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个体户免税政策(大全)
第一篇:2018年个体户免税政策(大全)
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低于三万,免征增值税。超过的全额征税
对于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务局根据企业经营信息,如占地面积、
员工人数、代理品牌、电量电费等,根据设定好的参数指标,计算得
出定额标准。同时也结合开票数额来调整定额。对于查账征收的纳税
人,则根据申报数据判断,再结合开票数量和企业经营信息进行纳税
评估。
第二篇:个体户免税政策
提供供热的个体工商户是否享受免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九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单
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
位。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因此,供热
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第三篇:2017个体户免税政策
2017个体户免税政策
“个体户”也就是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
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
2017年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
1、《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
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
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12年1月
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
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
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3、《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
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
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自
2013年8月1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2万
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5、《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
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小
微企业征税的各项标准统一提高到了10万元。
6、《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免征
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标的销售额和营业额提高到“2万元至3万
元”。
7、《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小型微型企
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
进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
》》拓展阅读: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2016年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应纳
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
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
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依据是中国财政
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知》。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
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
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
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一、企业划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
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
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个体工商收税标准
个体工商户的税收 个体工商户要交:注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国税
部门申报缴纳3%的增值税,向地税局申报缴纳增值税的7%城建税和
3%教育费附加,以及个人所得税2%左右。如果月销售收入在5000元
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
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
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个体工商户在什么情况下需要
缴纳营业税?如何计算?
个体工商户提供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
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取得
收入的,应当缴纳营业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营业税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税目
征收范围、税率(%)一 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
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二 建筑业 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
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三 金融保险业 5% 四 邮电通讯业 3%五 文化体
育业 3%六 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
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20% 七 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
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八 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5%
九 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
个体工商户缴纳营业税,其销售额必须达到营业税的起征点,达
不到起征点的不用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的起征点:
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月营业额1000元至5000元;
营业税按次(日)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各地的营业税起征点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所属税务部门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个体工商收税标准的基本简介
进出口货物品种繁杂,计征关税须有同一标准作为计税的基准。
征收标准不同,相应有了不同的计税方式。(一)从量税。以货物的计量
单位作为征收标准加以计征。由于对每一物量单位尤其是标准化的商
品所征的税是固定的,在计征时较为简便,但缺点是与商品的价格质
量无直接关系,关税的保护作用与商品价格呈负相关关系。(二)从价税。
以货物的价格作为征税标准加以计征,其税率表即为货物价格的百分
比率。该种方法优点是税负较为合理,关税的保护作用与货物价格呈
正相关关系。其缺点是海关据以计征的完税价格不易确定,如何实行
“海关估价”往往引起异议。为了抑制海关武断估价这种非关税壁垒
措施的影响,关贸总协定的多边贸易谈判曾达成《海关估价准则》。
战后世界性通胀使得各国普遍采用从价税计征方法。(三)混合税。同时
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方法计征关税。有的国家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
有的国家则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四)选择税。对同一种商品同时计
有从价、从量两种税率,一般选择其中较高税额征收。为了鼓励某种
商品进口,也有从低征收的。
第四篇:个体户免税申请书
税务局领导:
我单位是xxx注册的个体户,经营地址xxx.,主要经营范围xxx,
法人代表xxx,职工人数xxx,电话xxx,固定资产xxx,经营面积xxx,
与xxx村签订租赁协议,租期年月日xxx,租金,销售单位xxx,办理税
务登记时间xxx,税务登记号xxx,营业执照号xxx,现有xxx(数量)在
养殖、种植,预计2014年x月至2014年报x月销售额为xxx,根据
我单位种植、养殖情况,按照税务所有关规定需要备案,先办理有关
部门备案手续。
申请单位:xxx
申请日期:x年x月x日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
减征部分应纳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应纳税款。减税免税规定是为了解
决按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时所不能解决的具体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措施,
是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同时也是税收的统一性
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减税申请
纳税人申请
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如下书面资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减免税的依据、范围、年限、金额,企
业的基本情况等。
2、填写《政策性减免税申请表》等相关减免税申请表。
3、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
4、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5、根据不同减免税项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企业纳税人
【如】企业所得税政策性减免税申请。各具体减免税项目还应分
别提供下列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②开办后最早获利
及最早获利前一的财务会计报表。
(2)、“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复认
定“老、少、边、穷”地区文件。
(3)、受灾企业:受灾证明材料。
(4)、劳服企业:①劳服企业认定证书;②劳服企业年检合格证;③待
业证、失业证、富余证等有关待业人员证明;④企业职工工资表等可以
说明企业在职职工人数的凭证;⑤安置比例计算及附加说明。
(5)、国有企业兴办第三产业安置富余职工:①有关人员下岗正式
文件;②富余证、待业证等证明件;③企业职工工资表等可说明企业在职
职工人数凭证;④安置比例计算及附加说明。
(6)、校办企业:①校办企业认定证书;②企业非承包性质的证明材
料;③企业上缴主管部门或学校利润的财务凭证。
(7)、福利企业:①福利企业认定证书;②福利企业年检合格
证;③“四残”人员证明件;④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
企业职工工资表、利润分配使用表、残疾职工名册。
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报送资料不全的,税务机关应限期要求其补报;
逾期不补或补报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享受减免税条件,有权审批税务
机关不予审批。
税务机关应随时受理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但企业所得税减免税
受理的截止日期为终了后两个月内,逾期减免税申请不再受理,视同
自行放弃享受减免税优惠。
进出口货物税收减免有分为鼓励项目、特殊监管区域、国批减免、
科教用品等等。其所需的资料可参考各直属海关门户网站的办事流程。
第五篇:免税政策
农村合作社很多项目是免税的,但不是所以的项目都可以免,否
则,马上产生一个漏税的黑洞。制定税收政策的人也不是笨蛋。具体
如下:
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
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
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
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中华人
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包括种
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和水产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
对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货物的批发和零售实行免
征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起
施行)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及饲料、化肥、农
药、农机、农膜可以享受13%的增值税优惠税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
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海关总署关于进
口种子、种畜、鱼种和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的通知》(署税[1997]3l号)规定:进口用于在农业、林业、牧业、渔业
生产的科学研究的种子、种畜、鱼苗,可以暂免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
税;改良种用的马、驴、牛、猪、羊、家畜、鱼苗、大麦、燕麦、高
梁等农产品,最惠国最低税率为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
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进口农业产品,可以按13%
的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l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
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中华人民共
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25号)第十三条规
定: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
购合同,免征印花税。《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
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37号)规定:农林作
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
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
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
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
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
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
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
项目;8.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
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
殖、内陆养殖。按照财政部对全国人大代表有关建议的答复(财农便
[2009]20l号),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一般企业的规
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
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规定:农村税费改
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
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
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
起施行)第八条第五款规定: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
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
病防治,免征营业税。按照财政部对全国人大代表有关建议的答复(财
农便[2009]201号),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等关于一般
企业的规定,享受营业税的减免政策。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
行条例》(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2006年l 2月31日修改)第六条
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由
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水利设施用地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
税发[1999]44号)规定: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
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规定: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
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第十四条规定:建设直
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的农用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
设施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
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
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2007
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拖拉机,捕捞、养殖的渔船,可以免
征车船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的通知》(财税[2004]66号)规定: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农
用三轮车是指: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
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关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2010种子(苗)种畜(禽)
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财关税
[2010]11号)规定:进口用于在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的科学研
究的种子、种畜、鱼苗,改良种用的马、驴、牛、猪、羊、家畜、鱼
苗、大麦、燕麦、高梁等农产品可以享受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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