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期
2021
年第
2
(
总第
534
期
)
商业经济
SHAGYE
JIGJI
o.2,
2021
Total
o.534
对民间放行为的分流处罚机制
陈衍君
(
四川大学
,
四川成都
610000
)
[
摘要
]
是民间借贷的产物
,但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隐患目前,
可以缓解市场对资金的急切需求,
。
我
国司法解释将非法放贷行为认是为非法经营罪
,,采用了,
在不区分借贷性质的前提下“的处罚模式
一刀切
”
虽弥补了法律
空白,,
但是这一规是在实际操作上存在质疑
。处罚放高利
有必要设立不同的处罚方式
在保护民间借贷正常运行的基础上
,
贷的行为,
.
通过研究的运行过程
、设立放消费型罪和放生产型高
放贷用途期限等内容,制定分流处罚机制
、
利贷罪
,
规定不同的入刑标准有差异的处罚放行为
,
.
[
关键词
]
;
民间借贷;生产型
;消费型;分流处罚机制
[[[
中图分类号
]
F832.4
—
、
冋题提出
文献标识码
]
A2021
文章编号
]
1009-6043
(
)
02-0125-02
引发恶性犯罪
。
2019
年最高法发布
《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
干问题的意见的实际年利率的非法放贷行
》
,
将超过
36%
1.
直接危险
活动本身具有危险性
,
这是由运作流程决定
的
。
活动从资金的收集到最终借款人能否归还贷
为
(,
以下称为
“)
”
归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这个
规定虽然解决了放行为在刑法上空白的局面
,
但
款
,
都是环环相扣的
,
其中有任何一环出现问题
,
都可能
会引发灾难。
在活动运作过程中
,放贷人的资金来
是也存在质疑
,
没有完全参考实践中放贷利率类型
,
容易
源通常有两种方式
:
一是资金实力雄厚的人,
将自有资金投入到放贷领
出现"一刀切入罪
”的结果
。民间根据借贷时间的
长短不同,分为三种类型
,、、
即短
中
长期
。
根据经
济学家庞巴维克提出的利息与时间的关系理论即借贷
,
利率与时间偏好成正比,借款人时间偏好越强
,
可接受的
域,部分资金从近亲属手中筹集这类人以自有资金从事
。
放贷
,
即使向近亲属借款
,
给付利息的压力也很小
,
因此
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也不会造成资金链瞬间断裂
,
影
响整个放贷程序正常运行的情况
,
抵御外界风险的能力
较强
。
这类放贷人通常是大企业的老板在早期
,,
由于
“
入
市早
,
机遇多
”赚到很多钱
,
。
但是民间资本充足是市场快
速发展的前提
,,但是这却是商业领域民间借贷的一
这类放贷人的资本远不能满足民间资本
的需求量
。
在巨大经济利益面前
,
这类放贷人会因为经不
利息数额越高叫
我国民间活动也印证了这一观
点
。
选择短期借贷的借款人因为急需资金用于周转会以
,
支付日息的方式与放贷人达成合意
。
而日息折换成年利
率往往会高得惊人
种常见的借贷形式回
。
因为商业领域流动性资金需求大
、
流速度快
,所以这种短期高息借贷方式通常不会造成太
大的社会危害
,
被认定为犯罪显然会遭到质疑放
。
住诱惑
,,
继续加大投资力度
通常的方式是投入企业流动
资金
。
企业流动资金的加入会使得整个放贷过程的抗风
险能力降低
,,
企业缺少流动资金
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
行为入罪是必要的
,
但是脱离实际的处罚规定是不妥当
的
。学界对于放行为
从现有的资料中
,,
不难看出
讨论最多的是是否应该入刑的问题
,
以及入刑后归入非
法经营罪是否合理的问题
,
但是并没有关注对该行为应
适用何种方式处罚的问题
。
时
,
企业的流动资金不能及时回流,放贷人就会面临两种
选择
,
要么寻求有息借贷维持企业运作
,
但通常也是高息
借贷
,。前者企业会陷入的恶性循
要么企业破产
环
,
后者会导致成千上万的员工直接失业
。
二是通过支付利息的方式
,从民间筹集资金用于放
本文将从活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两面性入
手
,
结合不同放贷类型对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不同,对不同
贷
。
这类放贷人居多
。
在放过程中,放贷资金不足
就无法维持正常放贷流程。
因此
,
这类人通常会采用支付
类型区别处罚
,
提出分流处罚机制
。
二
、
活动两面性
(
-
)
的社会危害性
利息通常
,,
甚至是高息的方式
从民间社会吸收资本
。
,
一
笔用于放贷的资金
,
借款人虽然只有一个,但是放贷人却
有很多个
。
每一个放贷人都是从前一个放贷人手中支付
,
放行为之所以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
,
主要有
一定利息
,
得到的这笔资金
。
第一笔利息可能只是一分利
的普通借款,
但是转手几次后
,
最后到借款人手中可能就
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直接危险
,
本身的不可控性对
市场经济安全具有巨大危险性;二是间接危险
,
易
变成一角利的
。在这条线上取
,
能否稳定地运作,
[]
作者简介
陈衍君
(女,辽宁抚顺人
1996-
)
,
,,
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
:
刑法学
。
-125-
商业经济期
第
2021
年第
2
决于最后一个借款人能否按时还钱
。两百年
当经济环境不景气
时
,借款人无法还上贷款,整个链条就会顷刻间崩塌
。不
仅借款人因为沉重的还款负担成为非法放贷的牺牲品
,
,
每一个放贷人也都是
“
借款人也会成为这利益链条中
”
,
的牺牲品呦
。
值得注意的是
,不是完全独
这两种资金来源的类型
,
立的
。
在实践中
,
第一种类型的资金往往不能满足民间资
