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后习题 第八章 物权法(含答案)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0-06-01 15:48??共 315人浏览[大] [中] [小]
一、单项选择题
1.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的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
情的丁,丁出质于戊。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答案】B
【知识点】占有
【解析】选项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2.乙购买甲的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的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
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
项中,正确的是( )。
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
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
【答案】C
【知识点】不动产买卖合同与登记
【解析】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
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本题中,尽管尚未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但该房屋买卖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就生效了。
3.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
外装修。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B
【知识点】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解析】(1)选项A:中州公司取得该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审批手续,属于合法建造房屋,
但其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不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原因;(2)选项BCD: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
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4.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高的价
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乙得知此事,当晚诱使甲8岁的儿子从家中取出此画
给自己。该画在由乙占有期间,被丁盗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此时该名画的所有权属于(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
【知识点】占有
【解析】(1)乙属于无权占有,不享有所有权;(2)动产物权自交付时转移,丙尚未取得所有权。
5.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的是( )。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答案】D
【知识点】善意取得
【解析】善意取得的基本要件是善意、有偿、依法登记或者交付,选项D中的第三人接受赠与,没有
付出合理对价,不构成善意取得。
6.王某在吃饭时丢失手表一块,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
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买得该手表,将手表送给女友林某做生日礼物。林某第
二天乘公交车时,手表被偷走,小偷下车后即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郑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
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 )。
A.王某 B.孙某
C.林某 D.郑某
【答案】C
【知识点】遗失物
【解析】(1)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王某已经丧
失了所有权;(2)拾得遗失物、赃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郑某不能取得所有权。
7.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的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
万元。已知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应经过乙、丙的同意
B.甲将共有轮船抵押须乙或丙两者中的一个同意
C.甲将共有轮船抵押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D.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属于无权处分
【答案】C
【知识点】共有
【解析】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
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8.甲、乙公司分别取得在同一街区相邻的两块建设用地,并各盖了10层办公楼,乙临街,甲在其后,
甲的后院有一个小出口。但甲为了车队出入更方便,遂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西侧宽5米、长150
米的土地上建造房屋,专留给甲的车队通行,期限20年,作为补偿,甲一次性支付给乙100万元。双方签
订合同并办理了地役权登记。两年后,甲的下列做法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A.甲将办公楼转让给丙,保留在乙地通行的权利
B.甲单独将在乙地通行的权利转让给丙
C.甲将办公楼转让给丙,将在乙地通行的权利转让给丁
D.甲将办公楼和在乙地通行的权利一并转让给丙
【答案】D
【知识点】地役权
【解析】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相分离单独转让,不得单独设定抵押。
9.个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
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后甲不能向乙履行到期债务。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
B.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成立
C.该抵押权虽已成立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D.乙有权对丙从甲处购买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
【答案】C
【知识点】抵押权
【解析】(1)选项A: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
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浮动抵押;(2)选项BC:浮动抵押的设立以合同生效为条件,不以登记为要件。
但是,不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选项D:在动产浮动抵押“结晶”之前,即使浮动抵押办理了
登记,该抵押权也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10.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100万元。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甲表示愿以120万元购买甲的房屋,
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C.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
【答案】C
【知识点】抵押权
【解析】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
权的除外。
11.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
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
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根据《物
权法》的规定,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答案】C
【知识点】抵押权
【解析】(1)如果不变更抵押权的顺序,乙银行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为3
00万元;(2)甲银行和丙银行交换抵押权的顺位时,未经乙银行的书面同意(乙银行并不知情),不得
对乙银行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乙银行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仍为300万元,剩下的300万元给丙银行(丙
银行通过交换,其抵押权的顺位已经优先于甲银行)。
12.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经乙同意未办理抵押
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小汽车提供质押,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但乙认为将车放在自
家附近不安全,决定由甲代为占有。1年后,甲无力还债,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根据
《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抵押权、质权均已设立
B.抵押权、质权均未设立
C.抵押权已设立、质权未设立
D.抵押权未设立、质权已设立
【答案】B
【知识点】担保物权
【解析】(1)以不动产设定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未设立;(2)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
质权未设立。
?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
A.出租柜台所得租金
B.果树上已经成熟的果实
C.动物腹中的幼仔
D.中奖所得奖金
【答案】AD
【知识点】孳息
【解析】原物、孳息属于两个物,尚未分离的,不属于原物的孳息。
2.甲继承了一套房屋,甲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甲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
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在办理继承登记前,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根据《物权法》的规定,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B.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甲出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D.甲可以出租该房屋
【答案】ACD
【知识点】物权变动
【解析】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在本题中,甲对房屋的
所有权不以登记为要件,但甲在处分该房屋时,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3.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
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乙要求甲支付违约金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给乙造成的损失,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
予以适当减少
【答案】CD
【知识点】物权变动
【解析】(1)选项A:甲乙之间、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均属于债权合同,根据债的平等性原理,
其效力并无时间先后之分;(2)选项BC:丙依法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乙无权要求甲收回房屋,但由于
甲的违约行为,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3)选项D: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当事人以约
