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流程

更新时间:2024-11-06 07:20:58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

创业板上市流程

第一阶段:企业改制

一、成立上市办公室,全面负责上市事宜,并注意保密。

二、确定中介机构:

要选择好中介机构.具体来说就是要委托合适的投资银行(包括

财务顾问、上市保荐人、主承销商等)、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审计)

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共同完成上市工作任务,这是上

市前的准备工作中首先必须完成的主要环节。

选择保荐人的标准大致有:一是要看保荐人是否与其他知名中

介机构有良好的合作记录;二是要看保荐人是否拥有自己的发行渠

道和分销网络;三是要看保荐人是否熟悉拟上市企业所从事的行业领

域。

选择其他中介机构的标准主要有:一是必须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二是准备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精

通证券上市业务的相关规定,并在该方面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三

是该中介机构规模要大;四是熟悉拟上市民营企业所属的行业业务。

民营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上市保

荐人,居于该系统工程的枢纽地位,具有纲举目张、统领全局之功能。

从内部关系来讲,要做好发行人(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审

)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及各中介机构之间

的相互协调配合关系;从外部关系来讲,要做好发行人与地方政府主

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相互关系.

应当明确的是,对民营企业而言,中介机构并不是妙手回春的

“神医”,而是助其上市冲刺的“教练”。民营企业与各中介机构之

间是合作关系而并非雇佣关系。

三、制定改制与重组方案。

改制与重组。由于多种原因,民营企业大多数原以非公司制的形

式存在,所以在上市前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资产重组成立股

份有限公司,使其做到主营业务突出、成长性强并严格按现代企业

制度管理。其目的一是为了明晰产权,二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和

管理,满足上市所需的条件。

在制定改制与重组方案时,应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则:(1)重

组过程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重组过程应当考虑经营业绩的

连续计算问题,如原企业在近2年内,以现金方式增资扩股,且资金

使用效果良好的,可能允许连续计算经营业绩;(3)剥离非经营性

资产的同时,要注入优质资产,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4)重组后应

保证母公司拥有控股权;5)重组后公司应具有独立的运营能力,做

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和财务独立;(6)重组后企业主营业务突出、

单一,效益良好,有较高的成长潜力;7)募集资金最大化、资金投

向合理化;(8)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根据上述原则,为

了满足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在制定改制与重组方案过程中,应由保

荐人和主承销商对业务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权重组、人

员重组和管理重组等方面做出全面统一安排,保证改制重组工作顺

利推进、完成。

基于创业板偏好“原装上市的公司",关注并警惕“包装上市”,

打击“伪装上市”。因此,改制重组工作应当始终围绕创业板上市

的条件(注:中国证监会于二零零九年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一是将发行人的条件界定为“依法

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

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

有发生变更",二是在财务指标方面则明确规定:(1)最近两年连续

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

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

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2)发行前净资产不少

于两千万元;(3)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发行后股

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和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而展开.值得一提的

,改制重组工作是一项非常繁杂的工作,从方案的制定到实施,需

要不断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变更,即使最终确定后,在

运作检验过程中,通常仍然需要由上市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进行辅

.

第二阶段:调查辅导

尽职调查目的:

1.有助于中介机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以便确定改

制和发行方案

2。有助于更好地对公司进行估值、确定投资故事

3.有助于更好地向投资者推介公司

4。有助于保荐人全面了解公司情况,起草招股说明书

5。有助于律师全面了解公司情况,方便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6.搜集制作申请文件所需资料

7。回复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机构的各项意见

8.验证事实和数据

9.形成工作底稿

10。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降低直至消除来自投资者的潜在

诉讼风险

尽职调查内容:

1.基本情况调查—历史沿革、重大股权变动及重组情况。-股东

情况、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2。业务与技术调查—行业发展状况及发行人的竞争状况,-主营

业务情况、经营模式、相关资产情况等

3。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调查,

4。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调查

5.法人治理结构调查

6。组织结构和“三会”运作情况

7.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8.内部控制情况

9.财务与会计调查

10。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管理层讨论与辅导:

该项工作应由各中介机构在保荐人的统筹安排下对公司进行详

细的尽职调查后进行。尽职调查(亦称细节调查)是由保荐人在正式

开展上市工作之前,依据本行业公认的执业标准和职业谨慎、职业

道德,从法律、财务的角度对一切与公司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和

资料审查.其目的是对企业进行全面的诊断,出与上市条件所存在

的差距。

其中,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公司成立及历史沿革,组织和人事

状况,公司的生产和产品状况,销售网络及市场拓展状况,售后服

务情况,所属行业与竞争状况,重大资产及其证明,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本安排等。

由保荐人会同公司上市工作小组、律师、注册会计师、评估师

在进行上述尽职调查的基

础上,集思广益,认真分析拟上市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出解

决的思路与方法,进而制定公司的上市辅导.

