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划分

更新时间:2024-11-07 03:40:13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鼓唇弄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划分

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

原则和安全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

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

责任。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一个划

分。而现实中,交警部门就是通过对事故现场的检查、勘验等行

为作出的责任认定。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

;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

;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

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

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

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

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

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主要包括五种,即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

任与次要责任、同等责任等等。不同的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承担

责任不同,最后进行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更多交通事故责任方

面的内容,欢迎你到网站进行咨询了解。

交通责任认定书是否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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