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所谓诉讼时效 又称消灭实效 即民法规定的一定
, ,
事实状态 经过一定期间即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制
度。 诉讼时效的适用 范围是指哪些权利可以适用诉讼
时效。 民事权利按其作用可以分 为支配权、形成
:
权、抗辩权、请求权。通说认为支配权、形成 权、抗辩
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学者们对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的争
议主要集中在请求权上 哪些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哪些
,
不适用是 争议的焦点。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物权确认请求权是由请求人向权力机关请求确定物
权归属
关系的权利。 能作为诉讼时效适用对象的请求权是权利
人请求作
为民事主体的义务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并且请求人与被
,
请求人都是民事主体。 而物权确认请求权的被请求人是
法院或不 动产登记部门 这些被请求人在此类法律关
,
系中不是民事主体。
在物权确认请求权中 请求人一方面不是要求其他民事
,
主体为或 不为某种行为 另一方面也不能要求其他民
,
事主体为或不为某种 行为 只有在物权请求权被确认之
,
后请求人才能要求其他民事主
体为或不为某种行为。梁慧星先生在《中国物权法草案
建议稿》 第 条规定“物权人在发生对其权利存在
57 :
的质疑以及对其权 利支配范围的争议时 可以请求确
,
认其权利 物权人依前款行使 确认无权请求权 不受
, ,
诉讼时效的限制。” 另外 对已登记的不 动产返还原
,
物请求权及消除危险、排除妨碍请求权 这两个权利
,
不适用诉讼时效 这是通说 在此不再赘述。
,,
基于共同共有关系的共有物分割请求权不能适用诉
讼时效。
此处的共有关系指按份共有 因为在共同共
,
,
共有人没
有关系中 有分割标的的权利 尽管通说认为共有物的
,
分割请求权为形成权 故不罹于诉讼时效。 在商品交换
中 财产共有形式便于集资 发展
, ,
横向联合能够机动灵活地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 还
,
对促进专 业化协作的发展 充分发挥物的效用 便利
,,
人们的生活具有重要 的作用。因此 法律没有必要督
,
促权利人及时分割共有物以解除 共有关系。若共有物的
分割适用诉讼时效 就会使部分共有人的 利益受损
, ,
不利于经济的流转 有违设立诉讼时效制度以促进经
,
济流转的初衷。另外 在审判实践中也常见到夫妻一方
,
隐瞒共同 财产的现象 若因时效而丧失分割请求权
,,
就会损及另一方的利 益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
,
几乎各国立法例都将相邻关系而产生的非损害赔偿
请求权 排除出诉讼时效的领地 究其原因 史尚宽说
,,:
相邻权系伴随相邻
关系之权利 与其关系相始终 于其关系存续中可认
, ,
为常新发生 不罹于消灭时效。
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基于储蓄关系的请求权不适用诉
讼时效。
存款人对存款的权利到底是物权还是债权还存在争议
,
李开国认 为应是物权性权利。笔者认为应为债权性权
利 因为储户行使权 利必须借助银行的帮助 储户自
, ,
己无法直接行使支配权。再者 货币是一种特殊物 谁
,
占有谁就拥有所有权 存款人将存款本金 存入银行
, ,
存款本金的所有权由存款人转移给银行。另外借贷合 同
中银行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储户的名义放贷 可知
,
银行对 存款人的存款享有所有权 银行取得存款人对
,
存款的所有权是以 存款人取得对银行的债权为对价的。
因而笔者将基于储蓄关系的 请求权放置在债权请求权之
下讨论。就储户存款而言无非两种 一是活期 二是定
,
期。在活期存款中 存款人在提示存款单要求给 付以
,
前 即便有诉讼时效 也无法起算时效 而一旦存款
, ,;
人提示存 款单如果银行自行给付 没有诉讼时效适用
,,
的可能 在定期存款
,
中于定期内存款人要求给付不可能有时效的适用 而超
,,
过定期
,
存款即转为活期 也无法适用诉讼时效。如果将基于储
,
蓄关系的 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储户因诉讼时效经过而
,
不能主张权利 容 易导致储户不能维持正常生活而引
,
发社会问题 也不利于银行融 资。再者将基于储蓄关
, ,
系的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与社会现实和 交易习惯相
,
悖。
在人格法上 当精神性人格权受到侵害时 受害人
,,
的消除影 响请求权、恢复名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因为产生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请求权的基础事实有两
类 一是侵害本身具有持续性
: ,
故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二是侵害行为本身不具有持续
性 但所 产生的效果却具有持续性 其次这种侵害的
, ;
后果具有不确定性 可能在侵害行为发生时受害人未见或
未预见其危害故而放弃了 请求 但随着时日的经过危害
,
性才逐渐凹显。
法律对知识产权都规定了一定的有效期间 期间经
,
过则权利 不再受保护 此为除斥期间 无需适用诉讼时
,,
效。但是 知识产权 派生出来的人身请求权中的停止
,
侵害、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这些 请求权不适用于诉讼
时效。 基于侵害知识产权而产生的停止侵害 请求权须
适用诉讼时效。
法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 如依《民通意见》 条
:170
规定未授
权给公民、法人经营、 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而产生
的请求权
28294344
、 、 、
之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 基于婚姻法 、 、
; 20 21
条产生的抚养费、赡养费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但是对已经发
,
生的部分须适用诉讼时效。
二、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基于债权而发生的请求权均适用于诉讼时效如 基于合同
,:
的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等基于侵权行
;
为而产生的请求权 基于无因管理而产生的请求权及基
;
于不当得 利的请求权须适用诉讼时效。 此外还有如
,:
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
的请求权、票据权利 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海商法
()
上的共同海
损分摊请求权、 知识产权法上有关权利人的报酬
亲属法
请求权、 上的抚养费、 扶养费、 赡养费的各期给付请
求权等都适用诉讼时 效。
物权法上的请求权哪些适用于诉讼时效呢 笔者认为
?
