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解读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提取规定》)
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提取规定》对此前实施的《深圳市住房
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称原规定)局部内容进行了修订。
答:按照《提取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消费情形和
其他情形,其中住房消费情形包括5种:购房(以及建造、翻建、大
修)、租房、还贷款本息和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包括物业效劳费、装
修费等其他类型的住房消费);其他情形包括8种:退休、户籍迁出
本市、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根本养
老保险或者根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
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
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因本人或者家
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
职工每年度均可以提取一定额度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
答:按照原规定,租房提取是每年办理两次。为方便职工办理
提取,此次修订后,对于通过自助效劳平台办理租房提取的,《提
取规定》明确每月提取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自助效劳平台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须签订
住房公积金自助效劳协议。
答:按照原规定,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是每年办理一次。为方便
职工办理提取,此次修订后,对于通过自助效劳平台办理其他住房
消费提取的,《提取规定》明确每月提取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自助效劳平台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
务,也须签订住房公积金自助效劳协议。
答:按照原规定,要工进行住房消费提取后应在账户留存一个
月的缴存额。为更好地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此次修订后,《提取规
定》取消了住房消费提取后账户留存一个月缴存额的限制。
答:按照《提取规定》,职工委托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的,受托人除提交根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职工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除提交根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
人的身份证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本文发布于:2023-05-19 01:22: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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