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知识产权常见问题解答
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有何要求,如何分类
及具体内涵是什么?
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
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在申请
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
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
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
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
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问:2018 年(含)以前已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19 年
(含)以后需要重新认定的,之前获得认定时已使用的知识产权是否
还能继续使用?
答: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如果企业
之前获得认定时使用的是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按照仅限使用一次
的要求,不能继续使用。按Ⅰ类评价的知识产权无使用次数限制。
问:企业对知识产权拥有 5 年以上独占许可权,是否可以申报认
定高新技术企业?
答:不可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
32 号)取消了“5 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
问: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怎么办?
答: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
用本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
问:如果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未成功,下一次申请时,使
用过的Ⅱ类知识产权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如果申请不成功,下一次申请是可以使用过的Ⅱ类知识产权
可以继续使用。
问:企业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其知识产权有
效期到期未续费导致专利权失效,是否还算有效专利?
答: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应保证所使用的知识产权有
效期要能包含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 3 年有效期。如果在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有效期内知识产权提前失效了,则不再属于有效专利。
问:Ι类知识产权在第二次使用时,评分分值是否会与第一次使用
有所不同?
答:知识产权的评分只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2016〕195 号)中规定的 5 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
价,不会因使用次数受到影响。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11:00: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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