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019年法考刑事诉讼法主观题汇总

更新时间:2024-11-06 08:02:04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business travel)

2012年-2019年法考刑事诉讼法主观题汇总

2012

【案情】

专家观点:刑事诉讼法既有保障刑法实施的工具价值,又具有独立价值。

在刑事诉讼中,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仅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人权,而且

往往导致证据虚假,发生冤错案件。为此,《刑事诉讼法》及有关部门的解释或规定,完善

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挥了刑事诉讼法的应有功效。

案情:花园小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犯罪现场破坏严重,未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

证。经查,李某有重大犯罪嫌疑,其曾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12年,刚刚刑满释放,案发时

小区保安见李某出入小区。李某被东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逮捕羁押。审讯期间,在保安

的指认下,李某不得不承认其在小区他处入室盗窃3000元,后经查证属实。但李某拒不承

认抢劫杀人行为。审讯人员将李某提到公安局办案基地对其实施了捆绑、吊打、电击等行为,

33夜不许吃饭,不许睡觉,只给少许水喝,并威胁不坦白交代抢劫杀人罪行、认罪态度

不好法院会判死刑。最终,李某按审讯人员的意思交代了抢劫杀人的事实。在此期间,侦查

人员还对李某的住处进行了搜查,提取扣押了李某鞋子等物品,当场未出示搜查证。

案件经东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向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应李某辩

护人的申请,法庭启动了排除非法证据程序。

答题要求:

(1)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刑事诉讼法理知识作答;

(2)无本人观点或论述,照抄材料原文不得分;

(3)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

(4)请按提问顺序逐一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800字。

【问题】

1.本案哪些行为收集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哪些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2.本案负有排除非法证据义务的机关有哪些?

3.针对检察院的指控,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判决本案?

4.结合本案,简要说明刑事诉讼法对保障刑法实施的价值。

5.结合本案,简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过程,阐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诉讼价值。

1

2013

【案情】

李某于20127月毕业后到某国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因无钱买房,单位又不分房,

在同学、朋友及亲戚家里四处借住,如何弄钱买一套住房成为他的心结。

20134月,单位有一笔80万元现金未来得及送银行,存放于单位保险柜,李某借职

务之便侵吞了全部现金并伪造外人盗窃现场。李某用该款购买了一套公寓。

李某的反常行为被单位举报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反贪技术侦查部门当即实施技术侦

查措施,查明系李某作案并予以立案。在刑事拘留期间,李某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鉴于本

人最终认罪并将赃物全部追回,根据本案特殊情况和办案需要,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采取指定

居所监视居住。

20137月该案提起公诉。李某及其辩护律师向法院提出李某在拘留期间遭受了严重

的刑讯逼供,要求排除非法证据。

【问题】

1.检察机关对李某贪污行为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

2.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措施在使用主体、案件范围和适用程序上有

哪些特殊要求?

3.检察机关对李某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

4.法院处理李某及其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步骤是什么?

2

2014

【案情】

犯罪嫌疑人段某,1980年出生,甲市丁区人,自幼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而辍学在社

会上流浪,由于生活无着落便经常偷拿东西。20143月,段某窜至丁区一小区内行窃时

被事主发现,遂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事主刺成重伤夺路逃走。此案丁区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

到丁区法院,被害人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丁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10年,

赔偿被害人家属3万元人民币。段某以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甲市中级法院二

审中发现段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决定发回丁区法院重新审理。

丁区法院对段某依法进行了精神病鉴定,结果清晰表明段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便由审判

员张某一人不公开审理,检察员马某和被告人段某出庭分别发表意见。庭审后,法庭作出对

段某予以强制医疗的决定。

【问题】

1.结合本案,简答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

2.如中级法院直接对段某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

3.发回重审后,丁区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4.发回重审后,丁区法院在作出强制医疗决定时应当如何处理被害人家属提出的附带

民事诉讼?

3

2015

【案情】

某日凌晨,A市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一具男尸,经辨认,死者为刘瑞,达永房地产公

司法定代表人。停车场录像显示一男子杀死了被害人,但画面极为模糊,小区某保安向

侦查人员证实其巡逻时看见形似刘四的人拿刀捅了被害人后逃走(开庭时该保安已辞职无

法联系)

侦查人员在现场提取了一只白手套,一把(由于疏忽,提取时未附笔录)侦查

人员对现场提取的血迹进行了ABO血型鉴定,认定其中的血迹与犯罪嫌疑人刘四的血型一

致。

刘四到案后几次讯问均不认罪,后来交代了杀人的事实并承认系被他人雇佣所为,公安

机关据此抓获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康雍房地产公司开发商张文、张武兄弟。

侦查终结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认定此案系因开发某地块利益之争,张文、张武雇佣

社会人员刘四杀害了被害人。

法庭上张氏兄弟、刘四同时翻供,称侦查中受到严重刑讯,不得不按办案人员意思供认,

但均未向法庭提供非法取证的证据或线索,未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公诉人指控定罪的证据有:①小区录像;②小区保安的证言;③现场提取的手套、刮刀;

④ABO血型鉴定;⑤侦查预审中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及其相互证明。三被告对以上证据均提

出异议,主张自己无罪。

答题要求:

1.无本人分析、照抄材料原文不得分;

2.结论、观点正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

3.请按问题顺序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800字。

【问题】

1.请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以上证据分别进行简要分析,并作

出是否有罪的结论。

2.请结合本案,谈谈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

验”这一部署的认识。

4

2016

【案情】

顾某(中国籍)常年居住M国,以丰厚报酬诱使徐某(另案处理)两次回国携带甲

基进行贩卖。201431515时,徐某在B市某郊区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

获。侦查中徐某供出了顾某。我方公安机关组成工作组按照与该国司法协助协定赴该国侦查

取证,M国警方抓获了顾某,对其进行了讯问取证和住处搜查,并将顾某及相关证据移交

中方。

检察院以走私、贩卖罪对顾某提起公诉。鉴于被告人顾某不认罪并声称受到刑讯逼

供,要求排除非法证据,一审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通过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及调查证据材