以下三
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恢复原状请求权。 恢复原
:(1)
状请求权产 生的原因是权利人损坏标的物 恢复原状实
,
质上是以侵权人的费 用修理标的物 等于以这笔费用赔
,
偿物权人的损失 其经济性质 与损害赔偿是一致 即实
, ,
际上侵权人需要为一种给付 这和债权 请求权相似。正
,
如李开国所言 很难想象物损害之当时不要求加 害人修
:
理恢复 将该损坏物搁置数年之后再要求加害人修理恢
,
复 还具有下转第 页上接第 页正当性。
(26 )( 15)(2)
因相邻关系而 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在相邻关系中
,
各方均为相邻不动产的 所有人或用益人 在行使自己权
,
利时都应为他方提供方便 从而 使己方权利受到某种程
,
度的限制 故不应为这种请求权设定一个 期限。否则会
,
造成一方权利扩张 另一方丧失救济的可能 从而有
, ,
悖于法律公平精神。另外 如果因相邻关系而产生的损
,
害赔偿请 求权如果不适用诉讼时效 可能造成邻里间追
,
究数年或数十年的 恩怨纠纷 陷入“剪不断理还乱”的
,
状态。 未登记的不动产及 动产的返还原物请求权。
(3)
未登记的不动产及动产权利归属关系不 如登记物的权利
归属明确 一旦这种不明确的状态存续时间太长 将产生
,
举证困难而不利于解决纠纷 另外出于维护交易安全的
,,
考虑 适用诉讼时效更为适宜。
,
亲属法上所生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主要有以下几
种 一是 基于夫妻关系的扶养请求权本身不适用诉讼时
:
效 但对已发生部 分却应当适用。 因为虽然扶养请求
,
权本身应当伴随夫妻关系之始
终但已发生部分实质上已经转换为按各期给付的普通债
,
权 因
,
此应当适用诉讼时效。 二是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此种
请求权是 因为一方有故意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时 无过
,
错方所享有的请求 权。其性质为债权 当然适用诉讼时
,
效 且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已明确规定无过错方作
, ( )
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损害赔偿请 求时其时效为
1
年。三是亲子关系中的抚养请求权 这种抚养请 求权和
,
夫妻关系中的扶养请求权在性质上殊无二致。 故也应令
其 本身不适用于诉讼时效 而对已发生之部分应当适
,
用。四是养父 母的补偿请求权。《收养法》第 条
30 :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 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
的 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 期间支出的生活费
,
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 养父 母可以要
,
求生父母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据
此
,
养父母可以向成年养子女或生父母主张补偿请求权。 从
性质上来 说该权利属于债权 从存续状态上看 该
, ; ,
权利属于非持续性权利
;
从权利内容上看 该权利的发生虽然具有人身性 但其
,,
发生之后 可以与原身份关系相分离 因此其应当是适用
,
诉讼时效。
那么人格法上哪些权利适用于诉讼时效呢 在物质
, ?
性人格
权方面如健康权、生命权等 对此种权利施以损害引起
,
的赔偿请 求权属于债权 当然适用诉讼时效。精神性人
,
格权受到侵害时 受害人的赔偿损失请求权和赔礼道歉请
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 因为赔礼道歉请求权性质上为债
权请求权 故而应当适用诉讼时 效。赔礼道歉虽具有人
,
身性 但其实质是一种给付 且按李开国先 生所言
,, :
于名誉受侵害之当时不要求加害人赔礼道歉 数年过后
,
时过境迁才要求加害人赔礼道歉其正当性值得怀疑。
基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产生的支付报酬、 使用
费、 转让费
请求权 因侵害造成利益减损的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等
,
属于债权 性质的请求权 因此应适用诉讼时效。
,
其他法定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诸如 婚姻司法解
:
释 二第
()
10
条规定了在三种情况下给付的一方有彩礼返还请求权
其共
,
同 点都要求婚姻关系的未建立或被解除 因此彩礼的性
,
质类似于不 当得利 故而可以适用诉讼时效。 《继承
,
法》第八条规定 “继承
:
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的期限为二年 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
,
当知道其 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之日起
,
超过二十年的 不得
,
再提起诉讼。”《继承法若干意见》 条、《民通意
18
见》 条
177
也做了类似规定。各国民法典 也都有继承权纠纷适用
,
诉讼时效 的规定。当继承人继承利益受损时 应当及时
,
主张权利 若事隔多 年再行提起 显然违背了诉讼时
, ,
效所内含的稳定功能和秩序价 值。
注释
:
王泽鉴民法总则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
社
.2001.523.
江平主编 民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 .2000.385.
魏振瀛民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
..:,
社
.2000.246.
高山我国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法
. .
学
.2001(7).
王利民民法总则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
..
社
.2003.721.
李开国民法总则研究 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3.
417,41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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