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之间业务交流促
进全市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陕西省律师协会
• 【公布日期】2009.03.10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09.03.1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之间业务交流促进全市
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我市律师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
经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均有了很大的发展,各律师事务所充
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为当地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
的贡献,得到了各级党委、
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和认可。但是由于受地域和当地经济状况、业务类
型、律师队伍的人员数量等客观因素的限制,使律师业务发展不平衡,特别是部分
山区县,由于律师人才匮乏很难满足新时期经济发展过程中社会对法律服务工作的
需求。为了促进全市律师业务
的全面发展,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经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共同研究决定,
在全市律师事务所之间开展结队子“一帮一”的帮扶和业务交流活动。希望各县区
司法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管理,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结对子”组成名单
陕西嘉盟律师事务所与陕西椒溪律师事务所;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与陕西紫柏律师事务所;
陕西兢业律师事务所与陕西三泉律师事务所;
陕西索平律师事务所与陕西时代潮律师事务所;
陕西锐博律师事务所与陕西朝阳律师事务所和陕西定远弘大律师事务所;
陕西兴振业律师事务所与陕西兴州律师事务所。
其他律师事务所可参照上述方式自行选定互相交流的律师事务所,主动联系开
展业务交流或案件研讨活动。
二、活动的内容及方式
结成对子的律师事务所之间一是要定期或不定期的采取相互查阅案卷、讨论重
大疑难案件、座谈交流办案体会或观摩庭审等方式,开展业务交流,相互取长补短
共同提高业务技能;二是协助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和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共同
参与当地政府依法行政工
作中的重大法律问题的研讨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法律论证等工作;三是对律师人
才匮乏、法律服务工作薄弱的个别县的律师事务所改善办公环境或引进法律人才提
升业务水平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相关要求
结成对子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司法局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当地司
法局的领导,结合当地律师业务的实际状况,共同研究确定具体活动方案,并在3
月底前将活动方案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一)各县区司法局要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和对具体工作的指导,并为开展
好此项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要将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向当地政府作宣传,争取当地
政府的大力支持,促进当地律师业务,特别是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不断发展。
(二)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要重视收集和报送此活动的相关信息,不
断扩大影响,进一步促进全市律师业务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OO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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