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院网上受理案件指引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推
进诉讼全流程提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内蒙古自
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内蒙古法院
以更优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2022(试
行)》等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一条 原告或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案件、委
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案件,允许当事人在提交网上立案申请
时,上传起诉状(申请书)、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材料、当
事人主体的材料、授权委托材料以及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等
必要诉讼材料。当事人可自愿选择是否扫描上传与案件事实
争议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二条 网上立案“容缺”受理适用于本院网上受理
的民商事一审、申请再审案件和首次执行案件。
第三条 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时,应当上传起诉
状(申请书)、与管辖有关的材料、当事人主体的材料、授
权委托材料及主要证据材料。
第四条 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时,涉及实体争议
的其他证据材料、执行依据中记载事实理由的主文、不必要
的评估报告等非关键性材料可不在网上立案平台上传。
第五条 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必须提交的诉讼
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不适用“容缺”受理。人民法院应
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齐、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并根据当事
人补齐、补正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第六条 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具备以下条件时,
可在立案时“容缺”受理:
(一)原告或申请人的起诉或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二)原告或申请人提交的必要诉讼材料齐全,仅缺少
可“容缺”的非关键性诉讼材料。
第七条 原告或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时未提交的其他
诉讼材料可通过现场、线上、邮寄等方式提交相关承办部门。
第八条 本指引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网上立案容缺材料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民商事一审案件网上立案容缺材料清单
立案时必
可容缺材
须提交材材料性质 备注 序号 材料名称
料
料
1 √
起诉状 原件
自然人 身份证 复印件
√
营业执照 复印件
√
当事人主
体的材料
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
√
其他组织 身份证明书
2
原件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
复印件
3 √
授权委托材料
授权委托书、
所函等须提
原件/复
供原件;律师
印件 证等可提供
复印件。
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
√
证据材料
4
证据
材料
证明案件基本事实的
√
证据材料
复印件
复印件
涉及实体争议的其他
√
证据材料
复印件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民商事申请再审案件网上立案容缺材料清单
立案时
可容缺
必须提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性质 备注
材料
交材料
1 √
再审申请书 原件
2 √
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复印件
自然人 身份证 复印件
当事人主
体的材料
√
3
法人或者
营业执照 复印件
√
其他组织
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
√
明书
原件
法定代表
√
人身份证
复印件
4 √
授权委托材料
授权委托书、
所函等须提
原件/复
供原件;律师
印件 证等可提供
复印件。
新证据及《关
于新证据的
为申请说明》
复印件 新证据
再审时必须
提交材料,且
《关于新证
据的说明》中
须明确以下
内容:知道或
原件 关于新证据的说明
者应当知道
该新证据的
时间、逾期提
交新证据的
理由、认为该
证据是民诉
复印件 其他证据材料
法规定的
“新证据”
的理由。
√
5
证据
材料
√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民商事首次执行案件网上立案容缺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须提交材材料性质 备注
立案时必
可容缺材
料
料
1 √
申请书 原件
2 √
执行依据(生效法律文书) 复印件
自然人 身份证 复印件
√
营业执照 复印件
√
当事人主
体的材料
法定代表
法人或者
人身份证
√
其他组织
明书
3
原件
法定代表
√
人身份证
复印件
4 √
授权委托材料
授权委托
书、所函等
原件/复
须提供原
件;律师证
印件
等可提供复
印件。
必要的执行证据材料 原件
√
证据
材料
不必要的评估报告
等证据材料
√
5
原件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5:58: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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