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小的死刑犯
死刑,是对罪犯最严厉的惩罚。然而,还有一个比死刑存废更加
沉重的话题:对于那些罪行极其严重,但按照当地社会一般观念尚属
未成年人的罪犯,到底该不该免其一死?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最小的死
刑犯。
14岁的小乔治•史丁尼(George Junius Stinney, Jr.):谋杀,定罪:
一级谋杀,于1944年6月16日晚7点30分在南卡罗来纳州的哥伦
比亚市被以电椅死刑方式处决。
简介
1944年3月24日早晨,美国南卡罗来纳州一个11岁女孩贝蒂,
带着朋友玛丽去原野摘野花,她们再也没有回家。女孩们失踪后,附
近的居民组织起来入山四处寻。第二天早上,居民发现已经死亡的
两个女孩,她们躺在山中的水沟里,身上乱盖着一些树枝,所骑的小
自行车扔在沟边。两人的遗体上都有明显的外伤,头部、背部都有多
处被钝器击打的伤痕。数小时后,当地治安官的助手纽曼就到了一
个嫌疑人,那就是当年14岁的小乔治•史丁尼。有人证实,事发时小
乔治就在那一带闲逛,并和小女孩们说过话。警方迅速将其逮捕,带
回讯问。他的讯问是由几个警官单独进行的,既没有律师,他的父母
也在场。不到一个钟头,纽曼就走出房间,告诉大家小乔治已经承认
两个小女孩是他杀的。而他的杀人动机是企图跟贝蒂发生性关系,却
被拒绝,小乔治恼羞成怒之下,才动手杀人。随后,小乔治带着员警
们指认了犯罪现场,并在附近的草丛中到了作案凶器。是一根固定
铁轨的铁道钉,道钉上还沾着血迹。
判刑
一个月后,此案在查尔斯顿郡法院开审。法庭指派的辩护律师普
洛登认为,被告人还是一个孩子,不应对罪行承担完全责任。但检察
官反驳说,依照当时的南卡州法律,14岁即属成年人。整个庭审过程
在持续了两个多钟头便匆匆结束。陪审团退庭商议不到10分钟,就作
出了有罪的裁定,并认为被告人罪无可赦。小乔治随即被判处死刑。
当问及是否要上诉时,普洛登回答:「不上诉,因为他们负担不起上
诉的费用。」
1944年6月16日,小乔治在南卡罗来纳州监狱被执行死刑。由
于他身材瘦小,执行时甚至难以绑在电椅上。用来遮脸的头套对小乔
治也太大了,执行前便滑落下来,使得他不得不直视一旁的证人和执
刑官员直至死亡。
此刻距案件发生才81天,整个审判过程可谓效率空前,小乔治就
此成为史上最年轻的死刑犯。他的死刑引起舆论争议,有民众写信向
州长表示,「处决儿童是希特勒才会做的事。」而死者贝蒂的姊姊洛
琳,曾接受传记作家访问,她说:「每个人都知道他做了什么,即使
是在开庭审判前,也早已知道这件事是他做的。但我不认为他们对他
有做过足够的调查审判。」
新的转折?
2013年有一个最新调查报告指出,小乔治很可能根本是无辜的。
新的证据显示他整天都有不在场证明,根本不可能杀害女孩们,很可
能是因为不当刑求才坦承犯罪。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9:24: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78/12556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