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更新时间:2024-11-06 00:36:1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8日发(作者:四级考试时间分配及分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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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夫妻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对债务清偿的法

律程序;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法律明确规定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

前财产约定的,依约定。夫妻共有财产应当以均等原那么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

院应依法判决。

关键词:共同财产 夫妻财产分割 法律程序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不仅解

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分割是与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相应

产生的。随着我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市场经济不断开展和完善,离婚案中夫妻共同财

产的越来越新,认定和处理也越来越困难,它所表达出来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处理的好坏关系到

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的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团结和经济建立的顺利进展。因此,离婚时夫妻

财产的分割作为离婚的重点也倍受关注。

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有夫妻法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

这些规定紧紧地同我国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相联系。一方面强调了法律规的强制性;

一方面,在当代社会经济关系多元化的情况下,采取了尊重当事人在法律允许围的意思自治。我国婚

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那么处理判决。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必须先区分夫妻共

同财产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准确地划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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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的婚姻存续期间,是从双方领取结婚证开场到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这段时间。我国婚姻法第17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夫妻

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

婚姻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类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

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

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约定的财产。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以下情形

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

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其他

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夫妻分割的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应当首先分家析产,

分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局部,然后夫妻双方再对此加以分割。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属于夫或妻一

方单独所有不作为分割对象。

二、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根本原那么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的有关规定,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那么:

()坚持男女平等原那么

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

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

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

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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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这一原那么,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对于这些

财产,不问其来源,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其二,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

等权益决不意味着鼓励搞绝对平均主义。其三,夫妻双方在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的同时,还须承当

相应的义务。

()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那么

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那么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

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

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XX成长。婚姻法更为注重保护子女的权益,这是由于父母的离

婚会给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使下一代XX成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这一原那么意味着离婚分割夫

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不得侵害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

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那么

所谓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为的一种心理状态。过错包括成心和过失两种形式。在一般情况

,行为人的行为是成心或过失,或过错程度大小如何,对于确定其民事责任并无实际意义。但是,

特定的情况下,在混合过错、共同致人损害、受害人有成心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行为人的过错程度

就成为确定其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由于婚姻关系的特殊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的照顾条件,

须为一方实施了出于成心而为的过错行为,另一方未有过错行为,或虽有过错行为,但其行为只要是

出于过失而不是出于成心即可。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

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规定了过错离婚的法律后果,即让过错方承当离婚损害赔偿责

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表达了法律的公平原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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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照顾的程度上,应根据有过错一方程度的大小和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由法官酌定“照顾〞只,

应向无过错一方作适当的倾斜,不能显失公平,更不能因此而影响有过错一方的根本生活。

〔四〕公平原那么

公平原那么是中华人民国民法通那么规定的原那么。公平原那么要求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

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

,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那么,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

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扶养子女的付出,

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患病方,等等。这就是要求我们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

时要严肃执法,实事,既要考虑案件的事实又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从而表达我国法律的公

正和严肃。例如在处理一方从事经商等营利性活动所涉财产时,应在认定这局部财产为夫妻共同财

产的根底上,对创造这局部财产的一方可以给予充分照顾。处理夫妻在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也一样,

应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双方在分居期间经济独立且收益也没有用于家庭的日常消费,所以

在分割时的比例可以根据双方创造的财产多少而不同。

〔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那么

婚姻法是私法,该原那么即是私法中意思自治原那么的反映。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婚姻

法规定了约定的形式、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

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表达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开展。

三、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方法 ()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原那么分割方法

原那么的分割方法,是指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方法,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展分割的根本方法。

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原那么方法,是均等分割,辅之以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的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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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差异,属于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我国司法实务一贯坚持的方

,即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围之后,一分为二,平均分成两份。它的依据是婚姻法第17条第2款夫妻

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民法通那么第78条规定。坚持均等分割的原那么并不是绝

对的,如果一律均等分割,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公平的后果。为此,在坚持均等分割的原那么之下,允许

在一些条件下适当地有所差异。夫妻一方在生产、生活上有特别的需要,或者财产来源有特别的情

况除外。

在分割形式上,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形式: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价值

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展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2.价金分割,即

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对变卖所得价金进展分割后各自取得价金。价金分割是在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

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3.价格补偿,即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

另一方获得相当于一半价格的补偿,取得价金。

()离婚案件中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法

离婚案件中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法是对各种具体的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割的方法。对于这些具

体的分割方法,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本文主要就以下几种情况探讨:

1. 关于房屋的分割。房屋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时是最有价值的财产,有关离婚案件中的住房问题,

