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事指南
2023年3月1日开始,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
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
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
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
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一、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二、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
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
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
算。
三、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
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
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
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
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
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四、办理时间
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
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五、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
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
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
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2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
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
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
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
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
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五、办理渠道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
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
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
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
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
地址。
六、退(补)税
(一)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
网银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
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网银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
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办理退税,2022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
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 APP及网站提供的简
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
申请2022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1及以前
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
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
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二)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银、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
网银柜台、非网银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
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
进度并缴纳税款。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
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 《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
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
原则免予处罚。
七、汇算服务
1、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个税APP及网站,查看自己的综
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卡号、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
础资料,为汇算做好准备。
2、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
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通过
个税APP及网站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值得注意的是,
今年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
间延长至3月20日。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
以随时办理。
3、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
供优先退税服务。独立完成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
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
本文发布于:2023-05-28 04:02: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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