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计划3篇

更新时间:2024-11-06 21:23:28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7日发(作者:给我个)

法律援助工作方案3

法律援助工作方案3

在法治不断完善的今天,打官司难,尤其是弱势体合法权益

应如何得到切实保护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

高度重视。以下是为大家的法律援助工作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要严密围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民

生建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

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效劳困难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法律援助

基层根底建立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科学

开展。

继续稳固、完善、开展以办案效劳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格局,进

一步调动法律援助机构和广阔法律效劳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效劳的

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区法律援助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25%

以上。

鼓励和支持各工作站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

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

律援助效劳体系。

继续拓展和标准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

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效劳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效

劳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

助。将办结非诉讼调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推动非诉

讼调解业务的开展。

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

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视卡、跟踪调

查、旁听庭审、聘请监视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

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制度,积极介入社

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为各

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

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积极贯彻司法部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效

劳”主题活动的经历和做法,结合本区实际,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

助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标

准,推动便民效劳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

继续全面应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推行法律援助案

件网上申请、受理、实时监控,完善办案、审批、查询、监视等功

能,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升效劳决策的功

能和作用。争取在底全区所有法律援助工作站都可以进展网上审批

办案。

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统一部署,组织引导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投入“发扬传统、坚决信念、执

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广阔法律援助人员“以人为本、

效劳为民”的职业精神,增强法律援助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

斗力。

认真贯彻厅党委《关于贯彻省委政法委<关于紧紧围绕“三项重

点工作”切实加强政法队伍职业化建立的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

及时总结秦皇岛市试点工作经历和做法,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推动法律援助队伍职业化建立。

充分利用2312348专线、便民窗口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投诉渠

道,标准投诉处理工作,主动承受社会各界和广阔众的批评监

视。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培训机制,合理制定培训方案和内

容,加强业务培训。按照“1+1”法律援助志愿者工程的要求,做好

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工作。

部署开展法律援助“双先”、“双十佳”和“百优法律援助精

品案例”评选表彰活动,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进展宣传推介,打造

鲜亮品牌,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

等活动,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

泼、众喜闻乐见,扩大基层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坚持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融入法制宣

传、法律效劳、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过程中,注重在开展

司法行政工作中宣传法律援助,发挥职能优势,形成系统合力。

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予以清理、修订、补充、完善,把接待、申

请、受理、审查、指派、监视、补贴发放、归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

制度建立并完善起来,形成用制度标准行为、按制度办理业务、靠

制度管理工作的新型机制,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标准

化水平。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

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效劳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效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

用,在20xx年的根底上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

量,在总结经历的根底上,把法律援助工作做细做实,尽心尽力为

受援人效劳。

二、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充分利用《法律学堂》、法制广

场、社区宣传栏等现有的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

在众中的.知晓率。

三、继续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在已有的工作根底上,进一步做

好援调对接工作,加大对困难体的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民

政、综治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本着为困难众

排忧解难的原那么,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提高法律援助

的工作效率。

四、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管理、案件指派管理、案件质量管理

等,对案件办理实施“先协调后诉讼”的运作方式。

五、扩大援助范围。在原有标准的根底上,适当放宽法律援助

经济标准,确实让困难体能够得到及时的援助。

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法律援助的数量。

20zz年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条

例》,以实现“应援尽援”为目标,进一步改善经费保障水平,深

化“便民效劳”主题活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增加法律援

助办案数量。

全县各法律效劳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效劳

所、法援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数要到达80件以上,较20xx

年有所增长,力争实现递增10%的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开展提供

良好的法律效劳和法律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司法部关于信息化建立的要求,加快法律援助信息

化建立,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网络联动平台,实现法律援助

案件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实时监控,对案件实现动态监视管

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及有关规定,完善、标准法律援

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监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

工作制度和效劳标准,提高业务标准化运作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视管理,催促各办

案单位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要求对本单位律师办案质量进展检

查,推广案件质量评议的经历,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使

监视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

(四)明确援助任务,加强督导,全面完成。各法律效劳机构

执业人员每人完成2件援助案件(见习人除外)。各乡(镇)法援

工作站办理每人4件援助案件。

(一)认真研究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

助目标人的需求,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扩大法

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维护社会公平正

义。

(二)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标准、效劳专业"的要

求,参照先进市县区做法,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在县城临街、农村

集市等方便人员来往的地点设置法律援助便民效劳联系点;继续完

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解决法

律援助“门难”的问题。

(三)试行在工、青、妇、老、残、信访、劳动仲裁、法院、

公安交警队、派出所、看守所、法制办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申请、

受理联系点制度,畅通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

(四)试行开展“关爱弱势体,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

通过民政法律援助绿通道,持卡众可以凭卡直接获得法律效

劳。

(五)在全县行政村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效劳手册》,方便农

村众了解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联系

实现法律援助无缝隙、全覆盖。

(六)创新效劳方式,简化法律援助受埋审查程序。

对于持有以下证件或者证明材料的当事人,免予经济困难审

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特

困户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工会组织发放的特困职工证;地方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的其他社会救济、救助证明文件;人民法院

就申请事项涉及的案件己决定对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的证明文件;

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

材料;重度残疾并无固定生活的证明材料;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

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

件,也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七)认真承办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

(一)加强法律援助专职队伍建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广

阔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困

难众提供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吸纳社会力量从事法律援助事业。继续稳固与工、

青、妇。老、残等社团组织的合作,发挥各联络站(点)的作用;

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

(三)加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结合人民调解工作的

开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接待工作,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

标准书写法律文书;对于可以办理的案件经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批

准前方可办理,案件办结后及时归档,上交县援助中心。

(一)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转变观念,加大投入,落

实宣传人员、经费和设备,为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供根底保

障。利用好系统内信息平台,注重网络媒体宣传,彰显宣传的社会

效果。

(二)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县播送电视、城步通

讯报等本地媒体,制作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提升法律援助公众知晓

率。

(三)创新宣传形式,拓阵地增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针对

性、实效性,实现法律援助宣传由对上宣传向对下宣传转变,由单

一媒体宣传向媒体宣传与行政宣传相结合转变,由一般形式向深入

形式转变,营造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开展的社会气氛。

(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络、沟通,做好宣传筹划,突出专

题化、主题化宣传,组织开展一些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集

中报道一批感人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展示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

者的良好形象,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五)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法律

援助宣传员、信息员队伍的作用,建立宣传员、信息员队伍培训、

考核、奖励机制。县法援中心对宣传工作进展量化考核,将宣传工

作由虚作实,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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