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8-2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缴存核查询问通知书
〔 〕济住中执询字 号
:
因 ,需向你单
位询问有关情况,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派员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全部员工花名册;
□4、全部员工工资明细表;
□5、劳动合同文本;
□6、缴纳住房公积金专用收款票据,代扣代缴明细表;
□7、 。
到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地点:经十路17165号
室 电话: 执法人员: )接受询问,也可将
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邮寄上述地址;未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的,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济南住房公积金管
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及《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
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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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存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交被询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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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建通知书
〔 〕济住中建字 号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条、第十
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要求,通知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15
个工作日内:
□到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到受委托银行为 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逾期未办理的,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三十七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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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存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交被通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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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 〕济住中改字 号
:
我中心已向你单位送达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催建通知书》
(〔 〕)济住中建字 号),而你单位无正当理由至今未履行
手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十七条规
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主动到: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受委托银行为 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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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存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交被通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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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济住中告字 号
:
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
改正通知书》(〔 〕济住中改字 号),违反了《住房公积金
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
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中心拟对你单位做出:处以 元。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
二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日内到济南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执法人员: 电话:
地址: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存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交被告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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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通知书
〔 〕
济住中听字 号
:
你单位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
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中心拟对你单位做
出以下处罚:处以 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
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我
中心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执法人员: 电话:
地址: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存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交被通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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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 〕济公积金罚字 号
:
经我中心核查,你单位:
□未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未为 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你单位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据《住房公积
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做出
下列行政处罚:处以 元。
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
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3%加处。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提起行
政复议,也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6个月
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
行本决定,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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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存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交被处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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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缴通知书
〔 〕济住中催字 号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条、第二
十条规定,你单位应为 补缴住房公积金 元(其中
单位应缴 元,单位为职工代扣代缴 元)。限你单
位收到本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缴纳,逾期不缴的,我中心将按《住房
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
注:你单位对补缴事宜如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书15个工作日
内向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书面材料,逾期不提供视为你单位
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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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存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交被通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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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缴交决定书
〔 〕济住中缴字 号
:
我中心已向你单位送达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催缴通知书》
(〔 〕济住中催字 号),而你单位无正当理由至今未缴纳。为
此,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十八条的
规定,决定责令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你单位
开户银行缴存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元。(其中单位应缴 元,
单位为职工代扣代缴 元)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
议,也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6个月内提
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
决定,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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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存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交被告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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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济住中执催告字[ ] 号
:
你单位尚未履行本机关作出的《 》(济住中
字[ ]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
定,本机关提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自觉履
行下列义务: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
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
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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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备注:本催告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交被通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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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
济住中强执字[ ] 号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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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备注:本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交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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