上市辅导的主要内容有:公司目前现状分析;公司改制和重组

的目标、股权结构的调整、资产重组的原则和内容、重组中应当注

意的问题;公司上市操作的相关事宜;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组织实

施及职责划分等。

第三阶段:申报文件制作

申请文件是IPO十分重要的文件 每份文件都必须正式签署主要

文件:

招股说明书及摘要

发行人申请报告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发行保荐书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如有)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第四阶段:文件审核

初审: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

定。未按规定要求制作申请文件的,不予受理.同意受理的,根据国

家有关规定收取审核费人民币3万元。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行

初审,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自

收到初审意见之日10日内将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报至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督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就发行人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

产业江政策征求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意见,

两委自收到文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函告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

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

核准发行

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

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

的文件。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中国证

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

发行申请未被核准的企业,接到中国证监会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可提出复议申请。中国证监会收到复议申请后60日内,对复议

申请作出决定.

审核标准:

一、税收问题

1、总体要求. 发行人执行的税种、税率应合法合规,税务征管

部门应对发行人依法纳税情况出具证明文件。 发行人最近36个月

内不得因违法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2、审核要点。因税务不规范,导致欠缴、漏缴增值税、企业所

得税等税种.自然人股东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和企业整体变更时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报告期内受到税务部门行政处罚.

3、解决方案。切实履行纳税义务,依法获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免

税证明或相关税收优惠规定;存在税务不规范问题的,建议以“时

间换空间”,重新确定报告期。

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由自然人股东补缴个人所得税并出

具承诺承担企业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对应的法律责任、取得政府

部门出具自然人股东免缴或缓缴税证明。

对报告期内受到税务部门行政处罚,应由律师发表明确意见是否

构成严重形成处罚,最好取得税务主管部门非严重行政处罚的确认

书。

二、产权证书

1、总体要求。发行人的资产完整。生产型企业合法拥有与生产

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审核要点。未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租赁未取得房地产权

的证书。募投用地存在不确定性.地方政府购地优惠未完全支付《土

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金。

3、解决方案。补缴土地出让金,在报告期内补齐相关房地产权

证书;确实无法办理相关产权证书的,应说明原因并详细披露由此导

致的搬迁成本及其对生产经营的影响,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可

能的损失和风险.募投用地存在不确定性的,应详细披露企业获得该

地块的优势及已履行的程序,并获得相关部门出具的说明.因购地优

惠未完全支付土地出让金的,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合规说明,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承诺如将来有权部门追缴该部分土地出让金,其应替发

行人承担相关损失。

第五创段:发行上市

一、调研营销

制定营销策略,调动投资热情,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与分析师、

潜在投资者初步沟通。接受市场反馈.

二、路演推介

招股意向书,现场路演,公司市场定位,公司与投资者交流.

在发行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且发行审查已经原则通过(有

时可能是取得附加条件通过的承诺)的情况下,主承销商(或全球协

调人)将安排承销前的国际推介与询价,此阶段的工作对于发行、

承销成功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预路演.预路演是指由主承销商的销售人员和分析员去拜访

一些特定的投资者,通常为大型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对他们进行广

泛的市场调查,听取投资者对于发行价格的意见及看法,了解市场的

整体需求,并据此确定一个价格区间的过程。为了保证预路演的效果,

必须从地域、行业等多方面考虑抽样的多样性,否则询价结论就会比

较主观,不能准确地反映出市场供求关系.

2、路演推介。路演是在主承销商的安排和协助下,主要由发行

人面对投资者公开进行的、旨在让投资者通过与发行人面对面的接

触更好地了解发行人,进而决定是否进行认购的过程.通常在路演结

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便可大致判断市场的需求情况.

3、簿记定价。簿记定价主要是统计投资者在不同价格区间的订

单需求量,以把握投资者需求对价格的敏感性,从而为主承销商(

全球协调人)的市场研究人员对定价区间、承销结果、上市后的基本

表现等进行研究和分析提供依据。

以上环节完成后,主承销商(或全球协调人)将与发行人签署

承销协议,并由承销团成员签署承销团协议,准备公开募股文件的披

露。

三、询价定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

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

当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和发行公告后向询价对象进

行推介和询价,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询价分为初

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

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

格。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主

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

.

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

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的,或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提

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

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止发行。

四、配售发行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是发行价格固定,采用证券交易所先进的

交易系统来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即主承销商利用交易系统,按已

确定的发行价格向投资者发售股票。我国目前广泛采用这种方式。

网上竞价发行和网上定价发行的区别

网上竞价发行和网上定价发行的不同在于:

1)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不同:竞价发行方式事先确定发行底

价,由发行时竞价决定发行价;定价发行方式事先确定价格;

2)认购成功者的确认方式不同:竞价发行方式按价格优先、

同等价位时间优先原则确定;网上定价发行方式按抽签决定。

网上定价发行的处理原则:

目前网上定价发行的具体处理原则为:

1、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

量认购股票。

2、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

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承销协议办理。

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由证券交易所主机

自动按每1000股确定一个申报号,连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

一中签号认购1000.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具体程序:

1、投资者应在申购委托前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办理该次发行的

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帐户.

