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202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
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一、小规模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
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
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
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
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
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
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
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
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
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
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优惠政策。
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
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这里的重点是按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和普票。目前,大部分小规
模纳税人都是季度申报,那就可以享受季度30万增值税免征,例如
公司A是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一季度,1月和2月没
有收入,3月收入25万,虽然单月收入超过10万,但是季度没超
30万(前提是季报)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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