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管理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
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____米的窄路、桥梁、陡坡、
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____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
述地点____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
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
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违章停车和扣分
根据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违章停车有如下的处罚规
定:
一、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主要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____条的行为,包括: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
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
点____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
上述地点____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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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
5、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有上述行为的,五元,记二分。
二、违反停车规定停放车辆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____条的行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2、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有上述行为的,五
元,记三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一个月。
三、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____
条的行为,包括:
1、在车行道内停放车辆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
2、在车行道内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有上述行为的,____
元,记六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于____年废止,根据____年____月
____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规定,该法律规定违章
停车只不扣分,违章停车有如下处罚条例: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
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
受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
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
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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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
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违章停车怎么处理
1、违停贴条违章行为属于非现场违章,在车辆年检日期之前把缴纳就可
以了,无任何滞纳金。在缴纳前必须要去交警队执法站,开具违法行为处罚
通知单(因为违停贴条及电子眼拍的违章行为属于非现场违章,交警会向当事人提
供证明当事人违章行为的影像记录。
当事人认可后才会开具违法行为处罚通知单,算是从法律上已正式告知当事
人有交通违法行为了。如当事人不认可,可复议),然后____日内再去银行缴纳罚
款就可以了。超过____日法律规定日期就开始收滞纳金了。
2、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你本人驾驶证去当地任何一个交通支大队的执法站就
可以了,如对处罚有异议,必须得去非现场违章路段管辖所在地的交通执法站申
请复议。
违章停车管理规定(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安全行政处罚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以下统称铁路监管部门)对违反
《条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铁路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
罚与教育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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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
性质、情节以及对铁路安全的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铁路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铁路监管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
权、申辩权。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
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
罚。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
第七条《条例》规定由铁路监管部门处罚的事项,一般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
局实施。对案情复杂、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跨区域的案件以及国家铁路局
认为有必要的,由国家铁路局实施处罚。直接向国家铁路局举报、控告的案件由
国家铁路局依法决定管辖机关。
铁路行政处罚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实施的,一般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区
铁路监督管理局管辖。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之间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应当报请国
家铁路局指定管辖。
第八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第九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实施铁路安全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铁路监管部门查处危害铁路安全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应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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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违法行为在____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
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
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违反《条例》第八条规定,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以及建设物资、设备的采购未依法进行招标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处罚。
第十二条违反《条例》第九条规定,从事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活动的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相应,
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尚未实质性开展工程建设活动的,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处合
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____倍的,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
款____%的;
(二)已实质性开展工程建设活动,未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对勘
察、设计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____倍以
上____倍以下的,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____%以上____%以下的;
(三)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处合同
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____倍以上____倍以下的,对施工单位
处工程合同价款____%以上____%以下的。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有违法所得
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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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有违法
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十三条违反《条例》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选择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
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以相应:
(一)单项工程合同价款超出施工资质等级允许规模____倍以内的,或者选择
超越____个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的,每一起处
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二)单项工程合同价款超出施工资质等级允许规模____倍以上____倍以内
的,或者选择超越____个及以上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
程建设的,每一起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单项工程合同价款超出施工资质等级允许规模____倍以上的,或者选择
没有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的,每一起处____万元以
上____万元以下的。
第十四条违反《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高速铁路和地质构造复杂的铁路建设
工程未实行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制度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第八
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对建设单位处以相应:
(一)未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二)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
款;
(三)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
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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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违反《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
筑构配件和设备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
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以相应:
(一)未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工程合同价款____%的;
(二)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的,处工程合同价款____%以上____%以
下的;
(三)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的,处工程合同价款____%以
上____%以下的。
第十六条违反《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
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对建设单位处以相应:
(一)未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二)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
款;
(三)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
元以下的。
第十七条违反《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违规要求设计、施工单位压
缩建设工期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
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
(一)未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二)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
款;
(三)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
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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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违反《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未组织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
收,擅自交付使用;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或者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
照合格工程验收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
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
(一)未对铁路运营安全造成影响的,处工程合同价款____%的;
(二)影响铁路运营安全的,处工程合同价款____%以上____%以下的;
(三)造成铁路交通事故的,处工程合同价款____%以上____%以下的。
第十九条违反《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铁路建设单位在铁路线路及其邻近区
域进行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不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影响铁路运营安
全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
