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算清缴内部通知相关事项
APP汇算清缴通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应当在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办理 2020 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工作。
本次汇算清缴采用个人自行申报方式(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纳税人需
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自行办理年度汇算,未按期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
税年度汇算清缴的,可能产生滞纳金及。
为确保大家顺利完成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请大家仔细查看一下注意事
项:
1、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自行汇算清缴。(未下载APP,安卓可在各大应用
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苹果可在Appstore搜索“个人所得税”安装注
册);
2、绑定个人名下类银行卡,前往“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银行卡—
点击添加后按提示步骤操作;
3、若您还有存在未填写专项附加扣除,请您在单位汇算清缴前在个人所得
税APP上自行填写;
4、在自行申报预填的申报数据中,不包括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
纳税人选择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需在工资薪金栏次通过“奖金计税方式
选择”将其并入;
5、纳税人对其提供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刻意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
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
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XX公司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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