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离婚程序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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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有反而有了孩子后更加变本加厉,我想要离婚,但是她却不肯,我想问律师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
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
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
己的特: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
一般地域管辖。
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
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
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
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
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
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
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
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
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
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
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
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
庭,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
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
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
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
互相辩论。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
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
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
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本文发布于:2023-05-21 10:20: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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