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1-05 21:51:38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干部竞争上岗演讲稿)

合同保全是什么

合同保全在一定意义上保护了人的利益,怎中保护措施从法律的角度

保护了债权人履行义务的能力,很多情况下,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与保护力,下面,大状小编就简要介绍一下合同保全的具体情况。

()合同保全制度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

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

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

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

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

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

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

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

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有了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项权利,就可以用来保

全债务人的总财产,增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以达到实现其合同

债权的目的。《民事法》第73条、第74条分别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

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虽然规定的内容比较简略,但填补了中国

民事立法的空白,意义重大。

()区分撤销权行使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1.客观要件。

撤销权的行使首先要求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这种处

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经或者将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处分财产

的行为主要有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在财产上设立抵押、以

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出让财产等。当债务人采取上述不正当或非法方式

转移财产,导致债务人事实上的资不抵债,明显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

2.主观要件。

这是说债务人实施处分财产行为时或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时

具有恶意,即明知行为有损于债权人的合法债权,仍然执意为之。这

里,一方面,债务人必须具有恶意,也就是债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

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自身无能力偿还债务,从而侵害债权人的权益

但仍然实施该行为:另一方面,要求第三人也具有恶意,即第三人在

债务人以极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时,事实。上已经知道此转让行为对

债权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但还是坚持完成行为,主观上的恶意同样

是明显的。

总之,合同保全在商业关系中有着非凡的意义,在很多情况下,合同

保全都维护合同作为日常生活法律关系中的重要一步,如果你对相关

问题有疑惑,或者有类似的问题的不到解答,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相关法律问题欢

迎大状律师。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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