定的优惠将落地。

今天,小编为大家具体解释一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及你的收

入,到底可以少扣多少钱?

具体收入与扣除金额对照表

扣除三税改

险一金后应

后月收纳税

7000 60 30 0 0 0 0 0

10000 290 190 90 60 30 0 0

15000 790 690 590 490 390 290 230

20000 1590 1390 1190 990 890 790 730

25000 2590 2390 2190 1990 1790 1590 1470

30000 3590 3390 3190 2990 2790 2590 2470

专项附专享附专享附专享附专享附专享附

加扣除加扣除加扣除加扣除加扣除加扣除

100020003000400050006000

应纳税应纳税应纳税应纳税应纳税应纳税

个税专享附加扣除解读

一、子女教育扣除:每个子女1000/

幼儿园怎么扣?高中到大学能不能扣?

从适用范围来看,包括学前教育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往后子女的

义务教育、高中、大学(大专)、硕士以及博士都符合扣除范围。

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

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意味着,有两个孩

子的家庭将能享受到每年24000元的定额扣除。

需要指出的是,每年12000元或24000元的扣除,既可以父母一人扣50%

也可以由一方扣除10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首套房贷利息扣除:1000/

除子女教育外,住房费用方面的扣除也备受关注。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按照每年12000(每月1000

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不得扣除,并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扣除机会。

此外,首套房贷利息可以选择由夫妻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

度内不得变更。

三、直辖市、省会城市等租房扣除:1200/

买房的人享受到了扣除,租房者也不例外。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及配偶

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租房产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

额扣除。

需要指出的是,在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中,这是唯一一项有地区区别的,

主要分三类情况。具体来说:

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

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在其他城市租房,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12000

元(每月1000元);

在其他城市租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

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此外,对于夫妻租房的情况,夫妻在同一地租房,只能由一方扣除租金支出;

而夫妻在不同城市工作,且各自在主要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租金支

出。

需要强调的是,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

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这意味着,房贷利息和房租只能扣除一项。

四、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

当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如何赡养老人成为社会焦点,在专项附

加扣除中引入赡养老人支出,可谓抓住了社会痛点。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

赡养支出,可以进行扣除;其中分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况。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

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分摊24000(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如平均分摊、约定分摊等情况,分摊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此外,

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举个例子,一位老人有三个子女赡养,每个孩子可以平均分摊每年24000

元扣除额度,每人每年8000元;也可以经老人指定或者子女约定,每个子女分

别享受6000600012000的扣除额,但每个子女的扣除额不能高于12000元。

需要注意,有些情况下,赡养老人不止两位,这种情况会不会增加扣除额度?

根据征求意见稿,赡养两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五、大病医疗限额扣除:每年60000

在医疗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

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范围内的自付和医保范围外的自费,由个人负担超过

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

额据实扣除。

六、继续教育扣除:每年4800元或3600

根据征求意见稿,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分两项:学历继续教育和技能

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技能人员职业

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

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但需注意,首次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时,个人需填报《个人所

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

比照“三险一金”扣除模式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税务部门还解释,2019年新个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

2020年才能办理。另外,所有大病医疗扣除不能不由单位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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