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更新时间:2024-11-02 23:33:50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最经典的骂人话)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第一篇 国际贸易术语

l、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

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2、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有较为明确的固定内容的、并经有关

国际组织加以编纂与解释的国际贸易习惯和做法,包括成文的和不成文的原则、准则和规

则。

3、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的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

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

4实际交货: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的

人,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第二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条款

第五章 交易的标的物及其品质、数量与包装

l、样品: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

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凡以样品表示商品品质并以此作为交货依据,称为凭样品

买卖。

2、品质公差:是指工业制成品由于科技水平、生产水平以及加工能力所限而产生的公认的

产品品质的误差。这种公认的误差,即使合同没有规定,只要卖方交货品质在公差范围内,

也不能视做违约,同时买方也不得要求调整价格。

3、品质增减价条款:为了体现按质论价,在使用品质机动幅度时,也可根据交货品质情况

调整价格。它主要是针对初级产品以及品质特征不稳定的制成品而言。

4、溢短装条款:为了使交货数量具有一定范围内的灵活性和便于履行合同,买卖双方可在

合同中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只要卖方数量在增减幅度范围内,按合同规定数量交货,

买方就不得以交货不符为由而拒收货物且提出索赔。

5、公量:有些商品有较强的吸湿性,其所含的水分受客观环境的影响较大,故其重量不稳

定且单价高,影响卖方的经济利益。为了准确计算这类商品的重量,国际上通常采用按公

量计算的办法,即以商品的干净重,加上国际公定回潮率与干净重的乘积所得出的重量。

6、运输标志:又称唛头,它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

组成。其主要内容包括:1)、目的地的名称和代号;2)、收、发人的代号;3)、件号、批

号。作用是防止错发错运以及便于有关人员操作。

7、中性包装: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产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品牌的包装。

8定牌生产:是指卖方按买方的要求在其生产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

或品牌的贸易做法。它有利于出口厂商利用买主的经营能力及其商业信誉和牌名声誉,以

提高商品售价和扩大销路。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

l、班轮:指在预先固定的航线上,按造船公司指定的船期表在固定的港口之间来往行驶的

船只。

2、多式联运:是指利用各种不同的运输方式来完成某项运输任务,它包括陆海联运、陆空

联运和海空联运等。在国际间进行的这种联运,称为国际多式联运。

3多式联运单据: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并负责按合同条款交付

货物的单据,它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这种单据应依发货人的选择,或为可转让的单据,

或为不可转让的单据:

4、海运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其承运的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

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在法律上它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

5、分批装运:是指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次装运。但一笔成交的货物,在不同时间和地

点分别装在同一航次、同一条船上,即使分别签发了若干不同内容的提单,也不能按分批

装运论处,因为该笔成交的货物是同时到达目的港。

6、清洁提单:是指托运货物的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有关货损或包装不良之类批语的

提单。

7、过期提单:有两种说法:一是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二是向银行交单时间超过提单

签发日期21天,这种滞期交到银行的提单也叫过期提单。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并未全部灭失,但若进行施救、整理、修复所需的费

用,或者这些费用再加上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的总和,估计要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

态的价值。

2.实际全损:指被保险的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或者货物全部不能归原货主所有等情

形。

3、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安全,为了

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

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者支出特殊额外费用。

4、救助费用:指被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以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

采取救助行为,对于此种救助行为,获救方应向救助方支付相应的报酬,所支付的该项费

用,被称为救助赞用。

5.施救费用:是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有被保险人或其指定

的代理人、雇佣人员和受让人等采取措施,抢救保险标的,以防止扩大损失,由于实施此

种抢救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6、保险单据: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承保证明,又是规定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契约。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依据,也是后者进行理赔的主要依

据。

第八章 商品的价格

l、佣金: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服务的收取的报酬。在货物买卖中,佣金常常表现为