处以相应: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以下的;
(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造成铁路交通事故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第二十条违反《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于铁路运输的安全检测、监控、
防护设施设备,集装箱和集装化用具等运输器具、专用装卸机械、索具、篷布、
装载加固材料或者装置、运输包装、货物装载加固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和技术规范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责令改
正,视情节处以相应: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违法情节严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第二十一条违反《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铁路机车车辆以及其他专用设备
制造者未按规定召回缺陷产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的,由国家铁路局依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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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缺陷产品货值金额____%以上
____%以下的;拒不改正且造成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缺陷产品货值金额____%以
上____%以下的;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件。
第二十二条违反《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新建、改建铁路的铁路建设单位
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未依法根据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设立标桩的,由地区铁
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以下的;
(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违法情节严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第二十三条违反《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设计开行时速____公里以上列车
的铁路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维护铁路封闭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的,
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
: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违法情节严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第二十四条违反《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
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或者向铁路线路安
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
局依照《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可以处以相应: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对单位可以处____万元以下的,对个人可以处
____元以下的;
(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对单位可以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对
个人可以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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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可以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对
个人可以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
协议,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铺设、架设各类管线、缆
线、渡槽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或者违反
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由
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可以处以相
应: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可以处____万元以下的;
(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可以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铁路运输企业未派员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的,可
以处____万元以下的。
第二十六条违反《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
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的,
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第九十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罚
款: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对单位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对个人
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对单位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对个人
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违法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对个人
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
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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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
《条例》第九十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对单位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对个人
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对单位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对个人
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违法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对个人
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第二十八条违反《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未按规定设置、维护下穿铁路桥
梁、涵洞的道路限高防护架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第八十七条
规定责令改正,视情形处以相应:
(一)未按规定维护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以下的;
(二)未按规定设置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因未按规定设置或者维护,造成后果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
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和
铁路线路路堑上的道路、跨越铁路线路的道路桥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设置、维护、管理防止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
警示标志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视
情节处以相应: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违法情节严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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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违反《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架设、铺设铁路信号和通信线路、
杆塔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防护要求,或者未对铁路信号和通信
线路、杆塔进行维护和管理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第八十七条
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违法情节严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铁路与道路交叉的无人看守道口
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维护警示标志;有人看守道口未设置、维护移动栏杆、列车
接近报警装置、警示灯、警示标志、铁路道口路段标线等安全防护设施的,由地
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违法情节严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在铁路道口
内发生故障或者装载物掉落,未立即将故障车辆或者掉落的装载物移至安全地
点,或者未立即报告铁路道口看守人员的;在无人看守道口,未立即在道口两端采
取措施拦停列车,并就近通知铁路车站或者公安机关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
依照《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的。
第三十三条违反《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履带车辆等可能损坏铁路设施设
备的车辆、物体通过铁路道口,未提前通知铁路道口管理单位,并采取相应的安
全防护措施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
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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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违反《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未在铁路桥梁、隧道
的两端,铁路信号、通信光(电)缆的埋设、铺设地点,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自动
闭塞供电线路和电力贯通线路等电力设施附近易发生危险的地点按照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设置易于识别的警示、保护标志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
例》第八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违法情节严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未对铁路线路、铁
路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进行经常性巡查和维护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
《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违法情节严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六条违反《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铁路机车车辆的驾驶人员持过期
或者失效驾驶证件执业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可以处____元以下
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使用的运输工具、
装载加固设备以及其他专用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要求的,
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
: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违法情节严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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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违反《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
李、包裹时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以
及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货物的,由地区
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形处以相应:
(一)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或者装
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情节较轻的,可处____元以下的;情节较重的,处
____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
款;
(二)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
以下的;违法情节严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处
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违法情节严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
下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在非危险货物办理
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承运未接受安全检查的货物,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
可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货物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第一百条
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违法情节严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第四十条违反《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未依照法律
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使用专用的设施设备运输危险货物的,由地区铁路监督
