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担保法司法解释:房产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2024-11-05 11:22:36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吸血鬼日记第四季14)

2022年担保法司法解释:房产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纠纷案

第三组《催收贷款公函》及邮件详情单,证明国通支行向钟辉麟主张权利的证据材料。

第四组是证明国通支行向华信公司主张权利的证据材料。120xx410日和20xx82

2日国通支行向华信公司发出《要求履行担保责任函》、《武汉广场业主欠息清单》及邮件查询

;2、华信公司向国通支行发出回购清单的传真;319981217日华信公司收到国通支行催

款公函回执。

第五组是证明钟辉麟已还和未还本息的凭证。1、《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对帐单》表明,未还本

金港币461,826.03;2、《国际业务部按揭贷款卡片帐》表明,已还本金145,506.97港元。

被告钟辉麟提交4份证据材料:1、中电德信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证明钟辉麟还

贷本息港币222,017.41元。2、《武汉广场工程风险承包合同书》,证明房屋竣工时间迟于购房

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而贷款人未予审查;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鄂民四初字第3号民事

判决书、(20xx)民一终字第24号民事判决书,证明华信公司逾期交房,房屋买卖合

同解除;4、国通支行工商登记资料。

被告华信公司提交2份证据:20xx1114日《企业登记信息表》、《情况说明报告》,

证明国通支行与国际业务部之间没有法律关系。

原告国通支行、被告钟辉麟、被告华信公司提交的上述证据材料,经庭前交换、庭审质证,

双方当事人发表质证意见如下:

钟辉麟对国通支行提交的第二组证据材料中房产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借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

但认为不能证明贷款已划至华信公司帐上;第一组证据不能证明国通支行与国际业务部的关系;

三组证据催款通知书,没有说明国通支行与国际业务部的关系,且钟辉麟未收到催款通知书;第五

组证据对帐单及按揭贷款卡片帐计算的还款金额有误,不予认可,应以答辩状为准。

1 10

华信公司对国通支行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除第四组证据“传真” 外均不持异议,但认

为第一组证据即便能够证明国通支行的设立与其承接国际业务部债权债务的行为属于债权转移法

律行为,但因未通知保证人华信公司,因而债权转移无效;第二组证据不能证明放贷主体合法有

;第三组证据与华信公司无关;第四组中的邮件证据,邮件查询单“华信管理收发章收”,不能

证明华信公司收到此邮件,即便收到也不能证明邮件内容就是《要求履行担保责任函》;第五组

证据确定的利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认可。

国通支行对钟辉麟提交的4份证据材料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其证据1已印证了国通支行

已履行贷款义务,国通支行委托中电德信发展有限公司代收还款并不违反合同和法律规定;证据2

《武汉广场工程风险承包合同书》是开发商与承包商之间的文件,与银行贷款无关。银行在按揭

贷款前,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外汇贷款暂行办法有关审查范围规定,对开发商的审查,主要对是否

具备开发资质、是否取得相关房产开发证照、开发项目是否真实进行审查,而无义务审查开发商

与承包商之间承包关系;证据3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事实及判决结果,与国通支行无关

华信公司对钟辉麟证据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证据3与本案无关。

国通支行对华信公司证据真实性不持异议,并认为华信公司提交的《情况说明报告》已印证

了国际业务部与国通支行主体之间的名称变更。

钟辉麟对华信公司的证据未发表质证意见。

根据双方当事人上述举、质证意见,本院对以上证据材料认证如下:1、鉴于钟辉麟和华信

公司对国通支行证据的真实性基本不持异议,本院对国通支行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2、鉴于钟

辉麟和华信公司对国通支行第一组证据证明“国通支行系由国际业务部改建而来”的事实不持异

议,对国通支行第二、三、四组证据的证明力虽有异议,但未就此提出相反证据,本院确认国通

支行提交的前四组证据具有相应的证明力;3、钟辉麟和华信公司认为国通支行第五组证据利息部

分不符合法定调整利率,本院经查询与核对同期规定利率,确认该项异议成立,对该证据“利息

2 10

部分”的证明力不予确认;4、国通支行对钟辉麟及华信公司提交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本院对

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下称乙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

合同条例》和中国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

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

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乙方。

第一条自_____________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

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

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用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日期

金额

3 10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本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

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

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四条抵押物登记

1.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

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2.乙方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

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

存于甲方。

第五条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

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

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 10

3.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

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

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

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

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

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

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

甲方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

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

费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

并办理相应手续。

6.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

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提前还款之规定

1.乙方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

还款,乙方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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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3.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八条贷款的展期申请

乙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

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_____年。

第九条抵押物的处分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条在乙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甲方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十一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

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乙方违反借款合

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第十三条乙方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6 10

3.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

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

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乙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违约

责任。

2.乙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

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3.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乙方提前归还

已贷的本息。甲方有权从乙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

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

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

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六条其他

7 10

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

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所有

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

份。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第一、自至,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

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

8 10

金额(大写):

利率:

用途:

日期:

本金: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

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

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

按借款利率的%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

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

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

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

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贷款方公证单位

9 10

借款单位(章)贷款单位(章)公证机关(章)

负责人(章)审批组长(章)公证员(章)

经办人(章)信贷员(章)

注:“借款方”与“贷款”之间的空档填写贷款种类。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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