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少钱形成网络罪
网络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
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罪】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
1、第一条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
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
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
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第五条 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
当定罪处罚。
利用、、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数额
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以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3、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
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
节”,以罪(未遂)定罪处罚。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8:23: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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