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的三大区别
定金与订金之间到底有什么差别呢?很多人知道个大概,但是具体有那些区别呢。下面从三
个不同的法律角度来为您诉说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让您全面了解担保法、合同法等领域内不
同的定金含义与作用。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的担保。履行债
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
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
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
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
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
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而对
定金则无此限制。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
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
屋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
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
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
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
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
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
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
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
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
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
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1、订约定金。
“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
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
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
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
“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
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
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
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
“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
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
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
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
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
定的定金。 《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
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
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
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
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
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
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
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
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
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
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
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
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
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
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特别地:关于商品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所谓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
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
买卖合同中,只要约定了定金条款,如果违约都要承担与定金数额相等的损失。换句话说,
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即丧失定金的,定金归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如果收取定金的一
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这种以定金方式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称为定金罚则。
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但应在开发企业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
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作为消费者必须清楚开发商是否有资质,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
备资质的条件下,开发商如果因为市场的原因,提前向社会发售房产,则买受人认购时交纳
的只为保留金,客户随时可以选择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对客户的约束力较小。
如果客户不想买了,即使收据上写的是定金,从法律意义上讲开发商也应退还。同时作为买
受人,应该区分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
开发商违约不签定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
总结:定金要区别于订金,订金属于预付款,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
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性质的,事后要主张定金权利,法院不予支
持。
有人问我,爱情是什么?我不知道,也无从回答,我只知道,为了遇到那个人,我等待了很多年,甚至快要忘了自己到底寻的是什么?
是心灵的寄托还是真实的感受,我不知道,也不在乎,我执着于这份寻觅,我也不怕世事沧桑,更不怕容颜老去,哪怕还有一丝微弱的光,我都会朝着光芒勇敢的追逐。
爱情的世界里,究竟是什么样子?我曾经问了自己无数遍,我想象着,却给不出任何答案。我只知道: 我要遇见你,我渴望见到你 ,我要把全部的爱给予你!我为什么如此渴望爱情?因
为我相信我们的爱情早已命中注定。
有时候,你们也会吵架,可你从来不生气,因为你爱她,换作别人你会置之不理,而她的一句玩笑话你都会深思半天,到底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够好。
因为你怕她生气,怕她伤身,怕她不够幸福,你只想把全世界的爱都给她,这样的吵架让你更心疼、更深爱她。
而他也和你一样,小心翼翼的呵护你们的爱情,都愿意为对方付出,都愿意对方是那个被爱多一点的人。
爱情的世界里,没有对与错,只有爱与被爱,两个人都想多爱对方一点点 ,都想做那个爱的最深的人 ,她会把你放在心底,让你聆听她想你时的心跳,让你感受连呼吸的空气都有你的味道。
有人说,爱情有保鲜期,哪怕两个深爱的人,也逃不了魔咒。
还有人说,男人比女人更容易动情,也更容易放弃爱情,甚至移情别恋 ,而我却笃定爱情的世界里只有你和我 .
还记得吗?你曾经无数次问我,什么时候去看你,而我何尝不想时刻在你身边!或许我们的爱情就是适合天南海北各居一方,也许这才是我们爱情保鲜的秘籍,静静的欣赏,悄悄的守望,
深深的爱着 .
最美的爱情莫过于,一起漫步夕阳西下,看岁月写满人世繁华,一起欣赏落日余晖,听时光吟唱岁月静好。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4:53: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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