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安全法及新交通安全法超速

更新时间:2024-11-06 22:23:0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中秋佳节祝福语)

新交通安全法及新交通安全法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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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3修正)

第一章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

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

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

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

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众的原则,

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

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

织实施。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

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

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

的道路交通工作。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

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

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

务。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

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 机动车、

非机动车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

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

证明、凭证: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

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

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书、号

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

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

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

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

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

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

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

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

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

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

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

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

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

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

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新规定2023

2023年交通新规定:新的交通规则对司机实行严格的管理。根据最

新的交通法规,扣分由3分提高到6分,不登记、遮挡号牌的扣12分。

校车驾驶员管理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余规定自202311日起

正式实施。新的交通规则增加了违法行为的成本,评分项目从38项增加

52项。

交通法规新规定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

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

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

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机动车

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

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

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

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

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

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

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改变机动车车身颜的;

()更换发动机的;

()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

的;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

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项、

()项、第()项、第()项、第()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

车;属于前款第()项、第()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

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书;

()机动车行驶证。

第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

记。

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书;

()机动车行驶证。

第八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

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第九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

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

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应当公告该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第十条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新交通法规2023年全文,新交通法规2023年细则解读

;

新交通法规2023年全文,可点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阅读,下面来解读一下新交规的一些主要变化,目前最新交规为2023

版本,对比2003年版本如下:

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旧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

五百元以下;

新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旧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新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旧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

新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

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旧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

款;

新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旧规: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

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新规: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

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解读:国家从2023年开始严抓酒驾、醉驾,在近几年的交通事故中

可以发现,酒驾、醉驾的比例下降了不少,但是仍然有部分车主心存侥幸,

譬如2023年的玛莎拉蒂女司机醉驾致24伤一案,就造成了很不好的

社会影响,所以继续加严打击酒驾、醉驾势在必行。

第九十六条规定

旧规: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书、号牌、行驶证、

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书、

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规:

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书、号牌、行驶

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3、使用其他车辆的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保险标志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解读:本条是对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书、行

驶证等证件、标志或使用他人证件、标志行为的处罚规定。虽然伪造与变

造手段不同,但性质相同,都属于行为。

即使有些人不参与伪造、变造,但却使用其他车辆的证件、号牌,相

当于冒名顶替,同样也是作假行为,不利于交通安全秩序的管理和监督。

近几年各大交警部门严查假牌、,力争让者无处遁形。

另外,在2023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出以下修改:

旧规: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

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

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

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新规: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

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

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

督管理。

解读:由于近几年,存在着以骗钱为目的,打着“快速拿驾照”的幌

子来,或“就地培训、学车方便”等虚假承诺的违规培训点,不仅没

有任何正规训练项目,教练员多数没有教练资质,培训质量自然无法得到

保证,训练安全也得不到保障,也扰乱了驾培市场秩序。因此,将加强对

驾培行业的监督工作。

新交通法如何规定上高速?

拿到驾照就能上高速,但有个前提:一年内要有个驾龄三年以上的人

坐副驾驶位置,且后窗要粘贴“实习”标志,否则处罚。

第六十五条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

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在20236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未成

年人保护法》,对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提出新规定,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应当“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

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将儿童座椅的使用首次纳入全国性

立法。

注:可点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首次纳

入全国性立法》查看全文。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青妇室处长王阳说,今年公安部公布的道

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中增加了儿童乘车安全的内容,对禁止儿童乘

坐副驾驶和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系统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并规

定了相应的罚则。如对于应当乘坐安全座椅的对象采用了140厘米的身高

标准,相较于之前地方立法的年龄标准,更科学、更便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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