料,审判人员认定非法取证不成立。开庭审理后,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两次分别贩卖一包甲

基和另一包重7.6克甲基判处其有期徒刑66个月。顾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原审法院重审期间,检察院对一包甲基重量明确为

2.3克并作出了补充起诉,据此原审法院以被告人两次分别贩卖2.3克、7.6克改判顾

某有期徒刑76个月。被告人不服判决再次上诉到二审法院。

【问题】

1.M国警方移交的证据能否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对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2.本案一审法院庭前会议对非法证据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3.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后,检察院对一包甲基重量为2.3克的补充起诉是否正确?

为什么?

4.发回重审后,原审法院的改判加刑行为是否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为什么?

5.此案再次上诉后,二审法院在审理程序上应如何处理?

5

2017

【案情】

被告人李某于20147月的一天晚上,和几个朋友聚会,饭后又一起卡拉OK,期间餐

厅经理派服务员胡某陪侍。次日凌晨两点结束后,李某送胡某回家的路上,在一废弃的工棚

内强行与胡某发生了性关系。案发后李某坚称是通奸而不是。此案由SY区检察院起

诉。Y区法院经不公开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无罪判决。检察机关提起抗诉,

S市中级法院改判被告人构成罪并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审法院定期宣判,并向抗诉的检

察机关送达了判决书,没有向被告人李某送达判决书,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判决书。

【问题】

1.本案二审判决是否生效?为什么?我国刑事裁判一审生效与二审生效有无区别?为

什么?

2.此案生效后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程序要求是什么?

3.省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向省高级法院提起抗诉,对于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

据不足的再审案件,省高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如果省高级法院认为S市中级法院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应当如何纠正?

5.此案在由省检察院向省高级法院抗诉中,请求改判被告人无罪,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

辩称无罪,省高级法院根据控辩双方一致意见,是否应当做出无罪判决?为什么?

6

2018年(回忆版)

【案情】

王大某日和李四到饭店吃饭,遇上了王大的仇人张三,两人发生口角,李四劝阻不成,

王大用饭店的板凳打张三的头部致其昏迷。李四与赵二将张三送往医院,但李四到达医院停

车场后并未立即将张三送往就医,而是将车停在停车场,第二天凌晨才将张三送往医院时,

张三已经死亡。

李四的口供:王大将张三打昏迷后,当晚10:20左右李四和赵二将张三抬上车,10:

50李四驾车到医院停车场时,发现张三大量出血,呼吸微弱,害怕承担责任所以不敢把张

三送到医院,于是把车停在停车场后,自己回去王大商量,第二日凌晨5点和王大一起赶

回停车场把张三送到医院,医院认定张三已死亡。

王大的口供:在晚上将张三打昏迷,李四送张三到医院,半夜李四王大商量,告诉他

并没有送张三就医,然后二人次日凌晨将张三送医,此处口供与李四吻合。

赵二的证言:当晚10:20左右和李四一起将张三抬上车,此时张三仍有心跳和呼吸,

赵二认为如果当时及时就医,张三一定不会死亡。

饭店监控录像:当晚10:20李四和赵二一起将张三抬上车。

医院停车场监控录像:当晚10:50左右李四的车出现在停车场,李四独自下车离开,

一直将车留在停车场,直到次日凌晨五点和王大一起又出现在停车场,将张三抬往医院。

法医死亡鉴定:张三头部被重击,痕迹与饭店板凳吻合,无其他伤,张三自身有凝血功

能障碍,因大量出血而死亡,但无法鉴定出具体死亡时间。

医院送诊记录:凌晨5点李四王大将张三送往医院,但医院认定张三已完全死亡。

李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在庭审中,李四翻供,并提出其口供是刑讯逼供的,

实际上他当晚将张三送往医院停车场时,张三已经没有呼吸完全死亡,但迫于侦查人员的淫

威他才承认当时张三并未死亡。李四提供了刑讯逼供的手段和时间。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非法

证据排除,公安机关仅提供了部分李四所提时间的刑讯录像,该录像显示并没有刑讯逼供发

生。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重新鉴定张三具体死亡时间,但新的证据均无法证明张三的具体死亡

时间。

【问题】

依据本案的证据,对李四能否作出有罪的判决?

2019年(回忆版)

王某系A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20169月,王某在审理本市吴某抢劫案中,违反

法律规定认为吴某有立功情节,对吴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吴某的弟弟为此向王

某行贿50万元。王某为规避法律,让其侄子王小六收钱并保管。201811月,A市监察

委接到举报后对王某立案调查,调查中另查明王某在担任审判监督庭法官时犯有徇私舞弊

减刑的犯罪事实,A市监察委对本案中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王

某涉嫌受贿罪和徇私舞弊减刑罪向A市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以王小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

所得罪另案起诉。法院审理期间,王某改变了在监察委调查和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不认

罪的态度,主动承认被指控的犯罪并自愿接受处罚,法院按照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王

某从轻作出了判决。一审判决后检察机关没有抗诉,王某未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

力。

7

【问题】

1、本案在管辖上有无问题,请说明理由。

2、王小六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未经立案调查或侦查的前提下,检察机关能否

径行起诉,为什么?

3、如本案中王某的行为既涉及监察机关管辖的犯罪又涉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管辖的

犯罪,关于管辖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4、A市法院按照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王某从轻作出判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

明理由。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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