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计算公式

更新时间:2024-11-05 13:48:0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北京舞蹈班)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征收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

该年度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安置比率0.8%-安

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资*60%*1-减免比率)

二、有关填报数据口径解释

1、缴费年度:当年应申报缴纳上一年度,即2006年应申报缴纳2005年度

应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指整个缴费年度在职职工按月汇总人数之和。

在职职工人数可比照企业所得税允许计算扣除计税工资的职工人数。例如某单

2005年度各月在职职工人数分别为:110人,2月为20人,310人,4

20人,510人,620人,710人,820人,910人,1020

人,1110人,1220人;则在职职工年汇总人

=10+20+10+20+10+20+10+20+10+20+10+20=180

3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该数据由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提供,各单

位务必认真核对是否准确。例如某单位2005年度安置残疾人各月分别为:1

1人,32人,42人,91人,102人,113人,122人,其

余月份未有安置残疾人。则: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12212+3+2

13

4减免比率----该数据由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提供,请各单位务必认真

核对是否准确。

5安置比率----安置比率为0.8%(依据厦府〔2006126号《厦门市按

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第五条)。

以上数据均核对准确后进行申报。如对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减免比

数据有疑义的,也可进一步联系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年审和征收管理科(审核减免比率);51081715324175

定检查科(审核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53241735324372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进行申报。通常当年8月至次年7月期间,只能

申报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例如200611月只能申报2005年度残疾人

就业保障金。

2、电子申报户可直接通过网站进行申报。但需注意的是:同一缴费年度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已申报过的,网站不能再进行二次申报。因此在申报环

节务必认真填写和核对申报数据,做到准确申报。如果事后发现申报错误要对

该年度已申报数据重新调整申报的,需到主管税务机关,经税务人员审核确认

后在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年交一次,征缴标准:

本单位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

员总数)×年计税工资数×征缴比例

A、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指上年度计提计税工资的人数;

B、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指经张家港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核定的人数;

C、年计税工资数:按12000元计算;

D、征缴比例:1、从业人员总数在500名以下的,征缴比例为50%

2、从业人员总数在500-5000名之间的,500名以下按50%500名以上部分按

30%征收;

3、从业人员总数在5000名以上的,征缴比例30%举例:甲单位有从业人员

300名,其中经核定残疾人员数2名,应缴残保金=(300×1.5%-2)×12000×50%=15000

元。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

该年度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安置比率

0.8%-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资*60%*1-减免

比率)

二、有关填报数据口径解释

1缴费年度:当年应申报缴纳上一年度,2006年应申报缴纳2005

年度应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指整个缴费年度在职职工按月汇

总人数之和。在职职工人数可比照企业所得税允许计算扣除计税工资的

职工人数。例如某单位2005年度各月在职职工人数分别为:110人,

2月为20人,310人,420人,510人,620人,710

人,820人,910人,1020人,1110人,1220人;

则“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

=10+20+10+20+10+20+10+20+10+20+10+20=180

3、“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该数据由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提供,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对是否准确。例如某单位2005年度安置残疾

人各月分别为:11人,32人,42人,91人,102人,

113人,122人,其余月份未有安置残疾人。

则:“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12212+3+213

4、“减免比率”——该数据由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提供,请各单

位务必认真核对是否准确。

5、“安置比率”——安置比率为0.8%(依据厦府〔2006126

《厦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第五条)。

以上数据均核对准确后进行申报。如对“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

及“减免比率”数据有疑义的,也可进一步联系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年审和征收管理科(审核减免比率)5108171 5324175

核定检查科(审核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5324173 5324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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