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汽车保险费率的确定

更新时间:2024-11-05 02:19:39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william hurt)

浅谈汽车保险费率的确定

柴华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汽车保有量不断提高,导致路况复杂,交通事故率上

,于是汽车保险行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投保人在选择险种的时候,需要考虑经济能

力、理赔效率等因素,保险费率因此越来越受到关注.通过对汽车保险费率确定的研

,可以总结出投保人如何合理选择保险公司投保项目,分析国内机动车保险存在的

问题及发展趋势.

【期刊名称】《汽车实用技术》

【年(),期】2018(000)024

【总页数】3(P151-153)

【关键词】车险市场;保险费率;保险险种

【作 者】柴华

【作者单位】银川能源学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750105

【正文语种】

【中图分类】U462

近年来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汽车消费的增长必将带动汽车保险业迅速发展。机

动车辆保险作为我国财产保险业的重要支柱险种,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

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是财产保险的

一种,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商业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

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四种基本险及其附加险。投保任何一种车险的同时必须向保

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比例的保费,即保险费率,这是保险公司在对于投保人作保费

的时候的依据。保险费率的计算,一般有两部分组成,纯费率和附加费率。纯费率

是保险费率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根据车辆的损失概率来决定的。用来在车辆发生意

外的交通事故后对被保险人做出的赔付。附加保险费率是以保险人的运营成本为基

础计算的,用于保险人的业务费用支出、手续费支出及提供部分保险利润等。

不同投保人的保险标的的风险因素大小各不相同,保险人对不同的投保人收取的保

险费应当体现这种不同。

应确保保险人具有足够的赔偿能力。保险费率的制定必须保证保险人能够偿付意外

事故带来的巨额损失,由保监会审核保险人的资质及费率实行情况。

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关注投保人体的利益,开展一些预防风险发生的活动,

减少事故的发生。

从车费率模式是指考虑车辆的因素较多,考虑驾驶人人因素较少的一种费率确定模

式。目前我国采用的汽车保险的费率模式属于从车费率模式。影响从车费率的因素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①车辆购置价格。影响机动车保费的最主要因素,即价格越高,保费越贵。

②车辆种类。现在国内保险行业把机动车种类分成了五项,分别是客车,货车,专

用车,摩托车,拖拉机。根据用途不一样,其担当的风险也是完全不同的。

③车辆的使用性质。营运车辆使用频率较非营运车辆高,车辆损耗程度大。

从车费率模式具有体系简单,便于执行的特点。由于我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保险标

的绝大多数是“公车”,驾驶人与车辆没有产生必然联系。然而从车费率模式的缺

点是很明显的,未考虑驾驶人的因素,不利于调动其主观能动性。

从人费率模式是指考虑驾驶人的因素较多,考虑车辆的因素较少的一种费率确定模

式。目前国外发达国家采用的均是从人费率模式。影响费率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

面:

①驾驶人的年龄。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下降;青年人气盛易冲动,驾驶车辆

风险较大,相比较中年人行驶车辆更为安全。

②违章记录。违章记录能够体现驾驶人的安全意识,交通事故多发者多为缺少安全

驾驶意识,无视交通法规。

③性别及婚育情况。女性驾驶人多性格谨慎,相比较男性驾驶人为事故多发体;

有配偶、子女的驾驶者家庭责任感强,安全意识较高。

从人费率相对于从车费率模式更加合理,充分考虑了驾驶人的因素,易于调动其积

极性,根据人的一系列因素,经过统计学科学计算,使保费合理化。所以我国正在

积极探索,逐步将从车费率的模式过渡到从人费率的模式。

不同的保险险种具有不同的保险费率计算方式,以国内某大型保险公司主险条款保

费为例:

基准保费:5座车950元,6-8座车1100元。

交强险的费率浮动:

①本年度未发生交通事故,下年保费优惠10%

②前两年未发生交通事故,下年保费优惠20%

③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下年保费优惠30%

④首次投保或上年度发生一次交通事故(无死亡),维持基准保费。

⑤年度发生2次及以上交通事故(无死亡),下年保费增加10%

⑥上年度发生交通死亡事故,下年保费增加30%

保费=基础保费+保险金额×费率(千分比)

费率一般是车价的1%以内,具体见表1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见表2,司机和乘客座位责任险见表3,盗抢险的费率一般是

车价的%0.6左右。

1)车险价格没有反映市场的变化和风险的实际水平

10年来,我国经济实力、道路交通、汽车产业、消费者观念等各个方面都发生

了非常大的变化,而机动车保险费率却一直未进行改革性的调整。

2)保险公司对于费率过于保密

很多车主在选择保险的时候对于各个险种的费率和是否该选择它时没有确切的了解

和认知,只能依靠最后的保单和电脑所得的数据来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对于费率未

给出明确解释。

3)保险公司竞争意识不足

近年来,由于机动车保险的条款、费率是统一制定的,保险公司更加依靠保监会的

等职能部门。忽略了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以致不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

服务。

1)依据车型定价,加入出现率系数,保费合理化

通常情况下,我国的车险一直都是用保额定价的方式来确定保费,就是在基础保费

上,用新车的价值乘以一定的费率,很明显这种模式有很大的不足。所以引入车型

系数,对比不同车型的零整比,建立数据库,合理计算保费。

2)提供咨询服务,明确费率影响因素

保险公司有义务向消费者解释保险费率的影响因素,方便其更加合理的选择险种,

有意识的规避风险。

3)考虑驾驶人的因素

借鉴国外成功的保险经验,多考虑驾驶人行为对行驶安全的影响,增加奖惩措施,

调动其安全驾驶的积极性。

国内保险市场发展迅速,驾驶人的安全意识上升,机动车保险费率改革势在必行。

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我国正在努力探寻从车费率模式到从

人费率模式的转化方式,同时保险行业职能部门也在转变观念,允许各保险公司根

据自身情况制定适宜保险费率,为消费者提供更合理的服务,调动其积极性,促进

国内保险市场的发展。

10.16638/.1671-7988.2018.24.054

【相关文献】

[1] 孙祁祥.中国保险市场热点问题评析(2013--2014)[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2] 孙祁祥.中国保险市场热点问题评析(2014-2015)[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3]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

[4] 中保协就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公开征求意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5] 黄玮,高鲜萍.汽车保险与理赔[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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