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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律师代理费谁承担
篇一:原告律师费,保险公司到底要不要承担?
交通事故律师费,被告保险公司
到底要不要承担?
文/杜继业(上海市专职律师,民商法学硕士)
【导读】交通事故诉讼中,原告的律师费在上海目前的
司法实践中,都是可以酌情考虑由被告一方承担的。由于机
动车交通事故,一般都会由实际侵权方和车辆保险公司作为
共同被告,最终律师费到底由哪方承担,是本文要讨论的问
题。
一、目前上海的司法实践
笔者曾与多名律师同行、法官、人民调解员以及保险公
司工作人员讨论这个问题:“交通事故原告律师费,被告保
险公司是否要承担?依据是什么?”大家的几乎答案是一致
的:“被告保险公司不承担。依据是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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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本人及同事代理的案件中也确实鲜有判决原告律
师费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已生效判决,而且判决书决对这个问
题,大多没有论及判决的理由,只是直接在判决结果中列明
该项费用由实际侵权人承担。
二、这个问题的法律依据
由于笔者曾有过从事保险理赔的工作经历,对这个问题
尤其感兴趣和较真。经查,本文探讨的问题其实是有法律依
据的。
1、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66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
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
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按照该条规定,律师
费理应属于“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
要的、合理的费用”中的一种情形,至少可以认为属于“其
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也就是说,只要没有“合同另有
约定”,不仅原告律师费,而且诉讼费也应由保险人(保险
公司)承担。
2、保险合同(保单)笔者特意到三大保险公司“人保”、
“太保”、“平安”到各自的《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
其中(1)“人保”的条款规定: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
相关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2)“平安”条款无相应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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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规定;(3)“太保”的条款规定:保险人不负责赔律师费、
诉讼费、仲裁费、、罚金或惩罚性赔款,以及未经保险
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
上述三大保险公司的条款相应的被称作A、b、c条款,
其他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一般做不同的选择,甚至同一保
险公司也可能采用不同的条款。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原告律师费,保险公司是否要承担
的问题已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结论应该是:采用b条款的保
险公司,以“平安”为代表,应该承担原告律师费及诉讼费;
采用A和c条款的保险公司,
篇二: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
打官司时,律师费可由被告承担的若干情形
打官司(民事诉讼)时,有的原告可能认为自己支付的
律师费应由败诉的对方(被告、第三人)承担。但司法实践
中,人民法院基本上不支持该项主张;法院认为,除非原、
被告事先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打官司产生的律师费与
被告的违约、侵权等导致败诉的行为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全部的诉
讼活动,没有强制要求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必须由律师代理,
因而律师费是当事人根据其自身的情况(知识、经历和支付
能力等)自主选择是否聘请律师而产生的,可以聘请律师,
也可以不聘请律师,所以在诉讼中产生的该费用与被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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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违约和侵权行为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凡事总有例
外,当事人双方既可以事先对律师费由谁承担事先约定外,
国家司法机关(或/和仲裁机关)也考虑到某些案件的专业
性和复杂性,通过有关规定(包括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了
若干情形下,法院可以支持原告主张败诉的被告承担律师费
的诉讼请求。具体列举和分析如下:
一、由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1、合
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
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
的,应当适当分担。”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
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
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
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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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
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
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
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
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二、有关规定有所规定,但不明确,司法仲裁机关可依
此酌情裁判由由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用之情形
1、专利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
请求以及具体案情,
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
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如果专利纠纷案件中律师费要计算
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必须是以“因调查、制止侵权
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
2、担保权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
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债务人如依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
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
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
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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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9:25: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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