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房屋要采取哪些法律手段

更新时间:2024-11-06 18:29:27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李一萌)

一、遭房屋要采取哪些法律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5 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

拆迁才算合法,通知,各地法院不得以各种理由参与拆迁,法律并未授予行政

机关的权利,因此行政诸机关对他人房屋的行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非法行政的。

行为对人民众的权益是很大的侵犯,因此我国对这样类似的行为是严厉禁止

的。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事件的话,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提前诉讼,千万不

可以与队硬碰硬,否则的话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二、可以去哪里投诉

无手续非法,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相关部

门或单位实施。在这种情况下,也要第一时间报警,即时查清参与的人员和单位,

然后依据相关规定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也可拨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

进行举报。

非法拆迁:

鉴于新的拆迁条例已经将行政废止,在目前的情况下,只有法院才能实施强制搬迁

行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

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

面积等材料。

三、条件有哪些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

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裁决的申请。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的,应

当递交《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5条和第6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并经行政机关审查

决定受理以后,进行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

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

的,不得实施。”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

5、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行政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由公证部门对

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行为对人民众的权益是很大的侵犯,因此我国对这样类似的行为是严厉禁止

的。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事件的话,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提前诉讼,千万不

可以与队硬碰硬,否则的话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20:56: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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