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征收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
该年度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安置比率0.8%-安
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资*60%*(1-减免比率)
二、有关填报数据口径解释
1、缴费年度:当年应申报缴纳上一年度,即2006年应申报缴纳2005年度
应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指整个缴费年度在职职工按月汇总人数之和。
在职职工人数可比照企业所得税允许计算扣除计税工资的职工人数。例如某单
位2005年度各月在职职工人数分别为:1月10人,2月为20人,3月10人,4
月20人,5月10人,6月20人,7月10人,8月20人,9月10人,10月20
人,11月10人,12月20人;则“在职职工年汇总人
数”=10+20+10+20+10+20+10+20+10+20+10+20=180人
3、“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该数据由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提供,各单
位务必认真核对是否准确。例如某单位2005年度安置残疾人各月分别为:1月
1人,3月2人,4月2人,9月1人,10月2人,11月3人,12月2人,其
余月份未有安置残疾人。则:“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1+2+2+1+2+3+2=
13人
4、“减免比率”----该数据由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提供,请各单位务必认真
核对是否准确。
5、“安置比率”----安置比率为0.8%(依据厦府〔2006〕126号《厦门市按
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第五条)。
以上数据均核对准确后进行申报。如对“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及“减免比
率”数据有疑义的,也可进一步联系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年审和征收管理科(审核减免比率);51081715324175核
定检查科(审核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53241735324372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进行申报。通常当年8月至次年7月期间,只能
申报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例如2006年11月只能申报2005年度残疾人
就业保障金。
2、电子申报户可直接通过网站进行申报。但需注意的是:同一缴费年度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已申报过的,网站不能再进行二次申报。因此在申报环
节务必认真填写和核对申报数据,做到准确申报。如果事后发现申报错误要对
该年度已申报数据重新调整申报的,需到主管税务机关,经税务人员审核确认
后在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年交一次,征缴标准:
本单位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
员总数)×年计税工资数×征缴比例
A、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指上年度计提计税工资的人数;
B、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指经张家港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核定的人数;
C、年计税工资数:按12000元计算;
D、征缴比例:1、从业人员总数在500名以下的,征缴比例为50%;
2、从业人员总数在500-5000名之间的,500名以下按50%;500名以上部分按
30%征收;
3、从业人员总数在5000名以上的,征缴比例30%。举例:甲单位有从业人员
300名,其中经核定残疾人员数2名,应缴残保金=(300×1.5%-2)×12000×50%=15000
元。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
该年度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安置比率
0.8%-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资*60%*(1-减免
比率)
二、有关填报数据口径解释
1、缴费年度:当年应申报缴纳上一年度,即2006年应申报缴纳2005
年度应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指整个缴费年度在职职工按月汇
总人数之和。在职职工人数可比照企业所得税允许计算扣除计税工资的
职工人数。例如某单位2005年度各月在职职工人数分别为:1月10人,
2月为20人,3月10人,4月20人,5月10人,6月20人,7月10
人,8月20人,9月10人,10月20人,11月10人,12月20人;
则“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
=10+20+10+20+10+20+10+20+10+20+10+20=180人
3、“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该数据由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提供,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对是否准确。例如某单位2005年度安置残疾
人各月分别为:1月1人,3月2人,4月2人,9月1人,10月2人,
11月3人,12月2人,其余月份未有安置残疾人。
则:“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1+2+2+1+2+3+2=13人
4、“减免比率”——该数据由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提供,请各单
位务必认真核对是否准确。
5、“安置比率”——安置比率为0.8%(依据厦府〔2006〕126号
《厦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第五条)。
以上数据均核对准确后进行申报。如对“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
及“减免比率”数据有疑义的,也可进一步联系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年审和征收管理科(审核减免比率);5108171 5324175
核定检查科(审核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5324173 5324372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12:04: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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