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车船税新政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车船税
【发文字号】鄂地税发[2011]187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1.12.27
【实施日期】2011.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车船税新政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地税发〔2011〕187号)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以下简称车船税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实施条例 )在明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省人民政
府以鄂政发〔2011〕79 号文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
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 对我省贯彻落实车船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 的若干事项作了明确规定。现就
全省地税系统贯彻落实车船税新政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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