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步骤
1、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
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
注释:如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继受(受让、承受或继承),权利继受方
办理著作权登记时需先做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申请表可以到我中
心网中的“软件登记特别提示”中下载)
2、填写申请表
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3、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4、缴纳申请费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
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
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6、补正程序
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自
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 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
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
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7、获得登记证书
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记我中心网站,查阅
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北京地区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查阅到所申请软件的登记
公告后,可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在该软件登记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到我中心
版权登记大厅领取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的联系地址是外地的,我中心将按照
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地址邮寄证书,请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注释:外地的软件登记申请人或代理人如需自取证书,应当在申请表中申请
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联系人后加注括号,写明联系人的北京联系地址,我中
心将不做邮寄处理。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所需文件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
料、申请人身份证明、联系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如在登
记大厅现场办理的,还需出示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将不予办理。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件,请勿复制、下载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签
章应为原件。
2、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
全部提交;
•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
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注:申请人若在源程序和文档页眉上标注了所申请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应
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
最后一页应是程序的结束页,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
3、有关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代理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
件等。
①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
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
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
并需翻译者签章。同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
•著作权人为香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注册登记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商业登记证
书正本复印件,并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
•著作权人为台湾企业法人的,需出示经台湾法院或公证机构认证的法人身份
证明文件,填写并提交《台湾法人证明》。
•著作权人为外国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
的法律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须经过中国驻当地领事馆的认证或经当地公证机
构公证方为有效。申请时需提交公证或认证的证明文件原件。目前国外法人因
所在国家或地区不同,其提交的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内容和格式会有所不同,但
文件中的基本信息项应至少包括1、法人名称;2、注册日期、3、注册地、4、
注册证明编号、5、证明文件的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以上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与登记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例如:合同或协议等证
明)是外文的,须一并提交经有翻译资质的单位翻译并加其公章的中文译本原
件。
③ 联系人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行办理的,需提交联系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复
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联系人(申请联系人和代理联系人)身份证
明复印件
④ 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的, 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下达任务开发的, 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
4、其他证明文件
修改他人软件应当授权许可的,应当提交授权书;
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 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终止后,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登记时,需要提交有关企业变更(合并或分立)、终
止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企业合并协议、清算报告、企业注销证明等相关证
明文件;
继承人继承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
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如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继受,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时需做著作权
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登记申请的文件之一,并交回原登记证书。
注释:申请文件应当使用A4纸张,纵向、单面打印,文字应当从左向右排
列。文档和源程序需黑白打印。申请文件各部分应当分别用数字顺序在右上角
标注页码。所有登记材料中出现的版本号,应与申请表中保持完全一致。
特别提示:登记证书中的软件版本号以申请表中填报的为准,申请人提交的
鉴别材料的页眉的软件版本号应与申请表中符合一致,但有无V以申请表中为
准。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8:50:4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78/11581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