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低保和注销低保的支部会议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大佛寺古镇管委会:
镇村会议研究低保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程序,所有低保对象的确认
和取消都要严格经过村委会、镇政府和市民政局的会议研究。会议记
录是各级会议研究低保工作的真实记载,必须真实、准确、及时。现
就规范低保会议记录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委会必须有研究申请或取消低保对象的专门会议记录本。
镇村在组织召开低保民主评议时,须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
人员、会议内容等事项,会后评议人员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格式:
1、宣讲政策。宣讲最低生活保障资格条件、保障标准、申请材
料、办理流程、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等规定。
2、介绍情况。民主评议小组介绍评议小组人员组成情况。入户
调查人员介绍申请人家庭人员构成、家庭成员收入、家庭财产以及日
常生活状况等调查核实情况。
3、评议询问。评议小组成员向调查人员询问相关情况,发表意
见并进行讨论。
4、现场投票。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成员和家庭经
济状况、调查人员介绍的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投票。
5、公布结果。评议小组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即表示该申请家庭
所提供的经济状况和入户调查情况是基本真实和完整的, 现场公
布评议结果。
6、签字确认。参加评议会议的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
三分之二,评议小组成员在评议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镇(办)政府必须有研究低保的专门会议记录本。镇(办)
政府应组织召开审核会议,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
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提出审核意见,
并详细记录会议内容。
三、镇(办)政府向市民政局报送本镇的低保对象时,必须以正
式文件报送,低保档案必须完整,并附有镇村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5:30: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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