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上诉状格式及范文两篇

更新时间:2024-11-06 12:44:37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2020年12月四六级时间)

刑事上诉状格式及范文两篇

刑事上诉状格式

上诉人自然状况:

姓名、性别、诞生年月日、现住址。

上诉的依据:

一审是由哪个法院判决的,一审认定的罪名,判决结果,判

决书文号,收到判决的时间。

事实和理由:

对判决书“本院认为”段落中哪句话不服,摘录下来,逐一

反对。不要涉及判决书以外的事情。不要反对判决书中“本院认为”

以前的内容。

上诉人的要求:

如重新审理、予以改判、宣告无罪。

尾部:

要呈交的法院名称,上诉人签字 写明上诉的时间。

刑事上诉状范文(一)

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现羁押于xxxxxx看管所。

上诉人因有意损害罪一案不服xx市小店区人民法院(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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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刑初字第x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恳求:

恳求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减轻对上诉人的惩罚。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的量刑没有综合考虑全案案情

xxxxxxxxxxx分许,上诉人xx并不相识受害人,

也与其没有任何冲突,是在第一被告的指示下,殴打了受害人xxx

但是,随后就被受害人xxx纠集多名人员殴打至轻伤。上诉人认为不

能将双方的互殴行为割裂开,对于本案件的审理,应当将双方的互殴

行为综合考量来审理本案件。

上诉人殴打受害人的确不对,但是,xxx纠集多人,运用凶

器对被告人殴打更应当受到刑罚的惩罚,也应当减轻上诉人的责任,

但是一审判决没有丝毫体现。

二、一审判决没有体现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

1.依据《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详细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的宗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教化

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

第十一条规定: 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

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化和矫正。

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

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

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验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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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缓刑、单惩罚金或者免予刑事惩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

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惩罚金或者免予刑事惩罚。

本案中,上诉人根本没有伤人的犯罪动机,也与受害人不相

识,没有任何冲突,是在偶然的状况下,受到第一被告的指使,当时

不到18岁,辨别是非的实力低下,哥们义气,不考虑后果;没有前科,

在校表现良好;照实称述案件状况,没有反复,也没有避重就轻;真诚

悔过,且在事后上诉人也被李治国纠集的数十人,手持器械殴打成轻

伤,现在还没有完全治愈,须要康复,法院应当给上诉人一个改

过自新的机会,以体现司法的公正以及人文关怀,但是一审判决没有

任何遵循对未成年人的审判原则,对上诉人量刑过重。

2.上诉人情愿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也应当对上诉人轻判。

三、一审判决认定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没有证

据,恳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综上,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没有查清本案基本领实,对上

诉人量刑过重,恳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刑事上诉状范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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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xxxxxxxxxxx日诞生,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x族,xx,住址:xxxxxx区,现羁押于

xxxx看管所。

上诉人因有意损害罪一案,经xxxx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已

做出xxxxx号刑事判决书。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用于定罪量刑的伤

残鉴定看法书在取得方式、取得时间上程序性违法,法律适用错误且

量刑过重,故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恳求:

恳求依法xxxxx号刑事判决书对上诉人的判决,在查明事实

后依法改判。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法院对上诉人定罪量刑所运用的伤残鉴定看法书是

法院自行收集取得的,属于取得方式程序性违法,不得作为定罪量刑

的依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49条、第146条之规定,对

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证据应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收集,法院只有审

判的职能,而无收集证据的职权。受害人xxx与被告人杨xx亲属达

成了赔偿协议,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受害人撤回伤残等级鉴定申请

书,且已经履行完毕,在受害人未依法再提出申请鉴定的前提下,法

院不得依职权要求受害人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故伤残鉴定看法书的取

得方式违法了程序性规定,属于程序性违法。

二、一审法院对上诉人定罪量刑所运用的伤残鉴定看法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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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之后取得,属于取得时间程序性违法,不得作为定罪量刑的依

据。

依据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说明第237条、240

条之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应当依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

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此伤残鉴定看法书属于庭审之后取

得的证据,而非庭审之前取得的证据,不属于庭审之时已经查明的事

实、证据。故此伤残等级鉴定看法书取得的时间违反程序性规定,属

于程序性违法,不得作为证据运用。

三、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法律适用错误,对上诉人罪名

定性不当,上诉人属于过失犯罪,而非有意犯罪。

1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明知瓶内溶液为腐蚀性极强的溶液而

运用损害他人,属于事实认定错误。由于上诉人所运用的三轮车电瓶

长期漏液,故而在三轮车修理厂购买电瓶液用于弥补漏液现像,上诉

人在购买电瓶液的时候卖家并没有告知上诉人为腐蚀性溶液,且正常

状况下的电瓶液溶液为稀硫酸,腐蚀性极低甚至不具有腐蚀性,不会

对人体造成损害。本案中上诉人小学文化程度,对化学常识一窍不通,

在卖家没有明确告知的状况下,上诉人有理由信任电瓶液为非腐蚀性

溶液,不会对人体造成损害。所以上诉人主观上不知为腐蚀性溶液,

属于过失。

2、案卷材料显示,在张xx殴打申xx的过程中,上诉人将散

落在地上的电瓶液用手抓起向张xx脸上抹去,由此可以看出上诉人

对腐蚀性溶液是不知情的,倘如知道为腐蚀性极强的溶液,上诉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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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用手抓起地上的溶液的。据此仍能推算出上诉人主观上为过失。

四、一审法院判决在认定上诉人防卫过当、认罪看法较好、

主动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及初犯等量刑情节的状况下,

处六年有期徒刑的刑罚,明显量刑过重。

《刑法》第202项规定,正值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

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惩罚。河南省

高院《量刑指导看法》实施细则第364款规定,对于防卫过当,

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防卫过当的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等状况,

削减基准刑的60%以上或者免除惩罚。该看法第3191款规定,

主动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削减基准刑40%以下。

上诉人认罪看法较好且已年过六十岁,年老体弱又系初犯、偶犯。法

院对个案的判决要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加重对犯罪嫌疑人的惩

罚不是刑罚目的,目的是预防犯罪、罚当其罪、实现公允正义。上诉

人是在遭遇他人殴打的状况下,迫不得已才进行的抗拒,具有防卫性

质,其造成的后果属于防卫过当,且主观上对腐蚀性溶液不知情属于

过失,上诉人本身也属于受害人,损害后果也是上诉人意料不到的。

此案已过去九年的时间,受害人从新提起本案的目的是想得到一部分

经济赔偿,上诉人与受害人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其目的已达到,受

害人对伤残申请予以撤回并表示不予追究上诉人的刑事责任。上诉人

现已年老体弱,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六年刑罚,量刑过重,不公允不

公正,与刑罚的目的南辕北辙。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中证据运用程序性违法,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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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希望二审法院充分考虑上诉人的实际状

况及主观恶意程度,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改判从轻判处,维护上

诉人的合法权益。从某种程度来说,上诉人也是受害者。望贵院能充

分考虑到这些因素!

此致

xxx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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