交易一方支付给中间商的报酬。

2、出口换汇成本:指某商品出口净收入一个单位的外汇所需要的人民币成本。是衡量外贸

企业和进出口交易盈亏的重要指标。

3、价格调整条款:是指在订约时只规定初步价格,同时规定,如原材料价格和工资等发生

变化,按原材料价格和工资等的变动来计算合同的最终价格。

第九章 国际货款的收付

1汇票: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在将来的固定时间,或可以确定的时间,

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2、背书:是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手续,就是由汇票抬头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

是加上受让人(被背书人)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受让人的行为。

3、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是或定期或在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问,对

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承诺。

4托收:足指债权人(出口人)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

式。

5、即期付款交单:是指银行提示即期汇票和单据,进口人见票时即应付款,并在付清货款

后取得单据。

6、远期付款交单:是指银行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审核无误后在汇票上进行承兑,于汇票

到期日付清货款后再领取货运单据。

7.承兑交单: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

履行付款义务。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8信用证:是银行应进口人的请求开给出口人的一种保证在一定条件下履行付款责任的书

面文件。只要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种单据,开证行就保证承担第一性付款责

任。

9、跟单信用证;是开证行凭跟单汇票或单纯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10议付信用证:是指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可分为:

公开议付信用证、限制议付信用证和指定议付信用证。

11、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

履行第一性付款义务。

12、预支信用证:即允许受益人在货物出运前先凭光票向议付银行预支一部分货款作为备

货资金,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内,受益人向议付行提供全套单据,议付信用证金额将减

去预支金额及利息。

13.背对背信用证:或称转开信用证,_是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

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

14、备用信用证:它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

1 5、银行保函: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保证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

三方(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人对申请人的债务或应履行的义务承担

赔偿责任。

16、分期付款:在成套设备、大型机械产品和交通工具的交易中,因为成交金额较大,一

般采取按工程进度和交货进度分若干期付清货款。

17.信托收据:

第十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1、不可抗力: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

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

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或推迟履行合同的责任。

2、仲裁:是指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买卖双方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由双方同

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由仲裁机构依照仲裁程序来裁定争议,

其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3、违约: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

4、定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

以保证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成立、担保合同的履行、保留合同的解除权。

5、轻微违约:足指债务入在履约中尽管存在一些缺陷,但债权人已经从合同履行中得到该

交易的主要利益。

6重大违约:是指由于债务人没有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有缺陷致使债权人不能得到该项交

易的主要利益。

7、根本性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

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性违反合同。构成根本性违约,受害方

可解除合同,否则只能请求赔偿。

8、实际履行:一是指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他按合同规定完整地

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能用其他的补偿手段,如金钱来代替;另一是指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实际履行之诉,由法院强制违约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其

义务。

9、物权方面的救济方法:是指对货物行使的权利,也就是在买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的

情况下,未收货款的卖方可以对合同项下的货物行使权利。

第三篇 合同商定与履行

l、磋商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就交易条件进行洽商,以求达成一致协议的具体过程。它是国

际货物买卖过程中必须具有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签订合同的必经阶段。

2询盘:是购买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

能性的业务行为。

3.发盘:又称发价,在法律上称为要约。是指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

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有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

意思。

4、还盘:又称还价,法律上又称反要约,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

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原发盘人考虑,即还盘是对发盘条件进行添加、限制或其他

更改的答复。

5、实质性交更条件:根据《公约》规定,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付款、品质、数量、交

货时间与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的办法等条件提出

添加或更改。

6、接受:是指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

接受的实质是对发盘表示同意。

7、收妥结汇:指信用证议付行收到企业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查无误,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

行索取货款的结汇做法。

8、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贴现受益人(出口

公司)的汇票或者以一定的折扣买入信用证下的货运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

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出口企业。

9、表提:又称为"表盖提出",即信用证受益人在提交单据时,如存在单、证不符,向议付

行主动书面提出单、证不符点。

10、电提:又称为"电报提出",即在单、证不符情况下,议付行先向国外的开征行拍发电

报或电传,列明单、证不符点,待开证行复电同意后再将单据寄出。

11、国际保理:又叫承购应收账款业务,是指在使用托收、赊销等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

