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是如何赔偿的?

更新时间:2024-11-05 22:32:3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繁文缛节)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

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

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

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

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

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

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

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

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

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

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

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

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

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

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

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

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

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

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

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

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

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

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

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

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

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

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

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

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

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故意伤害罪是如何赔偿的?

赔偿一直以来都是很多刑事犯罪当中很重要的内容,能够给伤

者、受损者或者死者家属给予一定的心理慰藉。不过在不同的刑

3

事犯罪中,具体的赔偿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就具体来了解一

下故意伤害罪是如何赔偿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

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

赔偿经济损失。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

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

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

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

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

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实际发生的

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

偿。

4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情况赔偿本条第

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

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被殴打至重伤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等等。

一、医疗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

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费采取定型化

赔偿的标准。

后续费是指对损伤经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

再次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

5

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

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二、误工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

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的医疗机构出

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至

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

入计算。

《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

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1.

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

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

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三、护理费

6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

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

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

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所实

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实际

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

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

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

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

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7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

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

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

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

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

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

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

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你们是城镇户口,就按照城镇居民平均收入,如果是农村户

口,就按照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来算。

8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

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

费用标准。

九、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

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

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

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

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

算。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分子需要对伤者或死

者家属进行一定的赔偿。而具体的赔偿数额则就会视情况的不同

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详细计算这个赔偿数额的话,可以来电

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

9

延伸阅读:

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是多少

故意伤害罪赔偿协议怎么写

10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23:56: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78/11859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