一直是审判实践中比拟突出且比拟棘手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还涉及到家庭

其他成员,以及房屋产权等诸多因素。因而,解决好离婚后的住房问题,是保障离婚自由,保护妇女儿

童合法权益的需要。解决离婚后的住房问题应遵循以下原那么:(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

保护房屋产权;(3)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4)坚持调解和协商一致的原那么;(5)

照顾无过错一方。

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历,在处理住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

,由夫或妻个人所有;(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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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或无过错方等原那么分给一方所有;(3)对双方居住房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约定为一方所

有的房屋,离婚时仍判归该方所有。(4)对已经房改的公房房产的认定。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市场价或

本钱价购置商品住房,该住房产权属全部产权,分割财产时可以就该产权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

展处理。在分割局部产权的住房时,应该明确个人和国家在全部产权中的比例,先析出个人产权局部,

然后才进展分割。

2. 离婚案件涉及夫妻生产、经营性财产的分割问题。夫妻双方生产、经营性财产,是指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作为出资人,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于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

切有价值的有形资产和各种权益。它包括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经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XX

司、承包企业以及挂靠企业等所形成的各种有形和无形资产,如货币、实物〔如房产、汽车〕、

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商业信誉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等。

在离婚案件中对涉及夫妻生产、经营性财产分割时,首先,要分清财产性质。由于夫妻生产、

经营性财产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分清上述财产的性质,便成为准确分割夫妻生产、经营性财产的

首要前提。确定上述财产性质时,应以工商注册登记资料为根底,参照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

审查企业的资金来源、实际经济构造形式和运行机制,查明夫妻双方在企业中所发挥的作用、影

响程度,以及夫妻双方在共同经营性财产中所占的真实份额。其次,坚持婚姻法与公司法、合伙

企业法等相关法律的协调与统一。对夫妻上述生产、经营性财产的分割,不同于以往对简单的生

活、消费资料的分割,它涉及到不同的法律调整领域,涉及到与其他法律、法规的相互协调问题,

尤其是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的协调。如果在分割时与上述法律、法规相矛盾,就会错判。最

后,要注意维持企业完整性,不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总额。

分割夫妻生产、经营性财产时,既要保护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企业的生产开展

无论是何种形式的企业,在分割其所包含的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的稳定、

持续及与相关当事人〔第三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应当采取审慎的态度,以尽量不影响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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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破坏企业财产的完整性为原那么。同时,企业的注册资本是企业承当民事

责任的根底在分割夫妻生产、经营性财产时,要确保持股配偶一方所在公司、企业的注册资本不

发生变化。既要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又要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3.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股票及著作权的分割。在各类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尤其是

股票和知识产权的分割一直是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审理时较难把握和处理的问题。因此,

如何公正、合理的处理好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中股票及知识产权的分割是目前离婚案件中迫

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股票的分割。由于证券市场的规模日益扩大,离婚案件中涉及股票的纠纷也日益增多,

因为目前法律规定尚未明确,并且这类财产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应特别慎重。股票的分割应

遵循“三个确定〞来进展:首先,确定将要分割的股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股票是夫妻关系存续

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在夫妻离婚时,股票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展分割。如果夫妻

一方或各方的股票是婚前已投资获得或在婚后各自以婚前的财产投资获得的,那么应当认为是夫

妻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其次,了解股票的性质,确定其是否可以转让。对于社会公众股,如果是记名

,一般应分割给在股票上记名的一方所有,如果是无记名的股票,那么应先由双方协商。对于部职

工股,由于其是限制流通的股票,只能以折价补偿的方式进展分割。最后,确定将要分割的股票的股

价。股票所代表的权利具有不确定性,原始的股份投入并不代表其所享有的财产权利,法院在处理涉

及股票及股票分割的离婚案件时尽量让当事人尽快地达成协议,以防止因双方当事人争执而难于

操作,甚至因延迟操作股票而丧失重大收益。

2著作权的分割。著作权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所有人对文字、艺术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

专有权,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在著作权中能分割的只能是著作财产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予

以分割的著作财产,应符合以下几项条件才可视为共同财产。首先,该著作权必须是在夫妻关系存续

期间产生的。其次,该著作权必须带来了利益(财产利益)。再次,该著作权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凡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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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述条件的著作权,在夫妻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加以分割时,又要针对不同的情况采

取不同的措施。对于已经带来了经济利益的著作权,对这些经济利益可按一般财产的分割方法加以

分割。对尚未产生利益的著作权,原那么上不进展分割而由创造方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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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4:30: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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