本需求
,,
在巨大利益诱惑下
会主动转变成第二种类型
,
成为多次放贷环节中的一环。
无论是企业人员失业还是
社会人失去本金
,
失控的规模都不可能是局部性的暂
、
时性的
,,
一定是全面且必然会引发社会动荡的
极为典型
的是温州老板跑路潮
2011
年的
“
”
,其原因就是失
控造成的
。
2.
间接危险
活动的社会危险性还体现在其衍生的行为
上但是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
主要有两类:一是有害
。
例如
采用威胁恐吓等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催收行为
、
。
二是
已构成其他犯罪的危害行为
。
其中涉及次数较多的罪名
有罪开设罪
、非法拘禁罪
寻衅滋事罪
、
、合同诈
、
骗罪
。
此外
,防止出现贷款无
为了保证放贷后能及时收取
,
法收回的情况
,
放贷人会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结合
,
诱发并
伴随涉黑涉恶重大刑事犯罪可以看出
、
。,
多样化发展是高
利贷衍生犯罪类型的发展趋势
,
因此社会危害性极大
。
(的有益性
二
)
活动的社会危害性虽然极大,,
但是本质上
仍
然是民间借贷的产物
,,即促进民间
带有民间借贷的优点
资本流入市场,
减轻中小企业在融资上的负担
。
让民众手
中本用于存入银行的钱流入市场
,
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
刺
激实体经济。
经济学家茅于轼从资源配置角度阐述民间
活动
,
认为不是剥削,相反是一种资金配置
到最高项目只
,
谋求最高利息支付的资源配置的结果孔
要有资本市场的存在
,只要资本市
就需要有资本的投入
,
场想要发展
,
就必然需要寻求民间资本的帮助
,
活
动就有产生和发展的空间
,
这是供求关系所决定的
。
近几
年
,
私营经济下积累的资金获得了国家的高度关注
,
国家
意识到
,
此笔庞大的资金只有通过国家政策正确合理的
引导
,
给予其合法身份流入民间资本市场,才能真正发挥
其价值刺激实体经济的发展
,,,
否则
会给国家经济发展
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
2016
《
关
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
,
可以看出最
,
初压制式的政策已经被改变取而代之的是积极鼓励和
,
引导民间资本流入市场
。
作为民间借贷的产物
,
仍
然保留民间借贷对经济发展的部分促进作用
,
刑法对放
行为进行规制时
,
如何在不损害民间资本流入市
场后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是应该考
,
有效抑制活动
,
虑的问题
。
从在世界各国的发展史来看
,
严格禁止高利
贷甚至是有息贷款的行为
,
并不利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
。
1579
年法国布卢瓦曾禁止任何
,
甚至是有息贷款
的活动年法国大革命时失效
,
这项法令在相比于
1789
。
同时期的其他国家
,
法国社会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了
-126-
SHAGYE
JIGJI
o.2
,2021
,
经济遭受了严重的打击叫因此,如果对
存在的价值的认识不客观
、,
理性和全面
很容易导致立法
目的定位错误
,
造成通过刑事手段一味地打压所有高利
贷活动眄破坏正常的民间借贷
。
我国有学者通过研究高
利贷活动发现
,
从形成风险到最终实现要经历五
个阶段风险露出苗头
,
为:无风险
、、、
风险聚集
风险爆发
和酿成危机固
。
刑法在上述何时介入规制活动是
,
由立法目的的倾向决定的
。
在活动出现但并无风
险的时候
,
刑法介入,虽然表面上压制了的发生
,
但是因为供求关系紧缩地下活动不会因此消失
,
,
反而会滋生更多更高息的活动出现
,
对民间融资
市场没有好处
。
同时,我国市场经济转型也排斥刑法
“
提
前介入
”
,
与我国积极倡导民间投资的主流思想违背
。
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思考,在正义和效率之间做平衡
,
设立的法律才能真正具有公平性
。
如果不能从自
身特点出发
,兼顾我国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状况
,
仅一
味对活动进行规制
,
必然会破坏民间借贷市场的
高效性和自我调节性
,
那么这种规制只是一种脱离实际
的管控
,
可能会带来短期形式上的
“
安全
”
,
但是这种"安
全”
不仅不利于社会的发展
,
同时还违反法律一直追求的
价值一公正巾
。
有学者指出
,我国在民间借贷法律制度
的基本价值上存在一定的偏差
,主要表现在混淆了压制
和稳定的关系
,
试图通过压制民间金融
,
维护正式金融机
构的垄断地位,
最终换来市场的稳定叫
三
、
分流处罚机制
利率是民间借贷正常运行的核心
,
也是区分民间借
贷与的重要手段,
借贷利率的高低决定了
的成立与否我国有较多的学者支持利率市场化眄认为
。
官方设定的基准利率不能反映民间借贷的真实利率
,
存
在严重脱节
。
刑法在将活动入刑时,也应该考虑这
一问题
,,
对于入罪利率应该选择市场利率
才能最大限度
地保护民间借贷
。
(
一
)
类型的划分
《”
意见
》的实际利率采用了一刀切
中规定的年
36%
“
的方式借贷时间等因素
,
不区分借贷用途
、
,
仅以利率
、
放
贷次数及违法所得总数作为既遂的条件
,
脱离活
动实际运作规律
,可能
不利于规制真正有害的放贷行为
,
会扩大处罚范围
。
1.
生产型和消费型
根据资金用途为标准
,
可以把划分成生产型
和消费型阿
。
二者借款主体
、
还款来源以及
借贷的风险均不同
。
消费型借贷的借款人主体为自然人
或家庭,
以个人或家庭消费为借款用途
,
主要以个人或家
庭的收入作为还款资金的来源
,
借款没有升值空间
,
因此
放贷人收取款项将面临的风险较大
。
相较于消费型放贷
,
生产型放贷面临的风险较小借款人主体主要是企业
。
,
或
用于商业投资的个人借款的主要用途是市场性投资
,
,
具
有财富升值的可能性
,
按时还款的机率更大
。
对于生产型
借贷来说,因为商业市场在运行过程中
,
本身就具有自我
运作的规律
,
对于民间借贷利率甚至利率都会有
(
下转第
176
页
)
商业经济
第年第
2021
2
期
SHAGYE
JIGJI
o.2,
2021
Commerce
and
Management,
2015,25(1):14-20.
者
,其管理能力决定企业未来的利益
,
所以公司要有相匹
配的绩效评价和激励制度,最终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率
。
[参考文献]
[4]
张姝敏.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投资效率影响的研究
[D]
.
山西财经大学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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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ffe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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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i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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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Eco
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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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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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4-128.
(26)
:
⑹谢长千•产权性质
、
管理层持股与投资效率
—
—
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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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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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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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ucture,firm
inves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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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ri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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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ue:
[7]
刘媛媛
,
韩艳锦、
,
张琪.多元化结构
金字塔层级与投
资效率
—
—
来自于国有企业集团的证据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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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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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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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di,Ba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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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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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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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rnal
of
(上接第
126
页)
[J]2016
•财会通讯
,
(12):29-33.
