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车船税|车船使用税
?
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
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2007
年7月1日开始,有车族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条例《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载客汽车,划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
车和微型客车4个子税目。其中,大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载客汽
车;中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小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
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
的载客汽车。载客汽车各子税目的每年税额幅度为:
(一)大型客车,480元至660元;
(二)中型客车,420元至660元;
(三)小型客车,360元至660元;
(四)微型客车,60元至480元。答案补充税费标准
根据今年8月17日北京市政府颁布的新车船税办法,调整后的小型客车由原来的每辆每年
200元升至480元,其他车型依次是:大型客车600元,中型客车540元,微型客车300
元,摩托车120元,载货汽车按自重吨位每吨96元。
3.
车船税怎么算?车船使用税计算方法?
⑴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⑵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的拖车,均按载重汽车的净吨位的5折计征车船使用税;
⑶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征税;
⑷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⑸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不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⑹不及1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吨计算;
⑺拖轮计算标准可按每马力折合净吨位的5折计算。
4.
新车船税该怎么交?车船使用税怎么交?
私人车主可在规定期限内到已办理委托代征的银行、邮政网点交纳车船税,或通过市内各电
子交费系统(好易、e路通、交费易)自助缴税,单位车辆直接到各区地税局办税大厅前台
申报缴税。属于单位的纳税人须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
税。
5.
车船税法(草案)的最新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列入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的车辆、船舶
(以下简称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
本法所称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是指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第二条 车辆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在本法所
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船舶的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本法所附《车
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游艇的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三条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捕捞、养殖渔船;
(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三)警用车船;
(四)依照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
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第四条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高能耗、高污染
的车船可以加收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
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前款规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
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免征车船税。
第六条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
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保险机构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代收车船税,一并出具保险
单和代收税款凭证。
第七条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
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第八条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第九条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条 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渔业等车船登记管理部门和车船税扣缴义务人的行业
主管部门应当在提供车船有关信息等方面,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对未提交依法纳税或者
免税证明的,不予登记,不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一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 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车船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附: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草案)》的说明
2006年12月,国务院废止《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
用税暂行条例》,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现行条例)。现行条
例自2007年1月1日施行以来,取得了较好效果。
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都将制定本法列入2010年立法计划。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广
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送审稿)》,于2010
年4月报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收到此件后,征求了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以
及相关企业的意见,并到一些地方和基层单位调研,在此基础上,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与现行条例相比,草案进一步完善了
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调整了税负结构,规范了税收优惠,强化了征管手段。
一、关于征税范围
现行条例规定,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不需登记的
单位内部作业车船不征税。考虑到车船税作为财产税,从税负公平出发,不论车船是否应向
管理部门登记,都应纳入征税范围。据此,草案不再按车船是否应登记确定是否纳税,规定:
拥有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所列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
二、关于计税依据
现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载客人数少于9人的小型客车的税额幅度为360元至660
元,具体适用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豪华车和普通车都按相同的税额
缴税,未能充分体现车船税的财产税性质和应有的调节功能。
车船税作为财产税,计税依据理论上应是车船的评估价值。但车船的数量庞大又分散于
千家万户,价值评估难以操作。一些国家对车辆选择与车辆价值有正相关关系的发动机排气
量作为计税依据。按排气量征税可基本体现车船税的财产税性质,体现鼓励使用低能耗、低
排放的小排量汽车的政策,从征管角度看也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据此,草案将乘用车的计税
依据,由现行统一计征,调整为按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
三、关于税负结构
为更好地发挥车船税应有的调节功能,体现对汽车消费的政策导向,草案对占汽车总量
72%左右的乘用车(载客少于9人的汽车)的税负,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降低、不变
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
(一)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58%左右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车,税额幅度降低
或保持不变。
(二)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9%左右的排气量为1.6升至2.5升的中等排量车,比现行
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适当调高。
(三)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左右的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车,比现行360
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
此外,草案对载客9人以上的商用客车的税额幅度略作提高,对货车仍维持现行按自
重每吨16元至120元的税额幅度不变。为支持发展汽车甩挂运输,对挂车由现行的与货车
适用相同税额改为减按货车税额的50%征收。
对于船舶,草案仍维持现行每净吨3元至6元的税额幅度不变。
草案还规定,对高能耗、高污染的车船,可以按国务院的规定加收车船税。
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在本法所附《车
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本法所附《车
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对游艇的具体适用税额还需进一步研究论证,草
案规定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四、关于税收优惠
草案除保留现行条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
减、免税优惠外,还增加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免税;对受严重自
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可以减、免税;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
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免征车船税。
五、关于强化征管手段
机动车辆数量庞大,税源分散,仅靠税务机关自身力量征管难度较大。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对机动车管理的机构比较健全,制度和手段措施比较严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车船税的征收给予适当协助,对于提高征收效果,防止税源流失,具有重要作用。据此,
草案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对未提交依法纳
税或者免税证明的车辆,不予登记,不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此外,草案还对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纳税地点和纳税时间等作了规定
6.车船税法草案二审最新税额表有调整?
车船税法税额变化表
排量车船税额度车船税额度前后
1.0升以下60-360元不变
1.0升-1.6升360-660元300-540元
1.6升以上-2.0升660-960元360-660元
2.0升以上-2.5升960-1620元660-1200元
2.5升以上-3.0升1620-2460元1200-2400元
3.0升以上-4.0升2460-3600元2400-3600元
4.0升以上3600-5400元不变
从新调整的税额标准可以看出,虽然仍将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七档,但将2.0升及以下的
税额幅度降低。
7.
----------------【车船税的强制性】交强险保险范围与机动车车船税的征税范围相近,且具有强制性特
点,根据《条例》规定,相关保险机构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强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
------------
【车船税的缴纳】自2007年7月1日起,车船税将统一由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
代收代缴。逾期缴纳车船税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8.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
车船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以每年都要
征收。
9.不交车船税有什么后果?
对于逾期缴纳车船税的,将被罚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按有关规定,明年7月1日起,保险
机构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对于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除了缴纳当年应纳税款之外,
还将补收以前年度的未缴税款。并且从前次“交强险”保单到期日的次日起,按日加收应纳
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0.车船税滞纳金是多少?
超过期限没有交纳的车船税,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应交滞纳金=应纳车船税×万分之五×超期天数
11.车船税查询?车船使用税在哪里查询?
车船使用税,是地税的一种,车主们可在投保车险的同时完成税费缴纳。车船税缴纳查询可
通过投保车险的保险公司或者各地税务部门提供的查询方式进行
12.车船税缴纳时间?车船使用税上缴时间?
按规定,车主从车辆管理部门核发车辆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就有缴纳车
船税的义务。车主如果没有办理车辆的登记手续,则以车辆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
为纳税义务开始的时间。
13.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6:19: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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