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的30%为标准适当减少。
4.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丙,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B.甲以乙的名义卖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
C.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丙只能因乙的追认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答案】ABC
【知识点】善意取得
【解析】(1)选项A:甲属于无权处分,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2)选项B:甲属
于无权代理,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3)选项CD: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直接取得该
手表的所有权,无需经乙的追认。
5.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根据《物
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答案】ABD
【知识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解析】选项C: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在转让房屋时,其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6.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大会拟表决通过的下列事项中,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是( )。
A.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B.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机构
C.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D.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答案】CD
【知识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解析】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的事项包括:
(1)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2)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高层建筑;
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000元。甲、乙于4月1日签订了合同,并于4月10日进行了登记。两年后,
乙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与甲发生了纠纷。根据《物权法》的规定,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对乙的土地享有的地役权自4月1日设立
B.甲对乙的土地享有的地役权自4月10日设立
C.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应每年向丙支付4000元
D.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
【答案】AC
【知识点】地役权
【解析】(1)选项AB: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4月1日)设立;(2)选项CD:建设用地使用
权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8.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地役权与相邻关系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相邻权不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而地役权是一种用益物权
B.相邻关系是法定的,而地役权是由当事人各方通过合同约定设立
C.相邻关系强调相邻,地役权不一定相邻
D.相邻关系的权利取得是有偿的,而地役权合同是无偿的
【答案】ABC
【知识点】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
【解析】相邻关系的权利取得是无偿的,而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
9.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
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
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
是( )。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陈某经贺某同意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D.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答案】ABCD
【知识点】担保物权
【解析】(1)选项AB: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
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2)选项C: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
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3)选项D:当事人根本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年10月5日,甲向乙借款1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10月8日将一头母牛作为质
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12月6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
是( )。
A.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为10月5日
B.质权的设立时间为10月8日
C.小牛应归乙所有
D.小牛应归甲所有,但可作为质权的标的
【答案】ABD
【知识点】质权
【解析】(1)选项A: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2)选项B:动产质权自质物移交
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2)选项CD:质权人收取孳息,并非取得孳息的所有权,而是将孳息作为质押标
的。
1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担保物权已经设立的是( )。
A.甲与乙签订以某房屋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合同已生效,但尚未办理登记
B.甲与乙签订以某机器设备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合同已生效,但尚未办理登记
C.甲与乙签订以某机器设备为质押物的质押合同,合同已生效,该设备已交付,但尚未办理登记
D.甲与乙签订以甲公司享有的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为质押标的的质押合同,合同已生效,该项质押
丙公司已经记载于股东名册上,但尚未向工商机构办理登记
【答案】BC????
【知识点】担保物权
【解析】(1)选项A:以不动产抵押的,必须登记,未经登记,抵押权未设立;(2)选项B:以动产
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不影响抵押权的设立;
(3)选项C:动产质权自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时设立;(4)选项D: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的,质权
自向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
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
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
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如王某生前或王某死后其继承人小王欲出卖房屋前向丁某请求返还房
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王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B.王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C.小王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D.小王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答案】AC
【知识点】物权变动
【解析】(1)选项A: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
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本案中,王某与
丁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虽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丁某取得对房屋的合法占有,
王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2)选项C: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
效力。在本案中,小王在王某死后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丁某有权依据合同请求小王履行产权过户登记义务,
小王无权请求返还房屋。
?
三、综合题
【案例1】
甲、乙、丙于2007年10月8日各出资1万元买得一幅名画,三人约定各占1/3的份额,画由甲保管。
2007年11月,甲遇丁,丁愿购此画。甲擅自决定将此画作价万元卖给丁。事后,甲告知乙、丙。乙、丙
要求分得卖画款项,甲即分别给乙、丙各万元。
丁购得该画后,于2007年12月1日将画以5万元卖给戊。双方同时约定,此画先放在丁处,让丁再
欣赏1个月,2008年1月1日丁再向戊交付该画。
2008年2月,戊向辛借款3万元,期限为3个月。戊将该画抵押给辛。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
理抵押登记。2008年3月,戊未经辛的同意,擅自将此画作价6万元卖给不知情的庚。
庚嫌该画装裱不够精美,遂将该画送A装裱店装裱。因庚未按期支付A装裱店的费用,该画被A装裱
店留置。
要求:
(1)丁是否取得了该画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2)戊自何时取得该画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3)辛的抵押权是否设立辛的抵押权能否对抗庚并说明理由。
(4)A装裱店能否行使留置权并说明理由。
【案例1答案】
(1)丁依法取得了该画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一个或几个共有人未经占份额2/3以上的
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处分行为应当作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处理。但第三人善意、
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在本题中,尽管甲未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但善意第三人丁属于有偿
取得,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了该画的所有权。
(2)戊自2007年12月1日起取得该画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
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3)辛的抵押权已经设立,但辛的抵押权不能对抗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动产设定抵押的,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A装裱店有权行使留置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
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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