时,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集买方资信调查、应收款管理和追账、贸易融资及信用管

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金融服务。

12、国际运输联盟:指的是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实力的大的货运公司,它们凭借在全世界各

地的运输机构,与不同地区的各有优秀的货运代理公司结成运输战略联盟。

13、预约保险方式:是进口商或收货人同保险公司签订一个预约保险合同,按照预约保险

合同的规定,所有预约保险合同项下的FOBCFR条件进口货物的保险,都由该保险公

司承保。

14、正本提单:是指提单上经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

第四篇 贸易方式

l、经销:是指进出口商(经销商)根据他与国外出口商(供货商)达成的协议,在规定的期限

和地域内购销指定的一种做法。

包销:是指经销商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对指定的商品享有独家专营权的经销方式。

2、代理: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法律行为,而由

本人直接负责由此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

独家代理:指代理人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单独代表委托人从事代理协议中规定的

有关业务。

3、寄售: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其一般做法是,寄售人先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国

外寄售地,委托当地代销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代为销售后,再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

货款。

4、展卖:是利用展览会及其他交易会形式,对商品实行展、销结合的一种贸易方式。

5、国际博览会:也称国际集市,是指在一定地点定期举办的,由一国或多国联合主办,邀

请各国商人参加交易的贸易形式。

6、招标:是指招标人发出通知,说明拟采购的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其他条件,邀请投

标人(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行为。

谈判招标:又称议标或非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选择几家客户直接就合同条款进行谈判,

谈判成功就与该客户签订合同的一种方式。

两段招标:分两个阶段进行,在第一阶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人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

初步筛选后,再从中邀请儿家比较理想的客户进行第二阶段的选择性招标。

投标:是指投标人(卖方)应招标人的邀请,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

招标人递价,争取中标的行为。

7、拍卖;是由专营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一定时间和地点,按照一定的章程和

规则,以公开叫价的方法进行竞买,最后由拍卖人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

交易方式。

密封递价拍卖:又称招标式拍卖,具体做法是由拍卖人公布每批商品的具体情况和拍卖条

件,然后由买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的出价递交拍卖人,再由拍卖人选择最适合的达成

交易。

8、对销贸易:是指在互惠的前提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贸易方达成的协议,规定一方的

进口产品可以部分或者全部以相对的出口产品来支付。

9、补偿贸易:是在信贷的基础上,一方进口机器设备或技术,不用现汇支付,而以产品或

劳务分期全额或部分偿还价款的一种贸易做法。

10、加工贸易:指一国的企业利用自己的设备和生产能力,对来自国外的原材料、零部件

或元器件进行加工、制造或装配,然后再将产品销往国外的贸易做法。

11、期货交易:又称期货合同交易,是在商品交易所早期的实物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交易方式。交易双方买卖的是标准期货合同,必须在商品交易所内进行,一般不涉及货物

的实际交割,只须在期货合同到期前平仓,并针对两次交易的价格差额进行结算从而实现

其盈亏。

12、套期保值:又称为"海琴",是从事实物交易的工商企业或农场主,为了转移价格风险

而以期货交易临时替代实物交易的一种行为。做法是卖出或买入实际货物的同时,在期货

交易市场上买入或卖出同等数量的期货。

13、进料加工:是指用专项外汇从国外购进原料,利用本国技术设备和劳动力,加工生产

成成品再销往国外市场以赚取外汇差额的贸易活动。

14、电子商务:就是通过电子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网络互联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使得

交易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借助电子方式联系,而无须依靠纸面文件、单据的传输,从而实现

整个交易过程的电子化。

15、电子虚拟市场:指的是商务活动中的生产者、中间商和消费者在某种程度上以数字方

式进行交互式商业活动的市场。

16、国际电子商务:指企业通过利用电子商务运作的各种手段所从事的国际贸易活动,它

反映的是现代信息技术所带来的国际贸易过程的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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