[责任编辑:赵磊]
看出
,
对于消费型借款人的保护比生产型借款人更加严
格,主要的原因是在借贷过程中
,
消费型借款人比生产型
较强的自我调节功能和约束性
,
因此刑法在对这部分高
利贷活动进行规制时,
,
入刑利率范围更应该谨慎
。
此外
在借贷过程中
,
放贷人与借款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基于
。
借款人更容易处于弱势地位。
四
、
结论
刑法对活动进行规制不是为了压制民间借贷
放贷人手握资金的原因,
,
谈判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
掌握
着谈判的主导权
。消费型借贷中的借款人与生产型借款
人相比
,,
在谈判中的地位更低
与放贷人商讨的空间更
少。
因此刑法在对活动进行规制时,是否应该对消
的进行
。如何通过刑法,在能兼顾民间借贷的
长期以来
,
可获得性和可负担性的同时
,
又能抑制活动
,
有效
防范带来的风险
,
需要结合内在运行规律
费型借款人倾斜保护
,
是应该纳入考虑范围的
。
2.
短期借贷和中长期借贷
在借贷的过程中
,
因为对资金需求的周期性长短不
同,也会有短期借贷和中长期借贷之分支付日息是借贷
。
人进行短期借贷的主要还款方式,
通常用作短期拆借或
和我国实际国情
。
摒弃现象在政治上和文化上固
有的负面思想
,
排除社会对天然的排斥情绪
,
全面
理性地看待活动
。
通过区分的放贷用途和
放贷期限
,,
利用分流处罚机制
促进资源配置合理化
,
最
大增加社会财富的同时
,
有效规制活动
。
者临时应急
。
民间借贷尤其是
,
基于其自身到款速
度快且大部分不需要抵押物的特征
,
可以很好地应对借
[参考文献]
款人急需借款。
,
解决借款人的暂时困境
但是因为短期民
间借贷会承担较高资金筹集成本
,利用借贷利率与时间
偏好的关系
,借贷利率更高,借款
。
相反的是中长期借贷
[1]
朱海就.的理论依据
[J1.
浙江金融
,
2012
(8)
:
75-76.
[2]
周德文著.跑路疯狂的:
[M]
.
厦门
厦门大学出
版社
,
2014.
利率会比短期借贷利率低
。
分流处罚机制
(二)
首先根据放贷用途的不同
,
在设立罪名时对其细化,
[3]
茅于轼.不是剥削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EB/0L],
[201
1
httpsy//article/9CaKrnJrc5j
-05
-25].
,
分为放生产型罪和放消费型罪
,
规定不同
且固定的入刑利率
。
原因是
,
规定相同的入刑利率如果
,
2020-6-11.
⑷梁发芾.合法化才能防范风险
[].
中国经营
报
,
2011-08-08
(B08).
规定得过低
,
虽然能有效保护消费型借贷人
,
但是却不利
于生产型借贷企业融资
,
寻求借款的压力会明显增加;如
[5]
吕査瑶.我国刑法治理策略的反思与重构
[J].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9
(4)
:
127-136+208.
果规定的利率过高
,
对于消费型借款人来说就增添了还
,
款压力
。
考虑到对消费型借款人的倾斜保护
,
规定的固定
[6]
陆岷峰,
栾成凯.盛行的机理分析与对策研究
[J].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
2012,
28
(3):
110-116.
[7]
韩昊辰.入罪合理性的法经济学分析
[D].
南
京南京大学
:
,2019.
入刑利率应低于生产型利率
,
且这里的利率应该是市场
利率,不应比照官方利率
。
第二
,
考虑到借贷的期限会很大程度地影响借贷利
⑻岳影申
,,
袁林
陈蓉.民间借贷制度创新的思路和要点
率
,
因此应该区分短期和中长期借贷
,
根据借贷时间的不
同
,
设立不同的固定入刑利率
。
因为消费型借贷的借款升
值可能性很小
,
个人或家庭收入有限
,
因此借款人还款压
[J]
.
经济法论丛,
2009,185-214.
16
(1)
:
[9]
唐清利
,
李佳锤.首届中国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论坛
会议综述.
[M].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12.
力更大,笔者认为在消
。
基于对消费型借款人的倾斜保护
费型放贷中
,
不区分借贷期限
,仅在生产型借贷中区分借
贷期限的入刑利率
,
短期借贷入刑利率转化成年利率可
[
1
0]
岳彩申张晓东.民间规制的困境与出路基于
,
立法经验与中国实践的研究
[M].
北京
:
法律出版
社
,2014.
以略高于中长期借贷的年利率可以
。
在分流处罚机制中
,
[责任编辑:史朴]
-176-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5:30: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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