管理局依照《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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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违法情节严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铁路运输托运人运输危险货物未
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
《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违法情节严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未按照操作规程包
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防止危险货物泄漏、爆炸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
依照《条例》第一百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违法情节严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第四十三条违反《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铁路运输托运人未按照操作规程
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防止危险货物泄漏、爆炸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
局依照《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
(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三)违法情节严重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
第四十四条违反《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未依照法
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包装、装载、押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
造成特殊药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劫或者发生丢失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
依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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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违反《条例》规定,本办法未规定行政处罚、其他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铁路监管部门发现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但本部门无权处理
的,应当及时移送或者通报有权处理的部门。
第四章行政处罚程序
第四十七条铁路监管部门发现违反《条例》的事实和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
政处罚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管辖范围予以受案。
第四十八条铁路监管部门对已受案的违法行为,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
查,收集有关证据。
第四十九条铁路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少于____人;
(二)询问证人和当事人,应当分别进行,并告知其作伪证的法律责任;《询问
笔录》须经被询问人阅核后,由询问人和被询问人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
由询问人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三)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
制作《检查(勘验)笔录》,当事人拒不到场的,可请在场的其他人员见证;
(四)对需要采取抽样取证的,应当制作《抽样取证物品清单》,并妥善保
管,需要退回的应当退回;
(五)对涉及专业性较强问题的,应当聘请有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的部门、人
员进行鉴定;
(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制作《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并应当在____日内对先行
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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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
正执法的,有权申请执法人员回避。
执法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执法人员的回避由执法部门负责人决定,执法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所在机构
负责人决定。
第五十一条案件调查终结后,执法人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主要证据齐全,
应当制作《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报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查。涉
及多部门管理事项的,应当分送有关部门联审。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送行
政许可审查部门审查。对重大、疑难案件调查情况,应当向国家铁路局有关部门
报告。
因案情性质发生变化或者客观原因导致调查工作不需要或者无法继续开展
的,可以作出《终止调查决定书》,并送达相关当事人和举报人、控告人。
第五十二条《案件调查报告》经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查后,认为应当给予行政
处罚的,执法人员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被告知人,告知拟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及依法要求举行听证
的权利。逾期未提出听证的,视为放弃。
第五十三条执法部门在作出较大数额、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决定之
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案件办理人员应
当向铁路监管部门主管负责人报告,由法制工作部门组织听证。听证程序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铁路监管部门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确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的轻重,作
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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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十五条铁路监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作《____》。《____》应当载明下列
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或者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铁路监管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____应当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铁路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专用印章。
第五十六条执法部门负责送达____。____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
事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____
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
当事人在收到____后,应当在____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
章。
第五十七条行政执法人员收缴后,应当出具由财政部统一制作的收
据。处罚和收缴应当分离,所得的款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第五十八条行政处罚案件自受案之日起,一般应当在____日内办理完毕;由于
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执法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____日;特
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的,应当经铁路监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____日。
第五十九条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履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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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
不停止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十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铁路监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
施:
(一)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____%加处,加处不得超
出原处罚决定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二)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
定的,执法部门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一条铁路监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
务。催告书送达____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
第六十二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____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铁路监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铁路监管部
门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六十三条因情况紧急,为保障公共安全,铁路监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
立即执行。
第六十四条铁路监管部门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
裁定之日起____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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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的,由当事人
提出申请并经铁路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六十六条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较大数额行政处罚决定
的,应当自作出____之日起____日内报国家铁路局备案。
第六十七条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后,应当将下列案件材料立卷归档:
(一)受案登记表;
(二)案件调查报告;
(三)证据材料;
(四)行政处罚告知书、____、送达回证;
(五)收据复印件;
(六)在办理案件中形成的其他材料。
第六十八条依照本办法给予单处责令改正或者对公民处以____元以下、对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____元以下的,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规定的简易程序,____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十九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建立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实施行政
处罚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第七十条监察机关负责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受理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的控告、检举,并依法进行
调查处理。
法制工作部门负责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监察部门、人事部门负责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对不符合执法资格的人
员应当停止其执法工作,收缴其执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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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铁路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侵害其合
法权益,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国家铁路局法
制工作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对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处罚有
权予以纠正。
第七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铁路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侵害其合
法权益,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十三条铁路监管部门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
害、给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予以赔
偿。
第六章附则
第七十四条铁路监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
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十五条依据《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行
政处罚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十六条本办法所称“较大数额”,是指对个人处以____万元以上的
,对单位处以____万元以上的。
本办法“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七十七条本办法所规定的法律文书格式,由国家铁路局统一制定。
第七十八条本办法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____年____月____日原铁
道部发布的《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铁道部令第
____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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