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分
作者:新华网
来源:《湖南农业》 2014年第9期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
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2014年7月3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
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上述改革举措。这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
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不再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之后,如何逐渐剥离与户籍相挂钩的诸多社会
福利,将是改革的焦点和难点所在。《意见》对此进行了阐释: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
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
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
住人口。
《意见》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3方面11条具体政策措施。到2020年,将基本
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
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
城镇落户。
我国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由于各个省份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湖南省还需要
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摘自新华网201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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