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报废流程相关说明
根据国家交通部法规,机动车报废流程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
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确认车辆唯一性,审核交验手续,无误后收车,开具解体厂收车证明。
3、解体厂到地区分所查询车辆信息,确认车辆,如果查出是盗抢、抵押、事故
逃逃逸车则会通知相关部分处理,如不是车辆不存在以上情况,则进入4.
4、按法规规定对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及其它营运车辆进行现场监销,留存监销
后照片,在《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及《监销机动车唯一性确认
表》上签字,解体厂填写监销台账。在第4中会出现需要进一步拆解和二次监销
的车辆,遇到这类情况进行二次监销,解体厂留存数码照片档案,填写拆解台账,
可利用零件标明汽车报废回收字样后可以销售。
5、经过4中说到的两种情况后,解体厂整理档案资料后到地区分所办理注销手
续,地区分所审核后出具当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
6、解体厂向机动车所有人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将当地公安局公安
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交给机动车所有人,告知其注销养路费等相关
手续。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9:43: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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