2、申购当日(T+0),投资者申购,并由证券交易所反馈受理。

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

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多次申购的,除第一次申购外均

视作无效申购.

每一帐户申购委托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

股的整数倍。 [深圳是500股或500的整数倍]

每一股票帐户申购股票数量上限为当次社会公众股发行数量的

千分之一。

3、申购资金应在(T+1)入帐,由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计算机

构将申购资金冻结在申购专户中,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资

金不能及时入帐的,须在T+1日提供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

统汇划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帐。所有申购的

资金一律集中冻结在指定清算银行的申购专户中。

4、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计算机构应

配合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中国人民银行

已划款凭证部分)作为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证券交易所将配号传

送至各证券交易

,并通过交易网络公布中签号;5、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

日),由主承销商负责;6、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对未中签

部分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如何确定?若市值为19900元,;如何查

询市值及申购数量?深市账户在多家营业部开户;网下配售;就是针

对机构投资者的配售;五、上市交易;1、拟定股票代码与股票简

;2、上市申请;(1)上市申请书;(2)中国证监会核准

,并通过交易网络公布中签号。

5、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摇号抽签,

并于当日公布中签结果。证券交易所根据抽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

股东登记。

6、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

解冻。

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如何确定?若市值为19900元,申购数量是

1000股还是2000? 办法规定,每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1万元

可申购1000,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不足1万元的部分,

不按四舍五入原则予以进位处理,即市值不足1万元没有申购权.

果一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19900,其只能申购新股1000

股而不是2000股。每一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的申购视为无

效申购。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但申购一经确

认不得撤销。

如何查询市值及申购数量?深市账户在多家营业部开户的投资

者如何办理申购手续? 投资者在申购新股前,可以到证券营业部像

查询其股票账户里的股票余额一样查到其可申购新股的数量。如果

深市投资者在多个证券营业部开户,可以任意选择在其中一个证券营

业部申购,今后查询配号和缴款都在选定的营业部进行,市值是所有

开户营业部的总和,不用担心漏配。

网下配售

就是针对机构投资者的配售。配售是指你现在持有的股票达到

一定的市值,就可以直接得到一定数量的新股配额,一般在1万元以

上的市值才有资格配售。

五、上市交易

1、拟定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股票发行申请文件通过发审会后,

发行人即可提出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的申请,报深交所核定。

2、上市申请.发行人股票发行完毕后,应及时向深交所上市委

员会提出上市申请,并需提交下列文件:

(1)上市申请书;(2)中国证监会核准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

文件;(3)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4)营业

执照复印件;(5)公司章程;6)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7)首

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全部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8)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具有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9)关于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和《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10)发行人拟聘任或者已聘任的董事

会秘书的有关资料;(11)首次公开发行后至上市前,按规定新增的财

务资料和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如适用);1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持有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持股锁定证明;

13)相关方关于限售的承诺函;(14)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和经中

国证监会审核的全套发行申报材料;(15)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上市

公告书;(16)保荐协议和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17)律师事务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18)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审查批准。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发行人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

件后7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并通知发行人。

4、签订上市协议书。发行人在收到上市通知后,应当与深交所

签订上市协议书,以明确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

5、披露上市公告书.发行人在股票挂牌前3个工作日内,将上市

公告书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

6、股票挂牌交易。申请上市的股票将根据深交所安排和上市公

告书披露的上市日期挂牌交易。一般要求,股票发行后7个交易日

内挂牌上市.

六、持续责任

上市公司的持续责任

1)、 信息披露

a)在各有关财政期间结束后3个月內刊发年报及45日內刊

发半年及季度报告。

b)在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內

須在年报/半年报告中载列实际业务进展与上市文件中所载的业务目

标的比较。

(c)每名董事的酬金必須在年报中披露(毋須披露董事姓名)。

2)、业务性质出现重大改变

若在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內將

业务性质作重大改变,必须经过批准.实际上市后首12个月內,发

行人不得作任何收购或出售以致发行人在招股章程中所作的主要承

诺出现根本改变,除非情況特殊且已得到批准 (控股股东不得投票)

则作別论.

披露财务资料

1)、年报。需经过核数师审计.

(2)、会计准则.遵循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标准会计实务说明》,

或遵循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国际会计准则》。

(3)、董事会报告和周年帐目资料。主要内容有公司业务、股

份情况、发行人持股、预测差异、股权投资、董事持股、物业评估、

退休金、全年业绩初步报告、半年和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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