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限⼀般是多久
⽆论是宣告失踪还是宣告死亡,都需要⼀定时间的公告期,如果公告期满的,当事⼈还没有出现的,那么就认定其失
踪或者死亡。那么,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限⼀般是多久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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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限⼀般是多久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五条⼈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下
落不明⼈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
明该公民不可能⽣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
公告期间届满,⼈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
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申请,由⼈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定期间的⼈宣告为失踪⼈的制度。为消除因⾃然⼈长
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为失踪⼈,并为其设⽴财产代管
⼈,由代管⼈管理失踪⼈财产,以保护失踪⼈与相对⼈的财产权益。它是⼀种不确定的⾃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
的在于结束失踪⼈财产关系得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的利益。
宣告失踪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
下三个条件:
主体条件
必须由利害关系⼈向⼈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包括配偶、⽗母、成年⼦⼥、祖⽗母、外祖⽗母、兄弟妹以及
与被宣告失踪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
客体条件
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洪⽔、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
失踪。
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起算。
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书⾯形式,不得⼝头申请。必须经⼈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没有这个权
利。
⼈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失踪⼈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公告期间是寻该公民、等待其
出现的期间。公告寻失踪⼈,是⼈民法院审理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你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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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9:53:0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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